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释义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能的派出机构,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会刊为《人民长江》。 机构简介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 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代长江委人在认真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完成了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为代表的大量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先后承担了荆江分洪、丹江口、隔河岩、万安、江垭、葛洲坝和三峡、南水北调、长江重要堤防等一系列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科研、监理和建设工作,为治江事业创造了震古烁今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 长江委现有职工近30000人,其中,在职职工近2000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500多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00余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在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30多人,副高以上职称2370多人;有12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有12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部级劳模130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3名。半个多世纪来,长江委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奖励300余项,其中,2006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长江葛洲坝二、三江工程及其水电机组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获1项全国最佳工程设计特奖,获5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奖,获4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以上数据截止2007年底) 随着三峡工程初步发挥效益和南水北调工程全面开工,长江治理开发进入了新世纪的发展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长江委按照新时期党中央水利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确立了以“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为基本宗旨的新时期治江思路,努力当好长江的代言人、保护神,让长江永远造福人类,让人类永远拥有健康长江。 长江水利委员会和黄河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直属的副部级单位。 历史沿革1921年12月,成立扬子江水道讨论会。 1928年5月,改组扬子江水道讨论会为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 1935年4月,合并改组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太湖流域水利委员会、湘鄂湖江水文站为扬子江水利委员会。 1947年6月,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改名为长江水利工程总局。 1949年12月,开始组建长江水利委员会。 1950年2月,长江水利委员会成立。 1953年2月,毛泽东同志听取长江委主任林一山关于治理长江问题的汇报。 1956年,以长江水利委员会为基础,成立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1980年7月,邓小平同志听取葛洲坝工程进展情况汇报。 1988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改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出机构。 1989年7月,江泽民同志在视察长江委科研基地时发表讲话。 1997年,胡锦涛同志视察三峡工程。 2004年6月,温家宝同志视察荆江大堤,听取长江委主任蔡其华的汇报。 主要职责负责《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履行《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的各项水行政管理职能。 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有关前期工作、技术审查等。 统一管理流域水资源。 按照授权,负责流域防汛调度,指导、协调监督流域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 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中央水利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有关治理开发工程的指导、监督、监管等工作。 负责长江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相关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 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区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与治理,组织流域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指导流域内地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工作。 负责中央有关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或监督管理等工作。 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代长江委人在认真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完成了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为代表的大量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先后承担了荆江分洪、丹江口、隔河岩、万安、江垭、葛洲坝和三峡、南水北调、长江重要堤防等一系列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科研、监理和建设工作,为治江事业创造了震古烁今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 随着三峡工程初步发挥效益和南水北调工程全面开工,长江治理开发进入了新世纪的发展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长江委按照新时期党中央水利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确立了以“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为基本宗旨的新时期治江思路,努力当好长江的代言人、保护神,让长江永远造福人类,让人类永远拥有健康长江。 机构设置一、 委机关 1、 办公室(副局级) 2、 总工程师办公室(副局级) 3、 规划计划局(副局级) 4、 水资源局(副局级) 5、 水政与安全监督局(水政监察总队)(副局级) 6、 财务局(副局级) 7、 人事劳动局(副局级) 8、 国际合作与科技局(副局级) 9、 建设与管理局(副局级) 10、 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级) 11、 水土保持局(副局级) 12、 防汛抗旱办公室(三峡水库管理局)(副局级) 13、 监察局(副局级) 14、 审计局(副局级) 15、 离退休职工管理局(副局级) 16、 直属机关党委 17、 长江工会(中国农林水利工会长江委员会) 二、 单列机构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正局级) 三、 事业单位 1、 水文局(正局级) 2、 长江科学院(正局级) 3、 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正局级) 4、 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正局级) 5、 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副局级) 6、 长江工程建设局(副局级) 7、 综合管理中心(副局级) 8、 网络与信息中心(副局级) 9、 宣传出版中心(副局级) 10、 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副局级) 11、 机关服务中心(局)(副局级) 12、 长江医院(血吸虫病防治监测中心)(副局级) 13、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正处级) 14、 驻北京联络处(正处级) 四、 企业 (一)国有独资企业 1、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 2、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国有独资公司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 现任领导蔡其华(党组书记、主任) 熊 铁(副主任、党组成员) 陈 飞(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马建华(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魏山忠(副主任、党组成员) 钮新强(副主任、党组成员) 杨 淳(副主任) 陈晓军(副主任、党组成员) 郑守仁(总工程师) 历任领导林一山(1950年--1982年任主任、党委书记) 黄友若(1982年--1984年任主任、党委书记) 魏廷铮(1984年--1994年任主任、党委书记、党组书记) 黎安田(1994年--2001年任主任、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 周保志(2001年--2004年任党组书记、副主任) 历任总工何之泰(1950年--1957年任副总工程师) 李镇南(1957年--1973年、1981年--1983年任总工程师) 杨贤溢(1973年--1981年任总工程师) 洪庆余(1981年--1986年任总工程师) 王家柱(1986年--1994年任总工程师) 郑守仁(1994年至今任总工程师) 马建华(2004年至今任总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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