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社会性别主流化 |
释义 | 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定义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第四届世界妇女问题国际会议通过的《行动纲领》明确了社会性别主流化,并将以此作为提高两性平等的一项全球性策略。这一概念强调,必须确保两性平等是一切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首要目标。 1997年6月,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给社会性别主流化下了定义,其内容如下: “所谓社会性别主流化是指在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上评估所有有计划的行动(包括立法、政策、方案)对男女双方的不同含义。作为一种策略方法,它使男女双方的关注和经验成为设计、实施、监督和评判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所有政策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使男女双方受益均等,不再有不平等发生。纳入主流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男女平等。” 当男女有一方处在极其不利的位置时,主流化就会成为有性别区分的活动和平等权利行动。有性别区分的干预对象可以全部是女性,或男女都有,或全部是男性,使他们有能力参与发展活动,并从中获益。这只是必要的临时措施,来消除过去性别歧视所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 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改革主流化并非是在现存的行动中加入“妇女成分”或“两性平等成分”,也非仅限于提高妇女的参与度。它的意思是把男女双方的经验、知识和利益应用于发展议程。 这个概念还有一层含义,即明确认识上述议程变化必要性。它可能要求在目标、策略和行动上做出变化,使男女都能参与并影响到发展过程,获取利益。社会性别主流化的目标是改变不平等的社会和体制结构,使之对男女双方都平等和公正。 自从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来,“社会性别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日益受到关注。今年3月,国际乐施会与其在东亚和东南亚的合作伙伴在印度尼西亚的日惹,举办了一个社会性别主流化研讨会,对此专门加以探讨。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1997年对“性别观点纳入主流”作出了界定:这是一种战略,将妇女和男子的关注事项和经验作为一个整体,纳入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所有领域的政策和方针的设计、落实、监测和评估,使男女都能平等受益,中止不平等现象。最终目标是实现两性平等。国际乐施会对社会性别主流化的看法是:把社会性别平等作为基本的价值观,努力从组织上、制度上、纲领上以性别视角开展工作,并把性别问题深入到所有工作人员的头脑、心里和专业行为中。所谓“组织上”指组织本身的外部及内部结构;“制度上”指组织的网络、它在其他组织和机构中的地位,以及和它们的关联;所谓“纲领上”是指组织活动,通常指所执行的具体项目。两相比较可以发现,乐施会对社会性别主流化的界定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强调必须从实施者的组织、制度和纲领等方面着手。 社会性别主流化不是一个技巧问题,而要有结构上的变化;要在组织、项目等多层面上改变男女两性的关系;主流化不是简单地让原来处于主流的人具有性别意识,而是要改变主流的结构,让妇女、妇女组织、有关项目进入主流。有人提出:社会性别不仅是性别角色问题,而是价值观问题;不仅是现象、现实,而是权力关系;社会性别主流化,就是要把妇女、弱者、边缘等纳入主航道中。 社会性别主流化要考虑妇女的权利,而不仅仅是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要让妇女从性别平等中获得好处。也有人认为:如果性别问题解决得好,人权问题、环境问题等也能比较顺利地解决。 “性别问题不是一半男人一半女人,性别问题是权力关系问题、男女之间关系变革的问题;社会性别主流化不仅仅是把男人包括进来这么简单,也不是让很糟糕的主流接受社会性别,而是要改变原来不平等的权力关系。” 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基本原则根据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司司长卡罗琳?汉南女士的表述,整个联合国系统都有责任实行主流化策略,并且还是各机构的最高责任。其它原则有: 需要为监督过程建立充分的责任体系。 一切工作部门的事宜和问题首先应该是寻找出性别差异。 不应在做出这种论断,即从两性平等角度出发事宜和问题都是中立的。 应该继续开展性别分析。 把这一概念应用于实践时,清楚的政治意愿和对足够纳入主流资源的明确分配——如有必要还包括额外的财政和人力资源——是十分重要的。 社会性别主流化要求在各个层次的决策制定中都要努力拓宽妇女的参与面。 主流化并非取代对目标具体、专门针对妇女的政策项目和具有积极意义的立法的需求;也不是废除对协调中心和妇女事务单位的需求。 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层次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层次应包括: 地区 我们讨论的是“一个地区应该做什么,不仅仅是一个组织应该做什么”。 国家(政府) 政府应有性别敏感,才能促进性别主流化;要从妇女的角度进行政治分析,与政府对话;利用国际条约、地区性会议推动政府行为;与主流决策者对话后要关注效果,要做政策效果分析。 社区 很多社区文化中,女人只能做家务劳动,不能参加公众活动、社区活动。很多与会者介绍了自己的经验,如何来改变这种情况,让男人允许妻子参加有关问题的讨论,策略是让组织中的男性工作者接受女性工作人员,首先改变的是组织内部的性别结构、男人的性别观念,才有可能改变社区民众的社会性别观念。 NGO组织层面的主流化 社会性别主流化不是只与政府打交道,应把NGO工作结合起来;例如,在决策中如何提高妇女参与管理的数量和质量;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如何鼓励妇女发挥作用;如何考虑妇女的需求;如何与其他组织联络,让妇女参与地区性、全国性会议,让妇女在会上发言、做报告。在组织内部成员中也要考虑性别问题;培训基层妇女,让男人分担家务;评估项目时也要考虑性别问题。 社会性别主流化包括很多问题,如同工同酬、参与决策、资源、暴力、健康、生育、参政、赋权、变革、技巧、教材等。 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影响社会性别主流化会遇到经济发展要求的挑战,人们会强调社会性别平等会使生产力下降;怀疑男女都参与社会生活是否影响效率。所以要找到一个平衡点,要看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公正、民主和平等,对长期发展有好处。 还有人质疑:社会性别主流化是否会把妇女的声音掩盖了?所以要在促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过程中,提高妇女的声音;妇女运动、妇女组织、妇女研究者、国际妇女运动等,都应结合起来。要了解哪里妇女的声音需要倾听;要了解在主流化中哪些群体、哪些妇女被边缘化了;重要的是改变主流,而非仅仅让主流具有社会性别敏感。 对男人的影响。当妇女说“我们有工作了”时,男人则抱怨“家务劳动没人做了”。女口何让妇女和男人都在家庭和工作之间保持平衡?如何影响男人、影响决策者支持社会性别主流化?需要的是改革性别关系(不仅是协调,而是改变),要进行文化建设。 社会性别主流化培训的策略社会性别主流化有不同途径,其中重要方法之一是社会性别培训。几乎所有与会者在谈主流化的条件和策略时,都要谈到社会性别培训,其重要性不必赘述,大家更关心的是培训理念、难点和策略。 培训是为了技巧还是赋权?对此要进行批判性思考。社会性别培训不是单纯做社会性别分析的技巧,而是涉及男女为什么会这么想、这么做、会有什么影响等问题。也有人认为,培训目标有一个从实际需求到战略需求的发展过程,对社会性别培训的认识也有一个从技术性认知到发现有更深层次问题的过程。 有妇女组织说:做了10年的社会性别培训,没有什么提高,原因是教材没有变化。随着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趋势,培训需求不断增加,对培训者和培训教材提出了要求。不可能一个培训者给所有的人培训,也不可能面对不同对象只有一种培训模式,应有不同的协作者和不同的教材。 培训最大的困难是对男人的培训。越南代表表示:开始认为培训是给妇女做的,与男人没关系;后来改变了观念,认为应该给男人培训,所以准备了一个给部长一级干部的培训,但到时候没有人来。可见,社会性别培训如何能让决策者、让男人接受确实是个大问题。 如何让男人理解社会性别?不是生硬地讲社会性别,而是通过项目、环境、劳动等引出这个话题,最好让夫妻一起参加培训。还有人提出,最好的办法是让男人做培训者,这样他们就会想怎么去培训,争论就会减少;在培训的过程中就改变了男人的想法。例如,在家庭暴力或贫困问题的培训中,可以促使男人把个人的经验说出来,让他意识到应该改变这种状况。柬埔寨代表的经验是:培训不要简单化地指责男人,如说到强奸问题时有女人说“男人就是强奸者”,这会造成对立。要改变把妇女简单看成是受害者、男人是侵犯者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 我国社会性别主流化稳步推进作为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确定的促进性别平等的全球化战略,社会性别主流化近年来在我国得到稳步推进。2006年4月5日举行的“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项目成果”新闻发布会上,性别平等在我国促进就业政策中得到较好体现,并向收入分配、社会对话等领域扩展。 “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项目”是国际劳工组织于2002年8月在北京启动的,其目 的是在“3+1机制”(即政府、工人和工人的组织、雇主和雇主的组织加上妇女组织)中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和就业政策中的性别平等。在中国,该项目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和全国妇联共同实施,截至2006年3月顺利完成。这也是第一个在我国推进劳动就业领域中的社会性别主流化项目。 几年来,该项目组通过举办一系列“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培训班、高级研讨班和战略研讨会;对下岗失业妇女自主创业情况、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问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中的性别平等状况及企业女性用工状况等进行调查;建立专门的妇女就业网页等,有效推进了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其中,各级工会将以往的女职工维权工作扩展和纳入到各个部门主流的日常工作中,成效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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