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日葬 |
释义 | 三日葬 不是佛教仪式,但却也延自佛教。佛教徒入灭受想定能达49天,佛教徒若是自然死亡,停尸49天,决定是否入定后始焚化。自晋南北朝开始,王室接受此停殡49日之仪式。后以7日为一级钦定大臣葬礼。百姓只能停殡3日。 佛教徒的仪式很简单,就是诵经。 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无常,下午埋;晚上无常,次日早上埋,不能超过三天。也有个别特殊情况在第四天埋的。清代初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丧葬篇》说:“按圣教,翌日必葬。盖谓尸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泉州回族《丁氏族谱祖教说》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间丁家丧葬习俗时说,这里的回族习俗多年来一直是“葬不过三日”。后来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有的“葬逾时矣”。现在回族地区人亡后,仍在三天内归土安葬,即使是发生意外事故亡故的,查清原因后,先埋人后等待处理。不停丧权厝,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等不卫生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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