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台湾金穗奖 |
释义 | 「金穗奖」是台湾发掘与培育影像艺术创作人才的重要奖项。台湾金穗奖创办于1978年,当时称为实验电影金穗奖,顾名思义金穗奖奖励的电影不同于一般的商业电影,而是一种尝试新题材、新技巧、新观念,而能引导时代思潮的非商业电影。台湾金穗奖由台湾新闻局主办,台湾电影资料馆承办,每年评审一次,奖励优秀纪录短片和纪录录影带。 概述最佳纪录短片奖奖金新台币20万元,最佳纪录录影带奖奖金新台币五万元,各有奖杯一座。“金穗奖”是台湾导演的摇篮,观赏历届得奖作品如同观看一段台湾电影发展的历史,知名导演李安、蔡明亮、易智言等人均是该奖项培育出来的电影精英。 台湾金穗奖的创立目的以金穗象征丰收,是为了提升电影艺术创作内涵与水平,鼓励摄制优良创作短片及录像带,鼓励更多电影爱好者及录像艺术工作者所举办的奖励活动。 台湾金穗奖的发展轨迹金穗奖的活动,原由台湾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负责办理,自1991年7月1日,电影基金会移交民间后,基于基金会财力有限,又鉴于金穗奖是为培育影视工作者而设立,因此,从1992年度开始,直接由台湾当局编列预算,提高奖金额数,以达奖励目的。 台湾金穗奖的参赛作品要求金穗奖所指称的实验短片及实验录像带,指结构上以探讨电影形式为主之作品;所称动画短片及动画录像带,指运用逐格拍摄法,将绘制之人物动作或其它造形艺术,逐一拍摄而成之作品;所称纪录短片及纪录录像带,指以记录真实人、事,或在本质上并不全然虚构而具有某种思想之作品;所称剧情短片,指结构上以人、事为主之作品。参展的创作短片及录像带须为近两年完成者,放映时间以不超过六十分钟为限,作品中禁有抄袭、剽窃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权之情况。申请者自行决定申请奖励类别,评审团亦得视作品内容改类评定;为求公平起见,同一作者不得有两部以上作品参加同一项目竞赛。金穗奖所颁发奖金及奖座以导演为主要对象。 台湾金穗奖的奖励标准为鼓励得奖作品参加国外影展,得奖录像带作品其申请人得检具所参加国际影展通知书、邀请函等相关文件,申请补助,经审核通过者,每次补助新台币贰万元整,每部优良创作录像带每年以申请两次为限(期限为自公布得奖之日起一年内)。台湾金穗奖的历届获奖者 举办多年的金穗奖,从最早期的王菊金、万仁、柯一正、金士杰、杜可风、曾敬超、曾壮祥;中期的麦大杰、蔡明亮、张荣贵、吴乙峰、叶鸿伟、李安,乃至近期的陈以文、易智言、杨力州、萧菊贞、吴米森、郭珍第、黄庭辅、朱贤哲、林泰州、郑文堂、戴立忍、魏德圣、林见坪、曾文珍、周美玲、李芸蝉,以及学术教育界的井迎瑞、李道明、李天任、石昌杰、黄玉珊、王慰慈、施克昌、李泳泉、陈丽贵等人的杰出表现,证明了金穗奖不仅是发掘与培育影片人才的摇蓝,更孕育出广受国际影人青睐的“台湾新电影”。 台湾金穗奖现状金穗奖已迈入第三十二届,除了每年援例举行盛大的颁奖仪式,为得奖者写下荣耀的表扬纪录外,也逐年委由电影资料馆在台北、新竹、花莲、云林、台南、高雄等地区巡回展出。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