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沈淮 |
释义 | 1.明朝人物沈淮[约公元一五六一年前后在世]字激伯,仁和人。生卒年不详,约明世宗嘉靖四十年前后在世。嘉靖二十六年(公元一五四七年)登进士第。其它事迹不详。淮著有《三洲脍》八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2.明朝大臣沈淮(?一1623) 字铭镇,乌程南浔马腰人。明神宗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万历末年,大学士方从哲专权,为植私党,以乡谊关系,推荐为阁员。光宗朱常洛泰昌元年(1620)秋八月即位,召沈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沈官翰林时,尝授内侍书,魏忠贤、刘朝皆其弟子。既人阁,密结二人,朋比为奸,取得熹宗朱由校信任和重用。不久,加太子太保,进文渊阁,再进授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等职。沈为扩张个人权势,结党营私,打击异已,独揽朝政,激起诸大臣忿恨不满。天启二年(1622)三月,给事中惠世扬、周朝瑞、御史江秉谦等劾沈勾结阉党魏忠贤、刘朝弄兵内宫,图谋不轨,但未获结果。五月,刑部尚书王纪再劾沈,言其劣迹比之蔡京,而沈亦谧劾王纪,针锋相对。未几,王纪削职去,而沈则掌权如故。群臣议论不平,互相攻讦,叶向高乃向熹宗进言,认为王纪与沈淮均为朝中大臣,互相攻讦,有失体统,今独斥王纪而宽沈,似不得公论。熹宗心有所动,沈自感不安,乃引退归里。天启三年(1623)病卒,谥文定。 按《冷卢杂识》评曰:“朱文肃公(朱国祯)倡均徭之议,东南大水,又请改折,德泽及人,乡邦推重。沈结纳客魏、温体仁奸私误国,闾里羞称之。三人皆载《明史》,而府县志列传独详文肃事实,沈(淮)、温(体仁)则讳而不书。逞志一时,陨名千载,呜呼!此亦足以为鉴戒也”。 3.清朝人物[清]字均甫,号胎簪,浙江桐乡人。官山东知县。工刻印,与郭友三刻者甚多。《广印人传》 4.清朝官吏沈淮(?—1875)字东川,浙江鄞县人。道光二十九年举人,授内阁中书,充军机章京。咸丰十年,文宗狩热河,淮不及从,恸哭欲投井,家人守之不得死。迁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授陕西道监察御史。疏劾户部主事杨鸿典揽权纳贿,下刑部逮治,仅以小过议镌级,及阎敬铭为尚书,始奏劾谴黜。园工兴,淮疏首上,当时与游百川齐名。光绪元年,充顺天乡试监试,力疾从事,出闱,旋卒。家固中人产,官京师,斥卖殆尽,人尤服其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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