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社会本位论 |
释义 | 社会本位论者主张教育目的要根据社会需要来确定,个人只是教育加工的原料,他的发展必须服从社会需要;他们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使教育者社会化,保证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延续;在他们看来,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存在与发展依赖并从属于社会,评价教育的价值只能以其对社会的效益来衡量。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有涂尔干、那托普、凯兴斯泰纳等。 以涂尔干为代表的“社会学派”认为,社会才是真正的存在,“人实际上因为生活在社会中才是人”,因此,社会的价值高于个人的价值,教育应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为首要目的,教育的一切都应服从于社会的意志。 其他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类似观点: 孔德:“真正的个人是不存在的,只有人类才存在,因为不管从哪方面看,我们个人的一切发展,都有赖于社会。” 那笃尔普:“在事实上个人是不存在的,因为人之所以为人,只是因为他生活在人群之中,并且参加社会生活。” 这种观点1、打破了人生来就天然地具有真善美品质的神话,认为个人的发展都是后天社会化的结果; 2、在某些方面割裂了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内在联系,一味强调个人发展是社会化的结果,而忽视了社会要求还必须通过个体的认知和内化才能真正转化为个体的社会素质。 德国教育家凯兴斯泰纳的社会本位论比较极端 认为国家的教育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造就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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