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确定故意 |
释义 | 刑法学术语,与不确定故意相对。 确定故意,又称为绝对故意、无条件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一定会发生某种具体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例如,某甲明知自己用刀猛砍某乙的胸部会致某乙死亡,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并凶狠地朝某乙胸部连砍数刀,就是一种典型的确定故意。 确定故意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的特征:第一,认识目标的明确性,行为人的行为直接指向某一具体的侵害对象,追求特定的危害结果;第二,认识程度的肯定性,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发展趋向认识到惟一可能性,即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一定会发生某种特定的危害结果,别无其他可能性。例如强奸故意就是确定故意;第三,意志的坚决性,行为人积极造成危害结果,并希望特定的危害结果发生。确定故意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故意形态,某些犯罪甚至只能由确定故意才能构成。例如,我国现行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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