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石高制 |
释义 | “石高制”是日本战国时期,不按面积而按法定标准收获量来表示(或逆算)封地或份地面积的制度。 “石”,计量单位,一日石相当于1.80中国石,或者折合大米约17—20千克(学者们仍在争论中);“高”,意指数量。 对大名和武士而言,“石高”是授受封地(或禄米)以及承担军役的基准,即《石高知行制》(知行,原义为行政管理,后转为封地制或与之相当的俸禄)或《石高知行军役制》(如每百石出军役5人)。对农民而言,“石高”则是农民持有(不是私有、无所有权)份地(不是封地哦)数量以及承担赋税的基准。通过检地,每村建立土地清册,按“一地一农”原则,登录实际耕种者即年贡负担者的名字(称“名请人”,既“本百姓”),由此确立领主制下的单婚小家庭耕作体制,其耕作面积一般不超过1町步。领主直接向农民(本百姓、高持百姓)或以村为单位(称“村高”),按“二公一民”或“三公二民”的比例征收年贡,排除“庄园制”时代复杂的中间盘剥,否定家臣或地方豪族(地侍、有力名主、大百姓等)的土地所有权及其对农民的奴役、征收实物等权力,推进由地方官吏管辖的村落制度。 至于一石的重量,根据《日本古代史》,“(日本)一反稻米产量,公元1594年上等水田平均为1石3斗,到1686年则为1石5斗了。”1反(段) = 10亩(日本亩) ≈991.7平方米,也就是说上等水田每990多平方米产出1石3斗到1石5斗左右,900平方米水田产量,不可能只有17-20公斤这么少,据估计至少在400斤以上。 江户时代大名的石高德川幕府将军家 398万石 1.加贺藩 前田家 外样 领地:加贺国 能登国以及越中国大半 134万石 2.萨摩藩 岛津家 外样 领地:萨摩国 大隅国以及日向国部分 75万石 3.仙台藩 伊达家 外样 领地:陆奥国部分 99万石 4.尾张藩 德川家 亲藩 领地:尾张国 美浓国和信浓国部分 88万石 5.纪州藩 德川家 亲藩 领地:纪伊国以及伊势国南部 大和国部分 58万石 6.熊本藩 细川家 外样 领地:肥后国大部分 69万石 7.福冈藩 黑田家 外样 领地:筑前国 53万石 8.广岛藩 浅野家 外样 领地:安艺国以及备后国西部 49万石 9.长州藩 毛利家 外样 领地:长门国 周防国 73万石 10.佐贺藩 锅岛家 外样 领地:肥前国佐贺郡 29万石 11.水户藩 德川家 亲藩 领地:常陆国部分 31万石 12.津藩 藤堂家 外样 领地:伊势国 伊贺国 28万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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