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都十五县 |
释义 | “ 三都十五县”是台湾地区制定的关于都市化进程的规划。所谓“三都十五县”的“三都”是:台北都会区(台北市、县、基隆市,2014年合并)、台中都会区(台中市、县,2010年合并)、高雄都会区(高雄市、县,南部县市长争取2011年合并)。 十五县是:桃园、新竹(新竹市、县)、苗栗、彰化、南投、云林、嘉义(嘉义市、县)、台南(台南市、县)、屏东、宜兰、花莲、台东、澎湖、金门、连江。 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2008年12月召集台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长刘兆玄与相关部门,敲定台湾地区将走向“三都十五县”,并确认台中县市2010年合并的时程。 整个行政区划的问题,涉及更“上位”的土地规划,包括人口分布、交通、产业、区域特性、水资源保护、山坡地、海岸线等,这些都有待马英九定夺。 “三都十五县”涉及多项修法,包括“地方制度法”、“财政收支划分法”等,其中地方公职人员任期、改制日期、县及乡镇市自治法规、组织员额、都内区划设、区的地方自治事项、财政划分比例与分配公式等配套,都待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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