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释义 | 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联〔2009〕18号),设立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韶关市法制局、韶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牌子,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将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职责,以及公路“三乱”行为查处职责划给市监察局。 (二)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审核把关、决策参考、跟踪调研和督促落实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起草、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编辑出版《政府工作》刊物。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驻韶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七)收集报送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九)管理市人民政府大院,承担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负责外地在韶设置办事机构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一)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5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有关文电的处理;承担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会务组织、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内外事活动安排等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二)秘书二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电收发、分送、文印、立卷、归档、借阅、印鉴、保密等工作。 (三)综合一科。 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金融、保险、证券、税务、供电、烟草、审计、统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综合管理、经济和信息化、经济技术协作、交通运输、公路、海事、航道、邮电、物价、安全生产、城市投资经营、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环保、人防、档案、史志等方面的文电办理及综合协调;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准备、纪要撰写。 (四)综合二科。 负责教育、科技、民族宗教、公安、消防、监察、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国土资源、水务、三防、农业、外经贸、文广新、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林业、旅游、法制、外事侨务、台湾事务,行政服务中心、接待办、粮食、广播电视、供销、粤北工业开发区、丹霞山管委会,军分区、人民武装、法院、检察院,海关、缉私、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气象、监狱,市委各工作部门、人大、政协、纪委、党校、民主党派、群团组织、驻外机构的文电办理、综合协调。 (五)调研一科。 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和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大事项的有关请示、报告;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和市人民政府重要政务工作的领导同志讲话稿及相关综合性文稿;围绕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调研二科。 承担《政府工作》编辑部日常工作;起草《韶关年鉴》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内容;起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性文稿。 (七)信息科。 负责收集、综合、整理政府政务信息;向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报送有关信息;办理《市长信箱》的工作;负责办公室信息公开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八)建议提案科。 组织、协调、检查、督促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的办理;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相关例会应由市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指导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九)督办室。 负责跟踪落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考核目标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承办省和市领导要求督办的批示件;指导政府系统督办工作。 (十)行政保卫科。 负责机关的财务检查监督、资产处置审核等工作;承担机关基建、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和机关住房以及市人民政府大楼办公用房的产权管理及调配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和市府宿舍区的绿化保洁、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管理政府机关食堂;指导武警警卫班的工作。 (十一)老干部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十二)外地驻韶机构联络科(韶关市外地驻韶机构联络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外地在韶设置办事机构的登记、协调服务、沟通联系工作,以及与国内友好城市日常往来联络工作;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党群和政治思想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四)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五)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 承办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报送,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负责对市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一案三制”、“一网五库”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抓好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负责市应急管理专家的相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0名。其中: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4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4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人民政府车队。 (二)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地办事机构。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