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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
释义

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创建于1986年,矗立于学校中心地段近知广场与纳川广场之间的图书馆大楼1997年投入使用,是全校师生的知识殿堂和信息枢纽。

图书馆简介

2008年初,连通大楼南北区的图书馆扩建工程竣工使用,新老结合、馆舍面积达17290平方米的图书馆更是以其恢宏的气势和庄重的风格成为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

至2008年6月底,本馆馆藏文献资料132万册,(其中:印刷本图书87.2万册,电子图书44.8万册),2008年订购中外文报刊1801种(其中:中刊1696种,外刊105种)。

近几年来,图书馆重视网络化和数字化文献资源的建设,适时调整文献资源建设类型,合理选择电子资源,提升了文献采购经费的使用效度。2008年度本馆共选购电子资源18种,包括中文电子资源11种,外文电子资源7种。其中既有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万方、EBSCO、ScienceDirect等权威的全学科数据库,也包括IEEE Computer Society、 ACM、SIAM、MathSciNet等学科专业数据库,还有像Encyclopedia Britannica Online这样兼顾求知与科研、学术性与知识性的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内容涵盖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其类型以全文数据库为主,所含文献类型以及时反映最新学术成果的期刊为主,兼及图书、会议论文、科技报告、学位论文、统计数据、专利等各类。这些数字资源外加自建的随书光盘数据库,结合丰富的馆藏印刷型文献,连同学校各院系的专业资料室,正逐步构筑起突出特色、兼顾全面、多层次、全方位、开放式、高效率的文献保障体系,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了有力支持。

人力资源是图书馆服务的主体。图书馆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的,不断优化内部机构,设有一室(办公室)五部(文献采编部、文献借阅部、期刊阅览部、信息咨询部、技术支持部),采用自主选岗和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内部流动的人才机制,以达到“各谋其岗、各负其责、各尽其才”的理想配置。图书馆现有在册职工4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30人,有学历人员比例在93%。良好的人力资源正成为图书馆快速发展的主力军。

服务是贯穿图书馆发展的主线,是图书馆自身价值的体现。秉承“以人为本、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图书馆采用“藏、借、阅一体”的开架服务模式,按学科专业组建四个大型的书库,每个借阅室都设有阅览座位,读者到馆后查、借、阅服务方式可自由选择,充分体现了“人在书中,书傍人旁”的知识超市氛围,营造安静、亲切、宜人、浓郁的文化氛围。为了方便读者使用,图书馆在2008年改造扩建后基本实现文献借阅部、期刊阅览部、电子阅览室和样本书阅览室一周七天全天开放,服务时间大大延长。

图书馆拥有多种现代化的服务手段,服务功能完备,可为读者提供外借、阅览、视听、随书光盘下载、参考咨询、文献检索、定题服务、课题查新、馆际互借、文献复制、文献传递、外刊传译、等多类型、多层次的服务。在努力提供借阅等基本文献服务的同时,图书馆还注重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的发挥,馆办刊物《信息园地》、《教育信息参考》成为发布信息、服务读者、宣传图书馆的平台。为了加强读者教育,提高读者信息素质,图书馆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生入馆教育、一小时讲座、文献检索课等培训,举办各种信息素质教育宣传活动,为新生发放《入馆导航》手册、“新生同学借阅须知”“电子资源一览表”等宣传资料,并定期开展读者征文、摄影比赛等活动,成为莘莘学子增强信息素质、激发阅读兴趣、分享读书经验的重要场所。

图书馆的自动化建设从1994年开始起步,在2001年的全省图书馆自动化评估中,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获得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的荣誉称号。2005年成功更换安装江苏汇文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文献管理系统——汇文文献信息服务系统LIBSYS3.0,强大的系统功能、良好的功能拓展空间和友善的服务界面成为图书馆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服务种类的技术支持。

二十多年来,伴随着学院的快速成长,图书馆的基本建设和各项工作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图书馆正以其丰富的信息资源、优质的信息服务成为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成为学院素质教育的重要课堂和基地。随着办馆条件的改善、信息资源的丰富、职工队伍的壮大、人员素质的提高,图书馆在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服务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图书馆机构设置

图书馆机构设置为一室五部:办公室、文献采编部、文献借阅部、期刊阅览部、信息咨询部、

技术支持部。

办 公 室:负责全馆行政工作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等。

文献采编部:负责图书的收集、整理、加工、 典藏、剔除等。

文献借阅部:负责图书的保管、外借、阅览、馆际互借等。

期刊阅览部:负责期刊、报纸的收集、整理、加工、典藏、阅览等。

信息咨询部:负责信息咨询、文献检索、数字资源与特色资源库建设等。

技术支持部:负责网络系统的设计、管理、维护与电子阅览室管理等。

图书馆各部室服务电话

总机: 6903615,6709593

馆长室: 6708663

副馆长室: 6706815

副馆长室: 6903577

办公室主任室: 6903737

办公室: 总机-8208

文献采编部主任室: 总机-8105

文献采访室: 6903572

文献编目室: 总机-8104

文献典藏室: 总机-8103

文献借阅部主任室: 总机-8221

借阅一室: 总机-8220

借阅二室: 总机-8222

借阅三室: 总机-8307

借阅四室: 总机-8401

期刊阅览部主任室: 总机-8306

现刊阅览室: 总机-8301

报纸过刊阅览室: 总机-8501

信息咨询部主任室: 总机-8216

文献检索室: 总机-8215

样本阅览一室: 总机-8601

样本阅览二室: 总机-8701

技术支持部主任室: 总机-8210

技术支持部: 总机-8212

电子阅览室: 总机-8304

图书借阅制度

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办理借阅手续。

一、借阅权限

1、教职工 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30天;其他类图书15册,借阅期限90天;如果不借阅文艺类图书,可借阅其他类图书16册。

2、社会科学部的教师 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8册,借阅期限90天;其他类图书8册,借阅期限90天;如果不借阅文艺类图书,可借阅其他类图书16册。

3、学生 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30天;其他类图书5册,借阅期限60天;如果不借阅文艺类图书,可借阅其他类图书6册。

4、我院外籍教师、馆际互借读者、校外读者 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30天;其他类图书5册,借阅期限60天;如果不借阅文艺类图书,可借阅其他类图书6册。

二、注意事项

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办理借书手续,“一卡通”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由他人代借。

2.大型工具书、图册、画册只能在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3.借阅图书时,应当面详细检查,如发现有圈画、批注、撕页、污损等现象,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做出标记,否则,归还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阅者负责。

4.选书时,请注意保持图书的排架顺序,阅后请放回原处。借书请到借书处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将图书带出借书处者,按窃书处理。

5.请不要携带书包、书夹、私人图书、雨具、饮料、食物等进入书库。

6.应爱护图书,防止丢失,严禁在书中圈画、批注、撕页、污损;对于已损坏或丢失的图书,原则上要求购买一本相同的图书归还,如属确实无法买到的图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书库内接(打)电话、大声喧哗、吸烟、乱扔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读者如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9、如因工作需要,图书馆有权催回已借出图书,读者请按通知日期交回图书。

三、续借

凡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可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在所借图书到期前10天之内,在图书馆网页上自己办理续借手续,也可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图书自续借之日起计算,借阅期限30天,每位读者每册图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文艺类图书不可办理续借手续(社会科学部的教师除外)。

四、超期

图书借阅后请按期归还,凡逾期未归还者,视为超期。超期图书,每册每天收费1角。所有读者(学生、教职工)在图书到期后第3天起开始计算超期金额,每人每册图书按0.1元/天计算。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不超过2元,读者可自己决定缴纳超期费的时间,本次超期金额不再继续累计,且不影响该读者正常借还图书;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超过2元,系统将自动封锁该读者“一卡通”的借阅功能,该读者须缴纳超期费后,方可正常借阅图书。

五、预约

读者可在图书馆网页上提前15天预约所需图书,每种图书最多允许3人同时预约,图书到馆后,可为预约读者保留5天,5天后该图书进入正常流通。

六、原版外文图书按照此规则进行借阅。

书刊阅览制度

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刷卡入室,在现刊阅览室和报纸过刊阅览室需取拿代书板方可阅览。

2.入室前请将书包等随身用品存入存包柜,贵重物品请自己妥善保管。

3.选择书刊时请注意保持书刊的排架顺序,阅毕后的书刊请按照各室要求放于过渡书架或放回原处。

4.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请将手机、传呼机等关闭或设置为振动。

5.保持室内清洁,不得吸烟、随地吐痰及乱扔杂物。

6.爱护书刊,不得污损,不得在书刊上做任何标记。

7.室内所有书刊,只限在室内阅览,不得携出室外。需复印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并请当班归还。

8、阅毕离开时,请将座椅复位。

读者文明公约

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入馆。

2.入馆请衣着整洁,不穿背心、短裤、拖鞋。

3.保持肃静,说话走路要轻声,不影响他人。不在馆内各库室接打手机等通讯设备。

4.保持环境整洁,不在馆内吸烟、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5.爱护书刊及馆内各种设施,不乱写乱画及故意毁坏书刊和设备。

6.注意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7.不带书、包等入各库室,可到图书馆一楼大厅“存包处”保存,贵重物品请自己妥善保管。

8.请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

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刷卡入室方可上机。

2.收费标准:上机0.70元/小时。影视资料按片收费,2元/片;

3.读者须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严禁访问反动、色情站点及发布违法言论,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自觉爱护各种设备、媒体,对不明白的操作及时向工作人员询问,当机器出现故障时,应首先向值班老师汇报,严禁自行处理,对故意损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为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本室设施仅供阅读本馆所藏多媒体光盘使用,不得将室内物品私自携带出室外,不得使用外来其它软件、各种游戏盘。除学习光盘外,严禁使用影碟、mp3等其他光盘,违者将做没收处理;

6.本室计算机使用硬盘保护卡,保护硬盘C分区,请读者将有用资料保存在其它分区和自己的软盘、U盘上。

7.保持室内安静,请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等关闭,观看影视资料时请使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8、保持室内清洁,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不乱扔杂物。

读者违章处理制度

为保证馆藏书刊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为防止图书馆公共设施受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丢失图书的,原则上购买原书赔偿,凡不能赔原书者,视情节按以下规定办理:

1、所有类别图书除按原价赔偿外,增加4倍赔偿金。

2、成套图书丢失一册,按成套书的5倍交纳赔偿金。

3、样本库图书、外文图书、孤本书丢失一册,按成套书的10倍交纳赔偿金。

4、1990年以前(含90年)出版的图书,除按原价赔偿外,增加9倍赔偿金。

5、1990年以后出版的工具书,除按原价赔偿外,增加9倍赔偿金;1990年以前(含90年)出版的工具书,除按原价赔偿外,增加14倍赔偿金。

(二)损坏图书的有关规定:

1、损坏、涂抹、勾画图书,内容尚完整者,赔偿金额不超过原书价的50%。

2、严重污染损坏图书内容者,原则上要求赔原书,不能赔原书者,交纳原书价4倍赔偿金。

3、撕毁图书封面或封底而未损坏内容者,收回图书并交纳5元赔偿金。

4、撕割书中内容,一律按原书价10倍赔偿。

注:丢失或损坏图书而购买同一种新书进行赔偿的,读者需同时交纳5元加工费。

(三)偷窃图书的有关规定:

凡偷窃图书者,除令其作深刻检查外,通知所在院系领回,给予行政处分。

(四)损坏、丢失、偷窃期刊的有关规定:

1、报纸损坏一张,按半月报价赔偿,损坏两张按全月报价赔偿。

2、现刊丢失、损坏一本,需赔原刊,不能赔原刊者,按全年成套价赔偿,丢失损坏后全套所余刊物一律不退。

3、合订本丢失、损坏一本,按该合订本价格的5倍赔偿。

4、阅览室刊物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出室外者,按偷窃论处,除本人做深刻检查外,原物收回,通知所在院系领回,给予行政处分。

(五)凡在图书馆阅览桌、墙面及其他设施上刻画者,交纳财产损失费10元。

(六)集体借用我馆书刊资料及公物因管理不严,丢失后由借用单位赔偿。

(七)对损坏、偷窃我馆书刊资料及公物的不良行为有举报者,图书馆将以赔偿金总数的80%给予重奖。

烟台市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

为加强烟台市高校图书馆馆际协作,充分发挥馆藏书刊的作用,实现文献资源共享,服务于教学科研,服务于社会,特制定本规定:

(一)馆际互借单位

山东工商学院、烟台大学、 鲁东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青岛农业大学。

(二)借阅范围、数量及期限

1、各馆馆藏中外文图书资料。

2、各馆非外借资料、期刊可以免费查阅;如需复制按各馆规定办理。

3、每证限借20册,每人限借2册。

4、借书期限为一个月,逾期按各馆规定办理。

(三)借阅手续

1、借书单位或个人需到图书馆文献借阅部登记并领取通用图书证后方可到馆际互借单位外借文献,外借后需将通用图书证及时归还,同时登记外借文献的名称、数量等。

2、阅览时,持通用图书证入室。办理手续后,方可阅览。

(四)赔偿

1、外借图书资料如有污损、遗失,按各馆规定办理。

2、无法追回的书款,由持证单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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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