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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山之叟
释义

自警之举物性之不知,土宜之不辨,喜而左之,怒而右之,主人之喜怒无常,花之性命尽矣!然则子之病,病乎其己尊而物贱也,性果而识暗也,自恃而不谋诸人也。

中文名:《山之叟》

出处:《小仓山房文集》

年代:清(乾隆)

作者:袁枚

原文

冬月,山之叟担一牡丹,高可隐人,枝柯鄂韡①,蕊丛丛以百数。主人异目视之,为损重赀。虑他处无足当是花者,庭之正中,旧有数本,移其位让焉。幂锦张烛,客来指以自负。亡何花开,薄如蝉翼,较前大不如。怒而移之山,再移之墙,立枯死。主人惭其故花,且嫌庭之空也,归其原,数日亦死。

客过而尤之曰:“子不见夫善相花者乎?宜山者山,宜庭者庭。迁而移之,在冬非春。故人与花常两全也。子既貌取以为良,一不当,暴摧折之,移其非时,花之怨以死也诚宜。夫天下之荆棘藜刺,下牡丹百倍者,子不能尽怒而迁之也。牡丹之来也,未尝自言曰:‘宜重吾价,宜置吾庭,宜黜汝旧,以让吾新。’一月之间,忽予忽夺,皆子一人之为。不自怒而怒花,过矣!庭之故花未必果奇,子之仍复其处,以其犹奇于新也。当其时,新者虽来,旧者不让,较其开孰胜而后移焉,则俱不死;就移焉,而不急复故花之位,则其一死,其一不死。子亟亟焉,物性之不知,土宜之不辨,喜而左之,怒而右之,主人之喜怒无常,花之性命尽矣!然则子之病,病乎其己尊而物贱也,性果而识暗也,自恃而不谋诸人也。他日子之庭,其无花哉!”

主人不能答,请具砚削牍,记之以自警焉。

[注:①韡:繁盛,音wěi。]

参考译文

冬天,山中有位老翁挑了一株牡丹,(牡丹)有一人多高,枝条繁茂,花苞簇簇数以百计。主人对它另眼相看,出高价买了下来。怕栽在别处与这株牡丹不相称,庭院中原有几株牡丹,特地移到别处,把地方让出来。上面用锦帐遮盖,晚上点上烛火,客人来了,(主人)常指着它感到自豪。不久,花开了,花瓣薄得像蝉的翅膀,大大不如原先的那几株牡丹,于是主人愤愤地将它移到山上,再移到墙边,牡丹很快枯死了。主人感到对不起原有的那几株牡丹,并且嫌庭院太空,便将原来的牡丹移回原处,没过几天,也枯死了。

来访的客人埋怨主人道:“您没见过善于种花的人吗?适宜在山上长的就种在山上,适宜在庭院中长的就栽在庭院,如果迁移它,应该在冬天而不是春天。所以人和花常能两全其美。您既然根据外貌认为那些牡丹是良种,一见不如原来想的那样,立即粗暴地摧残损害它们,移栽不按时节,牡丹花含冤而死理所当然。天底下荆棘、藜刺之类的东西比牡丹低下百倍,您没有办法因为生气而统统把它们迁走。牡丹来时,并不曾自己说:‘应该看重我的身价,应该把我栽在庭院中,应铲除你原有的旧花,(把地方)让给我这新来的。’一个月中,忽而珍视它,忽而贬抑它,都是您一个人所为。不怪自己却怪花,这就错了!庭中旧有的牡丹花,未必一定名贵,你仍然把它们移回原处,以为它们比新买的好。(如果当初)新的牡丹虽然买来,旧的牡丹先不移走,比较它们开的花哪个更好,然后再移栽,就都不会死掉了。您急急忙忙,既不懂生物的习性,又不知道土壤是否适宜,高兴了就抬举它,生气了就摧残它,主人如此喜怒无常,花的命也就送掉了。那么,您的毛病在于看重自己而轻视生物,性情专断而缺乏见识,自以为是而不和人商量。以后您的庭院中,大概不会有花木了。”

主人听了无以对答,于是准备下笔墨纸砚,记下这件事情为自己的警戒。

作者简介

袁枚(1716-1797)清代诗人、散文家。字子才,号简斋,晚年自号仓山居士、随园主人、随园老人。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乾隆四年进士,历任溧水、江宁等县知县,有政绩,四十岁即告归。在江宁小仓山下筑筑随园,吟咏其中。广收诗弟子,女弟子尤众。袁枚是乾嘉时期代表诗人之一,与赵翼、蒋士铨合称“乾隆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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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