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社交礼仪协会 |
释义 | 社交礼仪协会简介重庆文理学院社交礼仪协会,筹备时间为2010年3月,本社团的筹备组织人所属单位有文学与传媒学院、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与教育科学学院。本社团致力于为文理学子提供一个增强人际交往能力,加强社会实践能力的良好平台。 社团成立初衷众所周知,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当今社会就业率持续下降,竞争激烈的社会越来越需要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因此,从业大学生除了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外,还需要拥有一身过硬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而后者正是普遍大学生所欠缺的。据权威调查显示,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极其有限,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适应期,造成找工作难的社会问题。 俗话说:“独学而无友,则孤陋寡闻”,在大学阶段,除了学好专业知识外,更需要多锻炼自己的社交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一专多能的使用型、符合性人才,以更好的融入社会。因此,社交礼仪教育不仅是素质教育的必需,而且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强烈要求。 我们社团本着增强同学们人际交往和社会实践的宗旨,帮助同学们认识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与掌握一定的社交礼仪的技巧。而且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对同学们以后的学习、生活以及以后的工作中都有一定的帮助。 社团宗旨我社严格按照重庆文理学院校团委、校学生会以及社团联合会的管理规定筹办成立,审慎执行我校社团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为服务会员、丰富我校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而努力,配合社团联合会,共同建设我校积极、上进、和谐的社团文化,办出自己的特色,办出自己的水平。我们的社团就是要唤起同学们的激情,让所有有共同爱好的同学走到一起,为文理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社团不定期开展的活动1.每学年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我校学生社交礼仪方面的现状,并运用数据分析其形成原因,得出我社团在发展中应该加强主意的一些问题和侧重点。 2. 不定期的邀请老师、专业人士等为社团成员及学校学生开设礼仪知识文化培训讲座。 3. 定期召集社员观看社交礼仪类视频,增加社员的社交知识面与礼仪素质培养。 4. 定期举办社团交流会与社团座谈会。 5. 定期举办社交礼仪大赛等有关于社交礼仪方面的竞赛,如社交礼仪辩论赛(在社交礼仪中是仪表重要还是谈吐重要等)。 6. 与兄弟学校、学院的类似学生社团展开交流、开展合作,并开展一些课题的社会调查与研究。 7. 在社团内部或者学校中组织并开展一系列的素质拓展活动,如拟定开展的社交礼仪文化宣传活动周。 社团目的1. 奉“立足校园,放眼社会”为准则,使当代大学生理解现代礼仪文明,掌握人际交往中的基本礼仪。达到提高个人修养,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并且了解和掌握现代礼仪的知识和实务的目的。 2. “传扬社交之美,尽显礼仪风采”学习一些社交礼仪,它可以免除你交际场上的胆怯与害羞,它可以为你指点交际场上的迷津,它可以给你平添更多的信心和勇气,使你知礼懂礼,做一个有教养、有礼貌、受人欢迎的现代人。 3. 对于社交礼仪的能力的培养可以扩大社员的人际交往面同时增加社员的人际交往能力。 重庆文理学院社交礼仪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协会性质:本组织全名是“社交礼仪协会”,以全体热爱社交喜爱礼仪的同学为基础而创建的大型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协会目的:丰富校园文娱活动内容,为热爱社交礼仪的同学提供交流平台。 第三条协会宗旨:“丰富校园文娱活动,提升本校素质教育层次” 第四条 协会口号:“有礼走遍天下,恃才方能傲物” 第五条协会会训:敢于讲,敢于做。用我们优秀的礼仪共同的爱好组建的团队。 第二章 成员第六条 成员资格:两校区各院各系部在籍学生,对社交礼仪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重庆文理学院大学学生守则和本协会章程。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1)拥有参加本协会的培训班和举办、参加活动的资格。 (2)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向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1)遵守本协会章程,接受本协会领导。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听从协会安排。 (3)积极对外宣传协会的精神,为协会提供可行的策略,谋求长远的发展。 (4)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理事会递交申请、说明缘由,已缴纳的会费按规定不予退回。 第八条 会员证 (1) 凡协会认可的会员均发给会员证。 (2) 会员由理事会签发,加盖本协会印章后方能生效。 (3) 退会或毕业离校的会员,其会员证由理事会注明废止日期,不予收回。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一) 第九条 协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会长负责制度。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常务理事若干名,另设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策划部、活动组织部等5个部门。会长,常务理事以及各负责人共同组成理事会机构。理事会成员任期一年。 第十条 各部门具体职责 (一) 理事会的权利与义务: 1.各理事有对本协会规划与发展的建议权和共同决策权 2.共同商讨和解决协会内部的各项重要事宜。 (二) 会长一人:负责社团的统一管理工作。 副会长一名:负责日常活动的具体实施和会员的组织安排。 (三) 秘书处:负责活动时所需资料,整理相关的文件。并且负责管理和监督社团各种财务收支活动。 (四) 宣传部:组织中的职能部门,承担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并负责活动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刊,出好板报及海报。 (五) 活动组织部:主要负责各个活动项目的策划工作并根据根据策划的方案开展具体组织工作。 (六) 外联部:主要负责社团对外的联系等。 (七) 网信部:健全我协会宣传机构,做好网络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对协会活动、学习等信息及时更新。 (八) 会员服务部:负责联系会员,深入会员,服务于会员。关注协会的运作情况,收集会员及同学对协会的意见及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 第十一条 会长,理事产生办法: 1 由协会全体会员自愿报名,思想品德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召开全体大会,候选人做竞选演讲,由会员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会长及理事。 3 常务理事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统一上报院团委审批,填写协会干部登记表后方可任职。 4 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如会长空缺,由理事会提名推荐人选,并向全体会员通报;如理事空缺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1 组织的活动违背协会章程 2 在协会内部拉帮结派,造成协会内部不团结的。 3 将协会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4 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5 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协会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6 以协会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期初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并作交流;畅谈心中梦想;会长发言,布置协会本学期的一些工作安排与要求;发放会员证。 期末全体成员大会;理事会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罢免和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社交知识与礼仪文化知识。 第五章 活动内容第十四条 协会按照章程在团委的领导下,开办社交礼仪的培训班;协助各院,各系举办各种活动。 第十五条 协会要树立独特的礼仪文化意识,以文化文明为精神参加学院的社团评级活动,力创优秀社团。 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重庆文理学院社交礼仪协会。 第十七条 协会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将章程完善。 第十八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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