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释义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市级大型综合医院,是中国医科大学和沈阳医学院的教学医院,是公伤医疗定点医院,是职工、儿童、学生平安保险指定医院,是市干部医疗保健中心。设有市眼病研究所,巾老年人保健所。全国中西医结合专业委员会辽宁省肿瘤分会挂靠本院。 公司名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总部地点:沈阳市 经营范围:医疗机构 公司性质:公立医院 员工数:1200人 医院等级:三级甲等 医院类型:综合医院 基本信息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位于交通便利、四通八达的黄河大街上,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辽宁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基地,是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公伤保险定点医院,是市干部保健中心。设有市眼病研究所、市老年人保健所、市临床影像质量控制中心、市电诊质量控制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中西医结合辽宁省肿瘤分会挂靠本院。 简介医院始建于1953年,五十年励炼,五十年沉淀,医院幼年趋向成熟以自己独特的文化底蕴,展示在世人面前。医院占地面积4.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欧式现代派风格的花园式庭院垂柳经草,片片绿茵,门诊宽敞明亮,病房清洁舒适,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医院拥有市级医院一流的设备,核磁共振、螺旋CT、大型彩超、欧林巴斯内窥镜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百余台件。医院科室齐全,设有内、外、妇、儿、眼、干诊等临床医疗、医技科室32个,治疗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为病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医疗服务。医院设病床800张,在职职工1200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10人,中级技术人员470人,研究以上学历115人,博士生11人,技术实力雄厚。 沈阳市第四医院于1980年在眼科基础上由市科委批准建立沈阳市眼病研究所。1994通过市卫生局评审被确定为市局一级重点科系,1998年列入市卫生局“351”工程,1999年省卫生厅批准在我院建立沈阳市眼库,2000年初首批通过辽宁省卫生厅省级重点科系评审,被确立为省级重点科系。其人才、技术、设备、规模列全省之首,年门诊量14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2500人次,手术3600人次。门诊面积1500平方米,自成体系,病房设床位120张。现有医务人员91人,其中:正、副主任医师20人,博士生3人,硕士生17人。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9台件:有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白内障超声乳化仪、玻璃体切割机、眼电生理、进口手术显微镜、电视野、彩色超声显像仪、角膜地型图、角膜测厚仪、YAG激光机、半导体激光机、角膜曲率计、综合验光仪、电脑屈光仪等。设有6个研究室和一个综合实验室:玻璃体视网膜疾病研究室;青光眼疾病研究室;角膜疾病研究室;白内障治疗研究室;视光学研究室;眼外伤研究室;形成了完整的眼病科研和医疗服务体系。 理念医院始终坚持"以为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体现"人文关怀"的感动服务融入到各项医疗工作之中,先后获得省"文明单位"、省卫生系统形象工程"标兵单位"、沈阳地区"文明服务示范医院"、连续多年的沈阳地区卫生系统"白求恩杯"竞赛活动的夺杯单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始终牌市属医院排头兵地位。 医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医院建设得到了持续性发展,形成了以眼科、心胸外科、肝胆外科、干诊科为龙头的重点科系并享有盛名,许多患者慕名而来,医院连续两年的业务指标、经济效益均列市属医院之首。1999年被沈阳市政府确立为花园式医院; 被省卫生厅授予“辽宁省首届老百姓信得过医院”称号,在沈阳地区“文明服务示范医院”评选活动中,被市文明委评为“文明服务示范医院”,在沈阳地区“白求恩杯”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夺杯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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