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绍兴市动漫爱好者协会 |
释义 | 2008年12月20日下午2:30 在绍兴市图书馆五楼学术报告厅内召开了第一届绍兴市动漫爱好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到场有48名会员,由绍兴市民政局局长宣读了协会成立批文,协会副理事长宣读了协会章程草案,并通过了协会章程草案 绍兴市动漫爱好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 :绍兴市动漫爱好者协会,英文名称:Shaoxing Animated Cartoon Lovers Association,缩写为(SAClA) 第二条 本协会性质:由绍兴地区从事动漫行业有关工作(包括原创制作、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相关软件开发与动画、漫画、卡通相关等)及充满爱好的人士和单位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协会宗旨:绍兴市动漫爱好者协会是团结、发展、组织动漫爱好群体并沟通政府与绍兴市动漫爱好者的中介组织,提高绍兴市动漫爱好者素质,提升绍兴市动漫氛围,使绍兴市动漫艺术创作水平加速进步,团结绍兴市动漫爱好人群以促进绍兴市动漫事业发展迈向全国化、国际化。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力支持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政府的领导,在宏观调控、动漫新产业的管理上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在微观上多为广大动漫爱好群体办实事,发挥好政府和动漫群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本土动漫艺术的发展,培养动漫爱好者及创作人。促进绍兴本土动漫爱好者的素质,加快使其从量变为质变的过程,在动漫原创、制作、培训、衍生产品等方面形成动漫自身的产业链,并促进产业发展。 第四条 绍兴市动漫爱好者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绍兴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六条 绍兴市动漫爱好者协会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袍江工业区马山路帅尔端制衣有限公司主办公楼2楼绍兴市动漫爱好者协会办公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绍兴市动漫爱好者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两个中心,根据动漫本身的特点,接受政府委托行使动漫爱好群体和相关产业管理职能,当好政府在动漫爱好群体和相关产业管理中的参谋和助手,为所有相关群体及动漫爱好者服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为: (一)开展动漫爱好者群以及相关产业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加强宏观管理和制定动漫产业经济技术政策提供建议。 (二)加强本地区的动漫群体管理,支持动漫原创的开发、制作,建立动漫的相关产业自律性机制,规范动漫相关行业的自我管理行为,促进动漫业内平等竞争,维护动漫界的整体利益。 (三)组织绍兴地区、国内或国际范围内的动漫原创、产品、技术、人才、和信息各方面的交流与活动。支持横向联合,鼓励绍兴动漫人动漫原创作品和制作出口以促进国际交流。 (四)按照新兴动漫业及爱好群体的实际要求,就动漫界共同关心的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反映动漫爱好群体和动漫业界的要求和意见,充分发挥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布置、收集、整理、分析相关动漫群体的统计资料,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围绕动漫原创、制作、发展方向,承担有关绍兴本土动漫发展出成熟行业的研究。接受政府或有关部门(公司)委托对绍兴本土动漫行业内新企业的组建申报和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项目责任监督。 (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协会的会员单位宣传、推介,增强动漫相关产品的创新意识,提高动漫相关产业、产品的管理创造水平。 (七)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职工培训,协助组织爱好者的专业技术考核、认证工作。 (八)组织各动漫相关企业、各大专院校动漫社团、社会动漫爱好人士和社会相关团体横向技术合作,组织动漫爱好者进行动漫技法经验交流和学习立足于绍兴市,面向全省,促进华东地区动漫文化交流。 (九)组织动漫爱好者进行绘画咨询及技术讲座。组织动漫爱好者和动漫作品交流聚会活动。组织各地区动漫作品展览会。 (十)组织有利于动漫文化艺术进步和绍兴本土动漫业发展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 会员第八条 绍兴市动漫爱好者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社会团体的个人会员应当具有本省户籍,或在本身领有《暂住证》并已居住1年以上;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热爱动漫并愿意为绍兴市动漫业发展贡献力量的个人.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参加协会的企业一旦终止或解散,即自行取消会籍;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2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1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向有关部门推荐会员的重要动漫作品、优秀学术著作和管理工作经验。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 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代表本协会审阅向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和建议 第三十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拔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8年12月20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大会选举了理事会成员,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位 理事会成员名单为 李晨 傅洁宁 王雪帆 金鑫 宋佳娣 祝赵江 谢鑫泉 理事长:李晨 秘书长:傅洁宁 副理事长:金鑫、祝赵江 、谢鑫泉 杨天清老师为协会荣誉会长 杨天清老师是 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 国际艺术家杂志主任编委 曾获得过 全球华人书法艺术大展一等奖 中国改革开放文艺终身奖 协会会刊志现协会在每个季度都会出一本由我们绍兴的爱好者投稿和协会内部原创的漫画组成的会刊志UP漫游,会刊发放信息和投稿信息都发表在百度贴吧 绍兴动漫吧中。 协会活动目前协会每个月都会举办一次由绍兴本土爱好者一起参与的活动全城漫游,固定每个月的活动,但活动内容与活动参与的爱好者每次都不同,活动公告也会提前在绍兴动漫吧中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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