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宋柳红 |
释义 | 个人简介宋柳红,女,52岁,中共党员,山西沁水县统计局局长。宋柳红毕业后选择了沁水县统计局,在枯燥乏味的统计岗位上,一干近三十年。期间,几乎涉及了基层统计部门的所有业务,参加主持过全县多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08年,宋柳红担任局长以来,以身作则,业务上精益求精,对同志关怀帮助,在她的带领下,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统计工作开创崭新局面。2000年,沁水县统计局被评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两次受到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记功表彰。宋柳红曾荣获省劳动模范,被市总工会等三家单位联合评为建国以来“晋城市最具影响力的劳动模范”。2010年4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 人物特写宋柳红以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自己人生价值为理想,热爱统计事业,坚守本职岗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脚踏实地,不图虚名。前些年,她这位沁水县委、政府机关耳熟能详的“老先进”,以其出众的能力、突出的表现,曾被要求到县政府、计委等单位工作,但她始终不愿割舍统计事业。现在依然奉献在这份清苦的工作上,总是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论是独立工作还是集体合作,从数据加工整理、资料搜集到最后进行统计分析,她都是全力以赴,精心准备,从未畏难不前或厌烦懈怠,充分展现出一个优秀的统计人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2002年全县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她亲自带队下乡,历时20多天把14个乡镇跑了遍,住宿无定所,吃饭没钟点,引起了家人和医生的强烈不满,不得不对她反复的提出警告。2004年,面对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她又挑起重任,负责全县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精心的部署和实施,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宋柳红一直注重品行修养,不仅在业务上起表率,而且在其它工作中重争先,时时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管干什么工作,不管在什么时间,都会本着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集体、有利于他人的原则去做好每一件事,客观、公正的看待每一个问题,正直、善良的对待每一个即使是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人。她深知:一个团队,领导者个人的管理方式和做事风格往往起到十分重要而又微妙的作用。她常年坚持早上班,晚下班,为了高质量完成任务,还经常加班加点。1998年被检查出患有糖尿病后,明知要注意休息,定时饮食,防止病情反弹,但她不遵医嘱,工作起来就把身体抛之脑后。2002年,她担任沁水调查队队长之后,更是脚踏实地、不图虚名、以身垂范。 宋柳红鼓励大家要勇于跳出统计“小圈子”,融入地方“大圈子”,努力展示统计调查队伍的蓬勃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以赢得全社会的认知、理解和支持。在倍受群众欢迎的全县消夏晚会上,她领导大家积极参与,自编自演节目宣传全县经济建设、统计改革、老年风采等,深受群众和评委好评,连续三年捧回文艺宣传优秀奖。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她分管的党建工作,使统计局党支部连续十多年被评为“红旗党支部”,成为全县机关党建的一面先进旗帜。她还担任了县政府机关妇联主任,连年组织20多个单位参加各类活动,多次被市、县政府表彰为“‘三八’红旗集体”,从而激发了机关妇女的工作劲头,使机关妇女的工作走在了全县妇女工作的前列。 成就及荣誉宋柳红受到各级各类表彰达40余次。2004年,获得“经济普查国家级先进个人”;2005年,被省妇联授予“十行百佳”和“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被市妇联授予“合格家长”的荣誉称号;2006年,在全县三级干部总结表彰大会上,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工作者;“五一”期间,被晋城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一等功”;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西省劳动模范”光荣称号,被总队树为山西统计调查“十佳”工作者。她所领导的沁水调查队荣获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余次,多次被沁水县委、县政府授予“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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