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
释义 | 机关概况上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上蔡县白云大道南端。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制股、监管股、消保股、注册股、人事教育股、财务股和监察室、信息中心、绩效办,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下辖白云观、芦岗、蔡都、大路李、黄埠、华陂、朱里、东洪、东岸、杨集、洙湖、党店等14个工商所及市场巡查队。现有公务员212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16人,在职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总人数的88%,党员占78%。辖区内现有个体工商户9853户,内资企业537户,私营企业446户。几年来,县局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践行“四个统一”和“立足工商抓工商,跳出工商抓工商”的理念,团结拼搏、务实重干,在自身建设,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依法行政等各个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县局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卫生先进单位,全市工商系统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并被县政府通令嘉奖。 主要职责上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法组织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直销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组织监督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九)依法对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十)依法组织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一、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股、财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监管股、注册登记股、人事股、监察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调研和文秘、档案、被装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统计、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全局性会议和主办全局性综合活动,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法制股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或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及普法工作;承担本局工商行政案件复议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商标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认定著名商标、推举驰名商标工作;指导全县企业商标工作和商标代理工作,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负责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批、登记、注册,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及各类违法广告;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财务股 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系统财务会计制度;组织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工作。做好系统专用票据发放和管理;定期向局领导报告系统财务收支情况;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组织指导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完成上级工商局和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管股 依法组织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对各类交易市场实施登记;监管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各类展销会实施登记;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负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实施合同信用公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注册股 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全县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指导、组织管理全县注册监督管理基础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名称和个体工商户字号的预先核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年度检验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登记管理的统计报表及分析资料的撰写上报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人事股 负责全县工商系统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员工资的上报和审批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全系统干部的培养、选拔、调整工作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系统的干部管理和考核工作,办理有关人事手续,负责人事及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监察室 协助党组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本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教育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投诉举报;抓好本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机构:(一)上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 (二)上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投诉中心 1、统一集中受理本辖区所有消费者的咨询、申(投)诉、举报的来电、来函、来访。 2、指导、协调、检查、考核所属12315机构及网络单位的申诉举报工作。 3、向申诉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4、受理消费者申诉直接涉及本地区的各类消费申诉和群众举报的经济案件,并向相关业务科室及有关职能部门分流。 5、转办、移送、催办、督办及协调办理各类消费者申诉和群众举报的经济案件。 6、做好登记、统计工作,综合分析申诉举报动向,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事业机构:上蔡县消费者协会 上蔡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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