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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天津市供销合作社
释义

天津市供销合作社是为“三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服务都市农业、服务城乡经济、服务城乡居民的职能任务,坚持“项目带动、资源整合、深化改革、完善机制”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建成了以中心城区大卖场为骨干,以乡镇综合超市为基础,以村级便利店为终端的连锁经营网络。

天津市供销合作社

天津市供销合作社是为“三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历经多年的结构调整和体制机制变革,已基本形成了再生资源、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仓储物流、房地产开发和以食品加工为主的社办工业的产业结构。

市社机关设有综合处、区县业务指导处、直属企业管理处、财务资产管理处、劳动人事处、安全保卫处、党委综合办、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工会等九个处室。系统共有23个直属企业,12个区县供销社,60个基层供销社。截至2010年底,在册职工总数7871人,资产总额74.89亿元,所有者权益28亿元。

近年来,天津市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新时期城市供销社发展之路,按照服务都市农业、服务城乡经济、服务城乡居民的职能任务,坚持“项目带动、资源整合、深化改革、完善机制”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建成了以中心城区大卖场为骨干,以乡镇综合超市为基础,以村级便利店为终端的连锁经营网络;以联合合作方式,做大做强社属企业,目前年经营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有5家,超过2亿元的有22家;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已累计投资25亿元,建成现代商业设施、冷链物流、各类交易市场等重点项目54个,增强了发展后劲;加快主导产业发展,再生资源行业在天津市场已处于主导地位,年进销额达80多亿元;不断深化社属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形成了城乡并举、两翼齐飞、联合共进、多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使整体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2010年,系统完成营销总额228.89亿元,社会商品零售额58.3亿元,利润1.58亿元,上缴税金8.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87%、10.06%、13.91%、50.64%。

市社机关职能

综合处

1、会议组织:负责市社主任办公会议、碰头会以及系统行政、经济工作会议的组织,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2、文件起草:负责起草系统工作总结、计划安排、领导重要讲话及以市社名义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件。负责牵头起草市社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3、协调督办:负责推动市社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牵头负责系统考核指标的制定和下达工作。沟通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机关各处室及系统所属单位的工作关系。督办、落实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及事项。

4、信息管理:负责政务、社务信息工作。负责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及信息化工作。受中华合作时报社委托,组织中华合作时报天津记者站工作。

5、文档管理:负责行政公文的收发、拟办、核稿、流转,打字、文印。负责保管、监用行政印鉴,负责机关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和管理。负责机要工作。

6、来信来访:负责系统内来信来访工作,指导直属企业信访工作。

7、行政管理:负责机关各项经费的管理,审核各项经费开支。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健,机关及直属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房改工作。负责机关食堂、卫生、报刊订阅、车辆管理等服务工作。

8、社会性事务:负责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办理。负责系统因公出国团组的审核和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献血等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社会性事务。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抗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9、市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县业务指导处

1、区县社发展:负责研究区县社的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提出落实措施。研究指导区县社业务和重点商品的经营。负责区县社重点工作的推动和协调落实。负责区县社综合数据汇总及经济运行质量分析。

2、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指导系统的开放办社、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社的新建、改造工作,指导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各类专业协会组织的建设工作。负责合作经济理论、重大问题及有关政策的研究工作。

3、网络建设:负责推进消费品连锁店进乡村、农业生产资料连锁店进乡镇、组织农副产品进市场工作,研究推广连锁、配送、仓储、物流等现代营销管理方式。

4、综合业务经营及协调:牵头负责带有涉农行业性质的重要经营活动和对外沟通协调工作。负责食品卫生、质量认证、标准化、品牌建设、水电管理、环保、计量、物价、路政、节能降耗、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国内各类商品交易活动。

5、社办工业:负责研究社办工业发展战略,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推介自有品牌。负责指导、协调系统工业项目的技改、技措。

6、社团管理:负责系统各类经济协会、学会的建立、变更、撤销及日常事务和史志工作。

7、区县社主要负责人奖励:负责草拟区县社主要负责人奖励分配办法,提出修改的初始意见。对区县社经济运行质量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年度奖励的初始意见。

8、市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直属企业管理处

1、企业发展:负责提出市社直属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工作安排及落实措施。负责直属企业重点工作的推动和协调落实。负责直属企业综合数据汇总及经济运行质量分析。负责企业的建立、变更、撤销等工作。

2、招商引资:负责对直属企业土地和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资源整合、招商引资、经济联合与合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立项等提出初始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落实,指导监督社有资产的经营。

3、经营管理:负责直属企业业务经营指导工作,牵头负责组织一些带有行业性质的重要经营活动和对外的沟通协调工作。

4、企业管理:负责制定市社直属企业改革、改制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推进直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落实,负责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董事会工作,牵头受理市社委派董事请示报告事项,负责相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外经外贸:负责制定系统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规划,指导社有企业进出口业务。负责系统合资合作企业管理工作和国内外经济联络,组织经贸洽谈和经验交流活动。负责系统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联络协调及督办落实工作。

6、科技发展:负责系统科技发展、知识产权、专利、直属企业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评审工作。负责直属企业节能降耗工作。

7、考核奖励:负责草拟直属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办法,提出修改的初始意见。对直属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兑现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的初始意见。

8、市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资产管理处

1、财务管理:负责系统财务指标的下达和考核,并按季进行财务分析。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收集、汇总、上报系统会计报表。负责系统会计基础工作的检查、督促、提升和日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负责市社机关经费的预决算编制、筹集和管理。负责系统企业的破产和减债工作。负责直属企业资金使用的监督、协调和管理。

2、内部审计:负责指导协调系统审计工作。负责对直属企业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进行经济效益、投资回报、财务收支、资金使用等专项审计及法人代表离任审计。

3、资产管理:负责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交易、转让、调配、报废等处置的审查、报批。牵头负责直属企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投资项目的审查和报批。负责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制定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办法并进行考核。负责融资、投资管理。

4、分配管理:根据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办法和有关处室提出的奖励分配初始意见,负责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审计审查。

5、计划统计:负责系统的计划和统计工作。负责有关经济指标的设定、考核及分析。

6、指导企业监事会工作,牵头受理市社委派监事请示报告事项,负责相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7、财会和统计人员管理:负责对系统财会和统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协同人事部门对主管会计进行资质认定和考核。

8、市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劳动人事处

1、劳动工资管理:负责系统所属企业定员、定额及劳动力招录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所属企业劳动力管理、调配、退休工作。负责系统企业工资总额计划、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企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工作,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牵头负责制定、修改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办法,汇总审核年度考核结果和奖励建议,制定奖励方案并负责实施。负责系统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组织工作。配合信访部门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2、就业保障管理:负责系统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托管中心管理,困难企业退出,企业减员、分流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协助工会组织做好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帮扶解困工作。

3、人事管理:负责制定系统人力资源工作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负责直属企业的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评定等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企业经营者聘任和解聘的有关手续。

4、市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保卫处

1、安全生产:负责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交通等重大事故。负责做好压力容器、电器等重要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事故调查认定工作。

2、安全保卫:负责市社直属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做好信访、防汛抢险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门卫、保安人员的管理及干部值班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内部治安,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3、法律事务:负责指导协调系统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武、人防工作。

4、市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办公室(监察处)

1、党委综合工作:

会议组织:负责市社党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及系统党务工作会议的组织,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文件起草:负责起草市社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综合性材料。

协调督办:沟通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党群各部门,指导直属企业开展党务工作,督促检查党委会议决定、工作计划、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

文档管理:负责党务公文的收发、拟办、核稿、流转。负责保管、监用党委印鉴,负责机要保密工作。

宣传工作:负责系统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做好党委系统的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天津供销信息》报的编发。

综合治理:组织指导同“法轮功”的专项斗争,牵头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职称评定:负责系统政工人员职称的评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干部工作:

干部管理:负责社管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对社管干部的提名(推荐)、任(聘)免提出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指导推动直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协同直属企业管理处草拟直属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办法。

组织建设:负责提出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设立、管理、变更、撤消的意见。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建立落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组织指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做好系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统战工作:做好相关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党的统战政策在系统的落实。

人事档案:负责社管干部和机关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行政监察工作。

4、市社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机关工会工作。

5、市社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1、离休人员管理:负责系统离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做好系统离休人员的医药费统筹管理使用工作;督促检查离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及遗孀补贴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做好改制企业离休人员的安置工作。督促检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2、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市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 会

1、指导和推动直属企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厂务公开,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检查保证机制。

2、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岗位创新、岗位培训、技能比武和职工技术协作等群众性经济活动。协助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表彰及日常管理。

3、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职工宣传教育,促进职工队伍建设。

4、负责推动系统职工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做好特困、困难职工的帮扶解困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及爱心帮扶站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职工信访和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5、指导推动直属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培训,协管工会干部。负责系统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收缴、使用、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团 委

1、负责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2、发挥团员青年主力军作用,开展争先创优和“青年文明号”活动。

3、负责搞好团的组织建设及思想建设,建立健全团的规章制度。

4、完成市社党委、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5、负责团员青年的培养和教育,作好团员的发展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

6、负责制定年度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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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