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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三余社
释义

三余社是中山大学东校区旨在勤工助学的学生组织,三余社由中山大学学生处直接领导、在团委的指导下,通过创建各种勤工助学渠道,帮助扶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帮助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增长人生阅历,助长实践经验,锻炼工作能力。三余取自三国时期学者董愚的故事,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指读好书要抓紧一切闲余时间。

三国时期魏国的董遇,少时家贫,无力上学,然其刻苦自学不倦,终成大器,成为一代有名学者。董遇认为,人只怕不立志,立了志就不怕没有时间学习;他就是充分利用了“三余”(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的时间学习。

中山大学东校区三余社之“三余”,即源于此。名三余社,取其立志成材,励志发愤之意;家贫不可怕,最可怕志贫。中山大学三余社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扬扶贫帮困、受助助人的友爱精神,创建一个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从而达到自我提升的平台,经研究并报经中山大学东校区团工委批准,成立东校区勤工助学学生组织——三余社。

第二条 “三余社”在中山大学学生处直接领导、团委的指导下,通过创建高效、团结、有力的学生队伍,不断拓展各种勤工助学渠道,扶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帮助所有参与勤工助学的同学增长人生阅历,助长实践经验,锻炼工作能力,促使同学们,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在参与社会实践、参与学校建设的过程中,得到物质上的支持和精神上的充实,锤炼同学们自强自立、自励自信、积极面对、勇于承担的品格意志。

第一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会员权利

(一)中山大学东校区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二)会员可以选择以勤工助学的方式或义工的方式加入到本组织;

(三)本组织优先推荐会员参与学生处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四条 会员义务

(一)会员参与本组织的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校校规、校纪;

(二)会员在进行活动时应自觉维护中山大学的良好声誉,三余社会员应注意维护三余社的良好形象;

(三)会员应积极主动参加三余社组织的活动;

(四)会员进行内外交流活动应突出集体力量、团队精神,做到诚实、坦然、勤俭、谦虚。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中山大学东校区三余社设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宿管部、网络宣传部、家教兼职部、策划培训部等部门。

为加强与东校区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的联系,另设立勤工助学学生联合会,由三余社副会长主持工作,一名副秘书长兼任联合会秘书。

第六条 三余社会长,负责三余社总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副会长两名。一名兼任勤工助学学生联合会会长,一名副会长兼任东校区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会长。

第七条 东校区三余社组织的部门职能如下:

(一)理事会

由三余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各部正副部长组成,讨论并决定三余社的工作,负责把握三余社的工作方向。

主要职能:

1、统筹各个分属组织的日常工作的开展;

2、协助学生处管理三余助困金;

3、代表三余社与各级学生社团及有关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沟通;

4、建议内部的人事安排;

5、及时与各部门联系,协调三余社各分属组织的关系,及时检查通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二)秘书处

行使督查、考勤的考核与统计,及其他活动的策划及宣传职责。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一名副秘书长兼任学生处学生助理负责人,一名副秘书长兼任东校区勤工助学联合会秘书。

主要职能:

1、履行对三余社全体成员的检查监督、汇总通报、成员考核、统计考勤等职责;

2、协助会长处理社内日常工作;

3、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收集、整理、保存三余社所有文档资源,建立完整的文档体系;

4、负责学生处重要会议、活动的拍摄和录制;

5、培训得力的办公室助理队伍,承担日常值班的学生助理工作任务,协助教师处理各种办公事务,参与学工办日常管理工作;

6、协助学生处勤工俭学部做好全校勤工俭学的管理和统筹工作;协助勤工助学部门老师安排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包括接收、整理申请表,分类归档、酬金发放;

7、协助副会长做好东校区勤工俭学学生联合会的日常工作,团结勤工俭学同学开展如联谊、考察、培训等活动;

8、加强与大学城各高校学生勤工助学部门的信息交流与联系。

(三)网络宣传部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负责三余社网站的功能策划,页面设计,开发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主要职能:

1、负责办公设备的维护和升级;

2、负责三余社网站的信息的更新与录入,协助学生记者站报道校内外大学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3、策划网站发展前景,提供与大学生学习、生活切实相关的多角度新闻信息、多媒体、资源资讯、在线交流及各种服务;

4、力求打造一个全方位多渠道的学生网上服务平台

6、负责学生之家网站进一步开发及技术维护;

7、协助数字化校园学工系统与学生之家网站的融合;

8、了解学生动态,及时反馈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9、制作相关活动的宣传资料;

10、为学生处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宿管部

团结广大同学在宿舍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参与公寓管理,协助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纪律等方面的检查,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协调校方、学生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开展各种有意义的公寓文化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主要职能:

1、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协助学生教育管理教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了解同学们对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了解同学们对当前的社会热点、焦点话题以及国内外重大事件的看法和态度;

3、协助做好公寓区内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发现公寓区(校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立刻上报;

4、配合学生处,做好“家园有约”咨询辅导活动,包括调研、宣传、组织等工作;

5、配合学生教育管理教师、宿管员开展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教育、宣传工作;

6、配合宿管员,敦促同学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安排;

7、配合学生教育管理教师、后勤管理教师、宿管员,协调学生宿舍内部矛盾纠纷和必要时的宿舍调整工作;

8、根据需要,配合教师、宿管员进行查房、查夜等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9、协助做好公寓文化活动室的管理、使用工作;

10、接受同学们的咨询和反映问题;加强管理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协助解决同学提出的各类宿舍问题。

(五)策划培训部

1、负责组织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调研活动;

2、负责组织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的交流及联谊活动;

3、负责与本组织勤工助学有关的其他校内活动;

4、协作策划、筹办三余社相关活动;

(六)家教兼职部

1、负责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的拓展工作。

2、协助校外勤工助学的联络、报名、面试、推荐、监督、反馈、总结等相关工作;

3、开展校外勤工助学工作的交流工作,在工作中鼓励和支持同学;

4、负责三余社对外的公关和联络工作,包括与本组织有关的校友、校外人士的联系工作,与兄弟院校类似组织的联谊活动,与本组织有关的其他的校外活动。

第八条 勤工助学学生联合会

由东校区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学生负责人组成。其宗旨是:为同学们创造更好的勤工助学条件,联络各岗位的同学,组织勤工助学群体进行一些有益的活动,维护勤工助学同学的正当权益,维持良好的勤工助学秩序。三余社一名副会长兼任联合会会长,一名副秘书长兼任联合会秘书。

其职责有:

1、召开勤工助学同学会议,了解同学心声,收集信息并及时帮忙解决问题;

2、组织勤工助学咨询会和各种活动,如征文活动、演讲、文体沙龙、校际交流等丰富同学们的生活;

3、负责对勤工助学同学的考评,评选每年度的“勤工助学优秀个人”;

4、做好有关校内勤工助学的宣传及沟通工作;

5、对三余社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三章 制度

第九条 为使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三余社在日常运作中执行以下制度:例会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财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 例会制度

第十条 三余社会议分为理事会会议、各部内部会议和全体大会。

部长会议由会长主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如会长提出或五名(含)以上会议成员提出,可临时召开会议。出席会议人员过半,方为有效。理事会会议在会长的指导下具体领导三余社的工作。

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部长主持,可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制度,并报理事会会议批准。

全体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地点由秘书处通知。会议由会长主持,会长如不能出席,由副会长主持。

所有会议采取简单多数通过任何一提案,最后报会长批准。

第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可以撤销任何一个部门会议做出的决定。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全体成员都必须遵守执行。但如在全体会议上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以实际出席人数计)反对,理事会会议的决定自动失效。全体会议上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以实际出席人数计)同意的方案即为有效方案。如理事会会议决定被全体会议否决,而全体会议无法形成有效决定,由会长裁决,其裁决是最终决定。

第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每次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每次会议时间须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之内。

各部部长召开本部门会议,时间地点自定,作好记录备案。

会议期间与会者应注意会场纪律。会议决议一经通过,全体成员必须依此严格执行,做到有始有终。任何人不得在活动过程中做出有碍活动顺利开展的事情。若有异议,可在活动后集中反映。

第十三条 每次各类会议的参加人员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旷会、早退;因病或者有事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应事先向会议负责人请假,不请假者将按旷会处理。

无故迟到、早退、旷会者,将在三余社内部记录在案,将于月底勤工助学工资直接挂钩。

第二节 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勤工队伍,加强对三余社成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成员的纪律性,使考核制度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此制度。

第十五条 因考核涉及面广,内容难以全部量化,只能在考核过程尽量公平、公正、合理,涉及到的考核指标中能量化的尽量量化。此考核为评定成员每月酬劳的依据。

第十六条 考核的指标主要从参加会议情况、考勤情况、工作能力、人际关系。考核的四个指标分值分别为10分,40分,40分,5分,另外有5分附加指标分。

(一)会议情况主要从成员参加各种会议的出勤情况以及在会议上的表现来考核。每无故旷会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不遵守会议纪律扣2分,会议上积极发言且能提供有效建议加5分。

(二)考勤为三余社成员的值班工作时间,秘书部和家教兼职部成员以值班考勤签到表为准,其他部门成员根据自己具体工作时间而定,但须保证写清楚每个月的工作时间以便直接反映到考勤表上。

(三)工作能力包括工作完成的效果,完成的效率,以及创新的成分。

对自己负责的工作项目必须如期完成,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须向上级说明。如果拖延时间过久,以致整项工作无法顺利进展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轻重扣除相应的计量分

若负责项目工作完成的效果不佳应尽量修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工作中可以有自己的新方法、新思路,但必须合理有效,且自己创新增加的部分应报告分配该任务的负责人以征求意见。

(四)人际关系主要是指与学生处老师在工作交接过程中的关系,主要体现交流的灵活度,是否服从老师分配等,同时又包括与其它部门成员相处的融洽度。

(五)附加值分主要是针对一些非包括在以上四项指标里的具体考核事项,由部门负责人视情况而定。

第三节 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为了更好地鼓励三余社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其主人翁意识,使三余社的运行更加规范高效,特制定此例。

第十八条 奖励是根据每个三余社成员的绩效考核来决定的。主要的考核点有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创新成果、及对整个三余社做出的贡献等。考核参考有成员自身考核,三余社部门负责人和学生处老师的考核等。

第十九条 奖励主要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二十条 惩罚制度是针对三余社成员的某些不符合三余社基本精神或原则的行为而制定。主要包括:对工作马虎不仔细,没有完成布置的任务,态度不认真,与学生处老师顶撞不服从分配或违反三余社其他规定的行为。

惩罚按其行为的轻重分为谈话批评、公开警告、开除社员资格等三种。

第四节 财务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三余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合理利用经费,使各项活动高效运行,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三余社的主要活动经费来自学生处和校外赞助,主要为各项活动性支出和购置办公室用品等费用。

第二十三条 所有活动的支出报销必须真实,若发现有欺诈等不诚信行为按三余社惩罚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所有部门的经费收支资料必须保存,定期交秘书处文档收集负责人统一管理。

第五节 文档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为了保证三余社的文档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便于以后查询利用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十五条 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须由秘书处制定专人负责。负责人工作要耐心、细心,主动收集各部门的日常性或活动性资料,在确定其真实性后,按一定的原则整理保存,价值大的文件要移交校档案馆。

第二十六条 文档资料包括三余社全体成员的个人档案资料,成员的考勤表及考核表,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每次活动的文档或图片,以及各部门每次活动中的经费收支资料等。除此以外,学生处及东校区学工办在各项活动中的文件等也应收入其中。

第二十七条 文档资料是每个学期末评估三余社各个部门工作成果和绩效的重要依据和指标,因此文档的查阅者须有一定的权限规定。

第四章 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关系

第二十八条 东校区学生宿舍委员会依托三余社宿管部。三余社副社长兼任宿管会会长,宿管部部长兼任宿管会秘书长。

第二十九条 三余社全力支持宿管会的工作。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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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