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双命名法 |
释义 | 由林奈创立,用拉丁给植物的种起名字的规则,每一种植物的名字都是由两个拉丁词或拉丁化形式的字构成,第一个词是属,相当于姓,第二是种加词,相当于名。一个完整的学名还需要加上最早给这个植物命名的作者名,第三个词是命名人。 双名法的核心内容( 1 )全世界的植物命名文字统一用拉丁文 ( 2 )每一种植物的名称必须由两个拉丁词或拉丁化的字构成: 第一个词为“属名”,属名的第一个字母必须大写,相当于“姓”; 第二个词为“种加词”,相于“名”。 第三个词为该植物命名人名的缩写形式。 双名法对植物学的贡献( 1 )每一种植物只有一个学名,而且这种学名不受地区、国别的限制,为全世界所通用。 ( 2 )避免了“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等混乱现象,使植物学的研究从此走向世界。 同物异名:同一种植物,但有不同别名 番薯: Ipomoea batatas 地瓜《闽杂记》 Ipomoea batatas 白薯《岭南草药志》 Ipomoea batatas 红薯,香蕃薯《汲县志》 Ipomoea batatas 山芋《广州植物志》 Ipomoea batatas 红苕《广州植物志》 Ipomoea batatas 同名异物:多种植物具有同一个名称叫 芍药 ( 毛莨科) Peonia lactiflora 芍药( 大丽花,菊科)大丽花 Dahlia pinnata 断肠草(萝摩科) Cryptolepsis buchanani 断肠草(罂粟科) Chelidonium majus 断肠草(马钱科) Gelsemium elegans 断肠草(毛莨科) Aconitum dusnezoff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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