词条 | 同城清算 |
释义 | 同城清算又称“同城结算”“本埠结算”。“异地结算”的对称。在同一县、市(或城镇)范围内,各单位之间经济往来的转帐结算。我国的结算管理体制规定,同城结算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银行根据统一的结算原则和要求,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制订。目前各单位结算方式有: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定额支票、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等方式。同城结算方式均规定金额起点,不足起点的收付,银行不予受理,由各单位使用现金结算。对电话费、水费、电费可根据情况降低金额起点。对各级财政部门、财政金库拨付款项签发的支款凭证可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同城清算业务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先付后收,收妥抵用,差额清算,银行不垫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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