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字架刑 |
释义 | 十字架刑(Death by Crucifixion)刑相传是由腓尼基人发明,在古代埃及、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两到三根木桩构成---如果是四边形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形,有的是X型,还有Y型的。执行方式也有多种,这种残酷的刑罚一直延续到现代。耶稣受十字架刑的塑像和图画流传广泛。 中文名:十字架刑 外文名:Death by Crucifixion 十字架刑起源腓尼基人(一说罗马)发明了十字架刑。腓尼基帝国是古代地中海东岸北部地区一系列小城邦的总称,其历史可以一直追溯至公元前30世纪。腓尼基人曾是地中海沿岸最著名的商人、主要从事航海和贸易活动,其对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是发明了字母文字。大约在公元前1000年,腓尼基帝国达到鼎盛时期。后来该国陆续被亚述人、巴比伦人、波斯人和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公元前64年并入罗马的叙利亚行省。 腓尼基人的一大发明,就是把人钉在十字架上处死。其后,这种办法由腓尼基人传给了希腊人、亚述人、埃及人、波斯人和罗马人。当罗马人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这种死亡方式被视为是最屈辱的。罗马人认为:只有奴隶和最坏的罪犯才可以被这样处死,对一般的罪人则采用别的方法处死,而不必承受这种侮辱下的痛苦。 这种残酷的刑罚起源于一根木桩。起初是把犯人绑在木桩上,令他因饥渴而死,既简单又残忍。后来木架被引入,有十字架、T形架和X形架。X形架又被称为“圣徒安德鲁之架”,因为这位圣徒就是死在X形架上。尽管各地行刑的细节略有不同,但大致情形都一样:犯人先被鞭笞,然后被迫背着木架走到刑场。有时木架很重,一个人很难搬得动。行刑前,犯人被剥去衣服,只剩下一块缠腰布。犯人的手掌和脚下面有一块楔形木,防止身体因重力而滑落。然后把十字架插进地上预备好的固定口内。为了加速死亡,有时犯人的四肢会被打断。犯人的耐受力越强,受折磨的时间就越久。无情的烈日炙烤着他们裸露的皮肤,苍蝇叮在他们身上吸食汗液,空气中的沙尘令他们窒息。十字架刑通常是成批执行,所以在一个地点常会同时立起若干个十字架。犯人被处死后要继续挂在十字架上示众,示众之后,按惯例要将十字架和罪犯一起埋掉。十字架刑后来又经历了一些改良,比如把犯人头朝下固定在木架上,这样能使犯人很快失去知觉,实际上减轻了犯人的痛苦。 现代人很难相象十字架刑罚的痛苦,因为从表面上看,如果只把一个人绑在木桩上,并不是一种特别残酷的刑罚。十字架上的犯人不是饿死或渴死的,也不是因为出血而死——钉钉子,犯人最终是因窒息而死。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只能靠伸缩双臂呼吸。可是在这样的一种姿势下,加上钉子打进去所产生的强烈的疼痛,很快所有的肌肉就会产生一种猛烈的反伸缩力,于是胸腔充盈着的空气无法排出。为了加速窒息,在最强壮的人的脚上往往还要挂上重物,这样他就再也不能伸缩双臂进行呼吸了。 科学家们达成的共识是,十字架刑罚是一种处死人的异常残酷的方式,因为它是在几天的时间内把人慢慢折磨死。 古代各地十字架刑罗马的十字架刑罗马最早的十字架刑应该是七国王之末塔尔甘统治时期。罗马好不容易才平息了三次奴隶暴动。而每一次的胜利都要伴随着血腥屠杀,成千上万的人被钉在十字架上。前两次是在西西里,一次是公元前一个半世纪,另一次是在公元前一世纪。第三次也是最为著名的一次,在公元前73年,领导者是斯巴达克斯,六千人被钉在十字架上。从卡布到罗马,十字架竖了一路。 罗马时代十字架或圆柱死刑非常流行,但是在基督升天后的几个世纪,这种刑罚开始慢慢消失。掌握权力的人不再用处死“神的儿子”的方法来处死犯罪的人,绞刑和其它刑罚开始广泛使用。罗马皇帝康斯坦丁在公元4世纪废止了十字架刑。 犹太人十字架刑我们一般认为犹太人是在艾罗德治下开始采用十字架刑的。 作为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两到三根木桩构成---如果是四边形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形,有的是X型,还有Y型的。T型十字架主要是用来处罚暴乱者,有的时候要倒过来,头冲下,脚朝天。圣徒皮埃尔便是被这样处死的,据说是他自己要求的,因为他自觉不能与基督受用同一种刑罚。在罗马、希腊以及中东,犯人在上十字架前都已经遭过鞭笞,他们应该在行刑地背上十字架,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前,十字架的直杆已插入地中。后人描绘的基督背负十字架走向"颅地"的场面,从刑罚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 圣安德烈十字架X形的十字架又称作圣安德烈十字架(The Crucifixion of Saint Andrew),因为使徒圣安德烈、皮埃尔的兄弟、让·巴普蒂斯的弟子就死在这样的十字架上。当他靠近十字架的时候,他被除去了所有的衣服,交给刽子手。然后,刽子手让他躺在十字架上。没有用钉子,而是用绳子将他缚好,这样行刑的过程就能维系得更长一些。他活了两天。 在行刑地,用绳子把犯人绑缚在刑具上,不过更经常的是用钉子钉。在第一种情况下,一旦犯人的两个胳膊伸展开来博好,就立即借助先前嵌入直杆的绳子和滑轮把十字架竖起来。 如果是用钉子,方法也是大致相同的。首先是双手被钉在十字架的上部,然后等犯人吊起来后,钉好他的双脚。有时也会先把犯人钉在地上,然后在他身后竖起十字架。插入预先挖好的洞中。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乃至于会撕裂,而胳膊就可能因此得到解放。 所以无论两种方法的哪一种,固定的都是手腕。如果刽子手很有经验,他就能将长钉子刺入骨间的一个狭窄空隙,如今解剖学称之为德斯托空隙。钉子的尖头可以拓展这空隙,却不折损周围的骨头,万一切断了中间的神经,就会引起大拇指的收缩,牵人掌中。如果刽子手不那么灵巧的话,他就将钉子钉入桡骨和尺骨间的碗部。但是两种方法都钉得很牢。 脚的钉法各有不同。可以是并列的,每只都用钉子钉上,也可以是脚脚相叠,在四边形的十字架上,双腿还需分开。 古罗马帝国钉脚的方法很特别,两只脚是并列的。但是要侧过来,因为这样钉子可以穿过后跟关节,这种方法使得犯人必须是扭着身子钉在十字架上。 然而,不论使用哪一种办法——就像我们经常在宗教画上看到的那样——脚后跟都没有任何支撑物。 因为这样的支撑是违背十字架刑的原理的,有了支撑以后,犯人就可以呼吸。和很多人所想象的不一样,十字架上的犯人不是饿死或渴死的,也不是因为出血而死——钉钉子只会流很少的一点血,犯人最终是因窒息而死。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只能靠伸缩双臂呼吸。可是在这样的一种姿势下,加上钉子打进去所产生的强烈的疼痛,很快所有的肌肉就会产生一种猛烈的反伸缩力,于是胸腔充盈着的空气无法排出。洛朗·维耶诺夫曾对这种现象有所记述,有很多从集中营逃生的人都观察并且详细描述过他们亲眼看到过的十字架刑。为了加速窒息,在最强壮的人的脚上往往还要挂上重物,这样他就再也不能伸缩双臂进行呼吸了。 古代,只有犹太人在行刑当天日落时分砍断犯人的双腿,这样可以稍稍减轻一些不能呼吸的痛苦。犹太法律还允许给犯人一杯饮料由酒和麻醉剂混合而成,用于麻醉身体,减轻痛苦。当年耶稣在十字架上拒绝喝这样的饮料,当兵丁给他嘴边沾醋,以减少因流血过度引起的干渴时,他也拒绝了。 犯人得一直留在十字架上,直至鸟来叼啄他的尸体。 基督徒罹受十字架刑比起反抗的奴隶、叛乱者和罪大恶极者来说,更多的是基督徒罹受此刑。在传教士上了十字架以后的三个多世纪,很多基督教徒也上了十字架,以惩戒他们对新的宗教的迷恋。在特拉让统治时期,西梅翁被钉在耶路撒冷。圣荣利被钉在伽太基。在地中海周边的土地上还有很多很多上了十字架的基督徒。 内隆很喜欢把上了十字架的人浑身涂满松脂,然后点火焚烧,以此为乐。而早在被罗马法官宣判之前,很多受刑者就已经饱受折磨。所有研究迫害史的现代作家几乎都认定死在塞普蒂姆·塞维尔十字架上的人不计其数:卡哈卡拉、埃里奥加巴尔、马克西曼,尤其是迪奥克里西安、泰斯和多米西安。为了纪念耶稣殉难,基督教的皇帝登基以后便 废除了这种刑罚。十字架成了希腊和拉丁国家礼拜仪式上的一种崇拜。十字架及十字架罹难在天主教的礼拜仪式上示众占有重要的地位。原来作为刑具的十字架也就此成了救世的象征。 近代的十字架刑进入近代社会后,十字架刑仍有存在。在欧洲,用耶稣受难的方式惩戒罪犯成了一种亵渎宗教的表现,当然,在中东,在亚洲,这种刑罚仍然继续存在。旅游家、作家让一皮埃尔·奥斯卡在其著作《不为人知的文明》中记述过,在19世纪的日本,“法官可以下令执行十字架刑”。然而尽管欧洲已经成了基督教的天下,却还是上演着本已属于外族的刑罚。 在法国,旺代战争后,大批大批的人上了十字架,尤其是共和国土兵,就是用它来对付1793年马土库勒地区和圣·弗洛朗地区的城市起义的。拿破仑战争期间,西班牙也有十字架刑。纳粹还用十字架刑来处理苏联人和犹太人。直至19世纪末,在缅甸和北非,尤其是摩洛哥也还存在着十字架刑。1892年,也就是说在美国已经开始使用电符这样的 “现代手段”对付摩洛哥犯人之后的两年,公众居然还聚集在玛拉开什广场上参加大盗阿布的十字架行刑。行刑过程中奏着音乐,随之而来的还有三天的狂欢,最后阿布的尸体被切成一干块扔入狗群。20世纪70年代,越南北部部队还将数十个 “鸭嘴地区”的人钉上了十字架,80年代,有的国家的小偷会被处以此刑;90年代,苏丹等7国则将犯人送上十字架以示众。 在北也门,它还作为合法刑罚存在于法典之中。不过犯人经由判决后,首先被砍了头或枪毙,然后才把他的尸体送上十字架。 在苏丹可不同了。如果犯了“违背圣意”罪,是可以活着被送上十字架的,只是喀土穆的伊斯兰教政权还不敢宣布其为合法刑罚。1991年,十一个违抗民法的暴徒被吊死后送上十字架示众。从理论上来说,据伊斯兰教规建立的七个国家是可以处以犯人十字架刑的。这七个国家除了上述提到的苏丹和北也门外,还有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朗、毛里塔尼亚、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 近代的十字架刑在基督受难之前,十字架原是最丑恶的刑具,丝毫不值一提;但在基督钉十字架后,二千年来,十字架却被普世亿万人高举颂扬。到底耶稣基督在十架上成就了什事呢? 罗马人的十字架之刑有二大作用:一是使人致死,二是叫人受大羞辱的(对犹太人而言,再加上使人受咒诅)。然而,耶稣基督却将这二大作用完全调转过来:一、耶稣基督藉着十字架被高举,应验摩西在旷野举蛇之预表(约3:14-15),叫一切仰望者可以得救,使那原叫人死的刑具反成为叫人活的恩具。二、耶稣基督又藉着十字架从地上被举起来,吸引万人来归向他(约12:32-33)。耶稣在约翰福音12:33特别强调这是指着他自己将要怎样死而说的。显然主耶稣早就选定了十字架来作为象微他被高举的记号。 耶稣基督选择十字架,乃为要以自己的受羞辱来遮盖所有来藏在他荫下者的羞辱,并使那原要致人于至卑下的十字架反成为高举人子、彰显神荣耀的高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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