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苏州市国家税务局是全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苏州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组织体系,设有11个处(室)、直属机构13个和事业单位3个。 管辖范围各市、区直属单位是:常熟市 、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和吴中区、相城区国税局。市区设新区国税局、一、二、三、直属税务分局和稽查局。全市国税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100余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95%以上。苏州市国税系统负责21万多户纳税户的税收征管工作,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万多户。 征收管理苏州市国税机关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征收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 工作情况苏州市国税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国税部门在省局和苏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持续深化税源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效能,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国税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1.税收收入实现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国税部门组织收入631.3亿元,同比增收107.9亿元,增长20.6%。 2.全面兑现落实优惠政策。上半年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300多亿元。 3.加强经济税源分析预测。通过分析,从总体上把握了区域经济税收的特点规律、结构分布、变化趋势,为组织收入提供科学依据。 4.开展政策助推发展服务。密切跟踪产业发展趋势,继续举办“国税服务发展与您同行”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双千服务实践——送税法进企业”专题活动,制作了2000份“办税助手”光盘,免费发放给企业,使税收政策更好地服务于转型升级。广泛开展税收政策调研,为完善政策和领导决策建言献策。3月11日,日本发生强震后,及时参与到“外企服务月”活动当中,建立定点联系员制度,强化对日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并出台了切合实际的服务举措,主动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二、坚持依法治税,税收法治环境进一步好转 1.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提高税收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和发布的权威性。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要求,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2.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做好征管基础数据的日常维护,提高数据质量。完成普通发票换版工作,举办发票真伪鉴别讲座,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所得税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加强跨地区经营企业基础管理,认真开展汇算清缴,加强中介机构培训和鉴证报告质量评审,做好汇缴数据分析预警,强化所得税税源基础管理。 3.提高国际税收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苏州市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办法》,上半年入库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0.2亿元。 4.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坚持打击与规范、稽查与服务并举的工作思路,创新稽查工作方法,提高专业化、信息化稽查能力。密切与公安机关协作,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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