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王墓 |
释义 | 1 志怪小说集《搜神记》卷十—《三王墓》,出自晋代干宝的志怪小说集《搜神记》卷十—。此篇故事在《列士传》、《吴越春秋》、《越绝书》、《博物志》、《列异传》等书中均有记载,文字各异。诸书记载中,以《搜神记》所记最详,文辞亦最佳。 ◎ 原文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日:‘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 ◎ 译文楚国铸剑名将干将替楚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想要杀掉他。铸成的剑有雌雄两柄。干将的妻子莫邪怀有身孕,即将临产。干将对妻子说:“我替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王发怒,我去送剑,王一定会杀我。你生下孩子,假若是个男孩,等他长大成人,告诉他说:‘出门望着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就在松树背上’。”于是干将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大发脾气,派人察看干将带来的剑。剑有两柄,一雄一雌。干将莫邪只带来了雌剑,雄剑却没带来,楚王发怒,就把干将杀了。 干将和莫邪的儿子名叫赤,等到赤长大成人,就问自己的母亲说:“我的父亲在什么地方?”他的母亲说:“你父亲替楚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杀了他。他临离家时嘱咐我:‘告诉你的儿子,出门望着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就在松树背上’。”于是赤出门向南望,看不见有山,只看见堂前松木屋柱竖立在石砥之上。赤就用斧头砍开松柱的背面,拿到了剑,日夜想着向楚王报父仇。 楚王梦见一年青人额头很宽,说是想要报仇。楚王就悬千金重赏,捉拿这年青人。赤听到这个消息就逃走了,逃进山中边走边唱。一个游客遇见赤,对赤说:“你年纪这么小,为什么哭得这么悲伤呢?”赤回答说:“我是干将和莫邪的儿子,楚王杀死了我的父亲,我想给他报仇。”游客说:“听说楚王悬千金重赏要得到你的头。把你的头和剑拿来,我替你向楚王报仇。”赤说:“好极了!”马上就自杀,割下头,两手捧着头和剑送到游客面前,身躯直立不倒。游客说:“我不会辜负你。”于是赤的尸身才倒下。 侠客拿着赤的头去见楚王,楚王非常高兴。游客说:“这是勇士的头,应当在滚烫的镬中把它煮烂。”楚王就按着游客的话来煮头,煮了三日三夜还没煮烂。头还从滚烫的水中跳起来,瞪大眼睛,显出怒气冲冲的样子。游客说:“这年青人的头煮不烂,希望大王亲自到镬旁观看,这头就一定会煮烂。”楚王就到镬旁看。游客用剑对准楚王的头砍下去,楚王的头随着剑势掉入沸水中。游客也对准自己的头砍下,头又坠入沸水中。三个头一起煮烂了,不能识别。人们只好从沸水中分出烂肉和三个人头一块儿埋葬,所以笼统地称作三王墓。地点在现在汝南境内的北宜春县。 ◎ 搜神记1.相传楚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剑成,楚王杀莫邪。莫邪子为报父仇计,自刎死,以头付客献之楚王。楚王令煮之,不烂;客请王往观之。至,客剑斩王,头堕锅中;客自杀,头亦堕锅中,"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见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一。 2 河南省大墓冢汝南县和孝镇纪桥村西头有座大墓冢,“三王墓”。 相传,战国时代,楚王的王妃白天摸了一下铁柱子,晚上就生下了一块铁,这自然是块奇铁,楚王就把当时楚国最著名的铁匠干将找来,命令他用这块铁打一把剑,打一把“能飞起来杀人的剑”。 干将带了这块铁,来到棠溪冶炼。棠溪村南临龙泉水,北靠棠溪河,是当时最大的冶炉城。越国欧冶子曾在这里铸过“龙渊”、“泰阿”、“工布”三枚宝剑。干将在这里用了三年时间,打成了一把雄剑和一把雌剑。 干将感觉向楚王交剑之日也是自己被杀之时。于是他藏起了雄剑,只献那把雌剑。临走时,干将交代夫人莫邪道:“你已身怀六甲,若生女则罢,如若生男,长大后取出雄剑,为我报仇。”莫邪问:“剑在哪里?”干将说:“你只告诉他‘出门见南山,松生山石上,剑在松树背。’” 干将拿着那把雌剑向楚王交差。一个奸臣向楚王进谗言:“干将不能留,留下他会为别人造出更好的剑,到时大王就难以称雄天下了。”楚王听信奸臣的话,就把干将杀了。并用干将的血喂了干将造的剑。 莫邪生了个儿子,儿子长的很奇特,两眉间的距离有一尺宽,莫邪给儿子起名叫“赤”。 赤长大了,像所有的孩子一样,不见父亲,他总想问个明白。莫邪一直等他到了十六岁,才告诉他真相。赤听了,两眼冒火,“剑在哪里?”他发出怒吼。母亲告诉他:“出门见南山,松生山石上,剑在松树背。”赤跑出门,并不见山,只见南山墙有一石础,础上有松木柱子。他拿起斧头,劈开松木,眼前青光一闪,并不见剑,仔细再看,寒气逼人,一条似冰似水、若有若无、纯青透明的剑,铮铮作响,像要飞了出来。赤穿上母亲早准备好的一身青衣,背上宝剑,剑与衣裳一道色,外人看不出来。 赤踏上报仇的路。 楚王杀掉干将后,夜夜做噩梦。一天夜里,他梦见一个两眉间很宽的人要杀他。梦醒天亮,楚王下令悬赏捉拿梦中要杀他的人,并按梦中人的面目画了像,四处张贴。 眉间尺无法接近楚王,在山林里日夜号哭。一个穿黑衣的侠士问道:“你小小年纪,为何悲伤?”眉间尺答:“我是干将的儿子,楚王杀了我父亲,我要为父报仇,苦于无法下手。”黑衣侠士说:“我替你报仇。只要借我两样东西:一是你的头,一是你的剑。”眉间尺闻言,手起剑落,头已滚到手里。他双手捧着头和剑,交与侠士。侠士接过,见眉间尺身子仍立在那里,便说:“你放心,我一定替你报仇就是!”尸体应声倒下。 侠士用眉间尺的青衣包了眉间尺的头,背了那把雄剑,去找楚王。楚王从郑国回来,走到宜春城(今汝南和孝镇)宿营。侠士进献刺客人头,楚王召见。侠士说:“这个人就是你悬赏捉拿的梦中刺客,他是干将的儿子。如果把他的头放到锅里煮,还会唱歌呢。”楚王好奇,命人支口大锅,水开了,眉间尺的头上下翻滚,并发出咕咕嘟嘟的声音。侠士叫楚王到锅边看个究竟,楚王情不自禁地离开宝座,来到锅边,刚伸头去看,侠士带的雄剑已猛然飞起,只一闪,楚王的头就落到锅里了。几乎同时,侠士也把自己的头刎进锅里。 大臣卫士们醒过神来,已经晚了。再看锅里,三颗头已煮得稀烂。不得已,只好把三颗头和楚王的身子埋在一起。后人把这座坟叫“三王墓”。把煮人头的地方叫做“三头埔 3 山东省泗水县三王墓明代宗室墓葬。位于泗水县圣水峪乡皇城村后二岐山麓。三墓沿山麓东西一字排开,恭王墓居西,端王墓居中,东为惠王墓,东西两墓相距约800米。 恭王墓现存封土南北长12米,东西宽14米,高4米,墓前原有建筑,现尚存柱础石、 琉璃瓦残片等遗物。陵园围墙系乱石垒砌,现只存部分地段。墓南为神道,直通皇城村前。端王墓现存封土南北长10米,东西宽14米,高3米,南面已遭破坏, 露出明显的夯土层。惠王墓早年被盗,出土有墓志及随葬遗物,已成平地。 《明史·诸王列传》载,鲁惠王朱泰堪,鲁荒王朱檀之孙,成化三年(1467年)袭封,九年卒,子庄王阳铸嗣。庄王在位久,子当 、孙健 先逝,其重孙( 健 子)观?火定?袭封,是为端王。端王卒后子颐坦袭封,即恭王。 端王淫暴奢侈,“游戏无度,挟娼乐,裸男女杂坐,左右有忤者,锥斧立毙,或加以炮烙”。恭王 “有孝行,捐邸中田湖,赡贫民,辞常禄,给贫宗”。 三王墓:为明代鲁惠王、鲁端王、鲁恭王之墓。位于圣水峪乡皇城村北的二旗山前。恭王之墓居西,南北长12米,东西宽14米,高4米。端王墓居中,南北长10米,东西宽14米,高3米,南面已遭破坏,露出夯土层。东为惠王墓,已被盗掘,现为平地。三墓东西相距约600米。恭王墓原有陵园,尚存遗迹,有琉璃瓦及柱基石。南150米处有一石桥,俗称御桥,单孔拱型石券,跨径3米,高4.5米,宽9.5米,桥沿两侧各镶一兽头。桥南120米处,原有石碑坊一座,坊高5米余,上刻"鲁恭王之陵"。1598年(万历二十六年)建。"文化大革命"中毁掉。1986年3月,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三王墓"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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