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田成有 |
释义 | 田成有,男,汉族,致公党党员,云南法学研究所副所长。2005年9月调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因改判李昌奎死缓引发一场轰动全国的舆论风暴,并被称为“赛家鑫”案(赛过药家鑫)。 中文名:田成有 外文名:Benchmarking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云南富源 出生日期:1965年4月 主要成就:《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 主要成就:《乡土社会中的民间法》未来法律在当代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标杆性司法审判的研究 代表作品:《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与运用》 职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座右铭: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基本信息姓名: 田成有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党派: 致公党 籍贯: 云南 出生地: 云南省富源县 最后学历: 研究生 最后学位: 博士 职务: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厅级) 田妻:王芳 田女:田琳 专业职称: 正高级 详细资料工作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在地区: 昆明 所属系统: 司法系统 网络红人云南男子李昌奎奸杀两人案,一审获死刑,二审改判获死缓。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有称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他表示,这个案子10年后会是一个标杆。 成有论法网“有意控制和封锁,只能让小道消息传播”。这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田成有经常所说的话。今年44岁的田成有,不仅是一位有思想的年轻官员,还是云南法学界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10多年前,田成有就迷恋上了电脑,注意到了网络的神奇作用,并用实名方式开办了“法律之家”网站,如今网站已完善更名为“成有论法”。 人物轶事2009年5月16日,云南昭通男子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又将其3岁的弟弟活活摔死。其后,李昌奎在四川投案自首。这次不被死者家属认可的自首,最终成为他的“免死金牌”。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后,改判李昌奎死缓。 该判决引发一场轰动全国的舆论风暴,并被称为“赛家鑫”案(赛过药家鑫)。 2011年7月13日的新快报刊登了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的采访。田成有在采访中表示:“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田成有认为: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地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减少死刑已经成了大趋势,现阶段我们不能再用酷刑,这是奴隶制、封建制的落后方法。我是作为一个执法者就案件本身而谈,判决也不是经过一个人出来的,是经过27名高院审判委员会成员讨论而来的。法院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民众、媒体、学界。但最终,审判还是要以国家的法律为基准。田成有同时强调,理解网民对判决提出的异议,但这都是观念的问题,是杀人偿命的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国家刑事政策的差异,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来探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