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塞基法会议 |
释义 | 632年6月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后在麦地那举行的选举、确定其继任者的会议。又称“塞基法誓约”(Bay'ah al-saqifah)。“塞基法”系阿拉伯语,意为“茅棚”、“有篷的场院”,因会议在麦地那萨伊代(Sa‘idah)家族的茅棚内举行,故名。 起因因穆罕默德生前未就哈里发(Khalifah,即继任者)问题留下明确遗嘱,故在其逝世后由谁担任此职,便成为新兴的穆斯林公社面临的首要问题。当穆罕默德在麦地那逝世的消息传出后,辅士们(al-Ansar,即麦地那穆斯林)立即在萨伊代家族的茅棚内单方面举行集会。他们自恃支持穆罕默德传教事业有功,提出若非他们给穆罕默德及自麦加迁来的穆斯林提供援助,新兴的伊斯兰教将无立足之地,故认为哈里发理当从他们中间产生,遂推举海兹拉吉(al-Khazraj)部族长老赛尔德·本·欧巴岱(Sa‘d ben‘Ubadah,?-635)为哈里发。 经过迁士们(al-Muhajirun,即由麦加迁徙至麦地那的穆斯林)闻讯后,立即请来他们的领袖人物艾布·伯克尔、欧麦尔等人赶到塞基法会场。艾布·伯克尔首先指出从奥斯(Aws)和海兹拉吉任何一个部族中产生哈里发都将导致新的部族矛盾,在肯定辅士们对伊斯兰教事业的贡献后,特别强调从先知所出身的麦加古莱什部族中选举哈里发的必要性,认为只有这样,新兴的穆斯林公社才有望得到巩固和发展,否则势必导向分裂。欧麦尔在会上则以艾布·伯克尔最先信奉伊斯兰教,是先知患难与共的挚友;先知在患病期间曾委托他代理率领穆斯林做礼拜,表明他在先知心目中的地位优先于所有圣门弟子等为由,力主推选艾布·伯克尔为哈里发。辅士们对艾布·伯克尔和欧麦尔的见解表示信服,但仍不愿放弃权位之争,继而提议由迁士和辅士轮流担任哈里发,或自两派中各选一名长官共同执政。双方经过激烈争辩,辅士中的奥斯人率先改变态度,明确表示拥护艾布·伯克尔为哈里发,与会者除赛尔德·本·欧巴岱外随即纷纷响应。此即伊斯兰教史上著名的塞基法会议。翌日,又经欧麦尔倡议,穆斯林公众在先知寺内再次进行表态,一致拥护艾布·伯克尔为哈里发,史称“公众誓约”(al-Bay'ah al-‘Ammah)。至此,艾布·伯克尔正式当选政教合一的穆斯林公社领袖,除按教规不能继承先知圣位外,他继承了穆罕默德的国家元首、最高法官、宗教领袖和军队最高统帅等一切职务和权力。从此,伊斯兰教历史进入正统哈里发(al-Khulafa’al-Rashidun)时期。 会议期间,与穆罕默德同宗的哈希姆家族成员亦在其女法蒂玛家中单方面集会。他们以合法者(Ahl al-Haqq)自居,强调血统和宗谱,认为哈里发职位是穆罕默德的精神遗产,只有其后裔才有资格继承,遂推举其婿阿里为哈里发。阿里听到“塞基法会议”的消息后说:“他们以树争辩,都丢掉了果实(指哈希姆族,而哈希姆族中最有资格、最符合条件的就是阿里)。“公众誓约”后,阿里一度以艾布·伯克尔攫取自己的合法继承权为由,拒绝承认其领袖地位。直到法蒂玛病逝后,才向艾布·伯克尔表示臣服。 意义塞基法会议是伊斯兰教早期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按照古阿拉伯人选举部族酋长的传统方式民主选举政权领导人,它标志着一种新兴制度的确立。但在选举过程中出现各派政治力量的权位之争,却又预示了这一新制度在其后岁月中面临的一系列挑战。 别名因决议只是由少数与会者做出,尚不能代表全体穆斯林的意志,故史称“特别誓约”(al-Bay‘ah al—Kha ss a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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