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杜兆勇 |
释义 | 杜兆勇同志个人简历 杜兆勇,男,祖籍山东,定居北京,2004年经资深律师张星水和金融界人士时涛介绍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2006年1月13日被聘为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经济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2008年12月24日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现就职于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 2000年考入中国科学院机关报《科学时报》,并转档案人事关系于中国科学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已转入北京东城区人才中心),担任签约编辑记者,主要负责新经济人物和评论版编辑工作。2001年底转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北京经济瞭望·当代经理人》杂志为签约编辑记者。2002年加盟对外友协大型半月刊画报《中华英才》杂志社担任编辑记者,2003年被中国残联旗下中国残疾人杂志社聘任为《三月风·中国新闻人物月刊》编辑、记者、评论员。2004年任信报特约评论员、专栏作家。 曾任《北京青年报》特约记者,曾在《南方日报》、《信报》、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周刊》开设专栏,被《信报》誉为著名财经评论人。多年来在《新京报》、《中国经营报》、《中国文化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中国产经新闻》报、《羊城晚报》、《北京晨报》、《城市金融报》、《证券时报》、《经济导报》、《现代教育报》、《经济参考报》、《法制日报》、《法制早报》、《时代信报》、《三晋都市报》、《社会科学报》、《河南日报》、《杂文报》、《法制与社会》、《中关村》、《南方人物周刊》、《中国改革(内参)》、《经营管理者》、《律师文摘》、《社会科学论坛》、《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江苏警官学院学报》、《青少年犯罪问题》、《新业主》、《住宅与房地产》、《房地产导刊》、《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观察》、《法治人生》、《今日东方》、《慈善》、《科学新闻》、《知识生活》、《经济管理文摘》、《长城月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大众传媒和专业刊物发表文章百篇以上,其中个别法学文章被选入《新编法理学》(高等学校法学本科研究生教材,法大2006-7-1 版刘金国 蒋立山主编 )。2003年,曾以一名记者带头人的身份亲身参与了河北徐水县农民企业家孙大午民间融资案,经受了严酷的考验,为最终和谐解决孙大午案做出了自己的贡献。2003年参加北京区县人大代表竞选。2005年受京鼎所委托与指定,参与为袁宝璟案上诉状捉刀。 杜兆勇先后从事过企业、教育、科研、新闻等多种职业,现主要从事经济学、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以及土地问题的专项研究,并继续在新闻传播领域保持影响力。 长期以来,在科技、经济、新闻、法律方面积累了比较深厚的人脉资源,关注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养成了改良主义的社会理念,注重理性、建设性、温和、负责任、敢担当的积极稳健的工作作风,多次谢绝了出国访问的机会,具有始终坚定的本土意识。 近年主要探讨中国社会的法治进程,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新闻体制的改革,文化事业的进步,NPO和NGO的健康发展,注重以个案正义的实现来推动制度变革,是一名具有人文关怀的现实主义者,在公共知识分子层面有一定地位。 在平面媒体公开发表的汉语代表作品有,《中国民族资本家面面观》、《驳甘阳的〈“从‘民族国家’走向‘文明国家’” 〉》、《给全国人大修宪领导小组关于修宪的建议书》、《枪文化与美国政治理念》、《宪政学者眼中2004年影响中国法治的十大事件 担当与希望同在》、《2005年中国社会变迁备忘录》、《针对佘祥林冤案的十点思索》、《土地私有权是地产文明存在的基础》、《〈物权法草案〉尽力尊重常识》、《对〈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中国二元土地制度应走向统一》(以上部分与张星水律师合作)、《国家赔偿法宜确立“最严格责任”或“无条件责任”原则》、《两种增长观的分水岭》、《国家的道德使命》、《私祭李慎之》、《泰山颂》(非平面媒体)、《吸引投资移民才是目的》、《拒绝没有文化的GDP》、《农村治理无榜样有方向》、《“煤炭政治”应止于市场》、《应制订以保护私有财产为目的的宅地法》、《钉子户是和谐社会的非主流形象——以改革的立场看待所有权变革的争论》、《废除死刑需要观念先行》、《利用网络预防打击犯罪探讨——以网络打拐为例》、《请归真堂做一家有良心的企业》等。 翻译有英现代人权诗歌、日古典诗歌、现代企业管理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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