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不容 tiān lǐ bù róng
〖解释〗天理:天道;容:容忍、宽容。旧指做事残忍,灭绝人性,为天理所不容。
〖出处〗元·无名氏《朱砂担》第四折:“才见得冤冤相报,方信道天理难容。”
〖示例〗如此冤情,若不诛卫郑,~,人心不服。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二回
〖用法〗作谓语、定语;用于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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