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韶关市浈江区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韶关市浈江区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12月成立。2004年7月,韶关市行政区域调整,原浈江、北江两区以及犁市、花坪镇合并为浈江区,新成立的浈江区地方税务局辖内管户约7000 户,年税费征收入库7亿元以上,2008年至今年年税费征收入库更是超10亿元以上。韶关市浈江区地方税务局连续多年来先后被韶关市委宣传部、纪委、区委、区政府、省地税局和市地税局评为省、市、区的“先进单位”或“文明单位”。 机构设置管理一股:负责浈江河、北江河以东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全区货物运输企业自开票纳税人及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日常税收管理和检查工作。 管理二股:负责小岛至犁市镇以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日常税收管理和检查工作。 犁市分局:负责犁市、花坪两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日常税收管理和检查工作。 计财征收股(办税服务大厅):负责各种地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征收入库、编制税收计会统及征管报表、税收票证的使用管理、发票销售保管及领用存统计管理、门前发票的开具、计算机和网络维护等有关工作。 办公室:负责局内税收宣传、公文处理、税收调研、文秘综合、档案管理、信访工作、后勤接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开具有关证明等局内工作。 门市发票窗:负责辖区范围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所需的服务发票的开具工作及地方各税费的申报征收工作。 运输发票窗:负责辖区范围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所需的代开货物运输发票的开具工作及地方各税费的申报征收工作。 税款征收窗: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种地方税费申报、征收、入库工作。 社保征收窗: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负有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基金申报、征收、入库工作。 个人所得税专窗(年所得12万元以上):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申报、征收、入库工作。 领导信息区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金彪)——主管全面工作 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定忠)—— 分管管理一股、管理二股 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丽达)——分管办公室、计划征收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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