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提点 |
释义 | 词语解释词语简介【名称】:提点 【拼音】:tí diǎn 【注音】:ㄊㄧˊ ㄉㄧㄢˇ 详细解释(1).官名。 宋 始置,寓提举、检点之意。掌司法、刑狱及河渠等事。 金 近侍局置提点。 明 光禄寺尚饮局有提点大使之职。 清 废。 宋 苏辙 《龙川别志》卷下:“既而 许公 自 滨 罢,擢提点两 浙 刑狱。”《金史·章宗纪四》:“甲寅,以提点尚衣局 完颜燮 为 夏国 生日使。”《水浒传》第一回:“次日早膳以后,真人、道众并提点、执事人等,请太尉游山。”参阅《宋史·职官志七》、《续文献通考·职官六》。 (2).提醒指点。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回:“教导呢,我是不敢说;不过处处都想提点你,好等你知道些世情。” 官名1.宋各路有提点刑狱公事, 京畿地区有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掌司法与刑狱等事, 工部军器设有提点官。 宋另有提举宫观或提点宫观官,用以安置闲散大臣。 2.金、元专管机构常以提点为长官, 如金尚书工部有祗应司提点, 宣徽院有太医院提点; 3.元宣政院有大都规运提点所提点、上都规运提点所提点, 宣徽院有大都尚酝局提点, 上都尚酝局提点等。 4.明太常寺所属有神乐观提点,掌乐舞,以备祭祀天地神祗与宗庙社稷, 道录司所属有太和山(即武当山)提点管理道士。 5.清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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