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玉环县人民检察院 |
释义 | 玉环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1年07月,原属温州检察分院管辖,1962年划归台州检察分院管辖,“文化大革命”期间瘫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于1978年09月22日重新建立。县检察院现设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行政装备科、政治处、办公室、法警大队共13个部门,共有干警69名,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85%。现任检察长陈青,副检察长龚跃、陈承锋、陈进松,纪检组长金道定,政治处主任李冬红,党组成员华军、杨任坚。 县检察院自重建以来,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大成绩,检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检察队伍不断壮大,为玉环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1999年以来,县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县“三优一满意”十佳单位、县级文明单位、县级先进集体、“先进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认为“五好检察院”等。 目前,全院上下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满怀豪情,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推进检察事业跨世纪发展而不懈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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