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美论 |
释义 | 来历闻一多在1926年5月发表《诗的格律》一文,提出新格律诗理论主张,核心是讲究诗的“三美”—— 音乐美:指音节和韵脚的和谐,一行诗中的音节、音尺的排列组合要有规律; 绘画美:指诗的辞藻力求美丽、富有色彩、讲究诗的视觉形象和直观性; 建筑美:指节与节之间要匀称,行与行之间要均齐,从诗的整体外形上看有整齐之感。 “纯诗”概念的提出 穆木天1926年在《谈诗——寄沫若的一封信》中提出“纯诗”的主张,认为诗有与散文完全不同的表现领域——内生命的反射,潜意识的表现;与散文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及表现方式——“暗示”与“朦胧”,“诗越不明白越好” 诗词歌赋也需要韵律。 三美论现一般指诗词歌赋的 音美、形美、意美! 即声韵优美、文字优美、意境优美。 多在评价诗词歌赋的时候使用。 意美:内容美 形美:行数、长短整齐、句子对仗工整 音美:有节调、押韵、顺口、好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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