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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清史稿
释义

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1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历史。《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的记载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编修工作历时十余年,至1927年,主编赵尔巽见全稿已初步成形,担心时局多变及自己时日无多,遂决定以《清史稿》之名将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为未定本。因尚无依中国传统正史体例编写的清朝史书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丰富,其价值仍不可忽视。

书名:清史稿

作者:赵尔巽(主编)

类别:断代史

编纂时间:1914年至1927年

书籍简介

《清史稿》是由中华民国初年特设的清史馆编修的,以馆长赵尔巽任主编,缪荃孙、柯劭忞等为总纂,另设纂修、协修、提调、校勘等职。参加编写工作的先后有一百多人。《清史稿》于1914年开始编纂,1920年编成初稿,1926年修订一次,1927年秋大致完稿,前后历时十四年。对于这样一部有清一代的正史,“本应详审修正,以冀减少疵颣”但“以时事之艰虞,学说之庞杂”,尤其因主编赵尔巽“年齿之迟暮,再多慎重,恐不及待”。于是就委托袁金铠经办发刊和校刻事宜。于1928年刊印,1929年发行。

版本问题

《清史稿》在刻印过程中,出现了版本问题。袁金铠因忙于他事,转托金梁协助校刻此书。金梁遂趁时局纷扰之际,利用职权,擅改原稿,并将印成的一千一百部书中的四百部运往东北发行,这就是所谓“关外本”(又称关外一次本)。当原编纂人员发现金梁私自篡改原稿,便决定将留在北京的原印本更正重印。如删去《张勋传》(附张彪传),《康有为传》及金梁所写的“校刻记”;改订了“清史馆职名”;删去了“易类”书目六十四种;抽换了《艺文志·序》;修改了个别传记,这就成了所谓“关内本”。以后,金梁坚持以“关外本”为基础,并根据当时学者对《清史稿》提出的批评和关内本所作的一些重要更正,再作删改、增补,删去了《张彪附传》、《公主表·序》和数学工具书“八线对数表”,增加或压缩了个别传略,较前两个版本均少了七卷,仅有五百二十九卷,这就是所谓“重印本”(又称关外二次本)。版本的不同造成了混乱,后来,市场上又有所谓“联合书店影印本”和“日本人铅印本”两种流传。南京国民政府曾两次组织人力。要修改《清史稿》,但因种种原因,毫无结果。《清史稿》的版本比较多,主要有关外本、关内本、金梁重印本、上海联合书店影印本、日本印本等,其中以关外本与关内本最早流传,影响颇大。

冯尔康《清史史料学初稿》列举了以下几种:

关外本(或曰“关外一次本”)《清史稿》纂定以后,共计536 卷,于1928年在北京印刷。当时资助清史馆的黑龙江方面的金梁担任“校对”,他利用负责刊印之便,私下给自己加了“总阅”的名义,附刻了他自己的《清史稿校刻记》,又修改了某些文字,然后将印成的一千一百部中的四百部运往东北。运到东北的这四百部《清史稿》就被称为“关外本”。后来这个版本经过修改重印,故又称作“关外一次本”。

关内本1928年印刷的一千一百部《清史稿》留在关内的七百部,被清史馆的一些人发现了金梁的篡改,又将它改回来,并取消了金梁的“校刻记”和《张勋传》《张彪附传》《康有为传》,就是所谓的“关内本”。实际上,关内本与关外本是同一次印刷的,只是关内本在局部上作了一点抽调。关内本与关外两次本之版本异同,大致如下:关内本删去关外一次本原有的《张勋传附张彪传》中的《张彪传》、《康有为传附康广仁传》中的《康广仁传》以及金梁所撰《校刻记》。而关外二次本只删去关外一次本的《张彪附传》,并抽掉《公主表·序》和《时宪志》末附的《八线对数表》七卷,增加了陈黉举、朱筠、翁方纲三传。按关内本此卷原是《劳乃宣传》《沈曾植传》,无《张勋传》《康有为传》。传后有论,其文为“论曰:乃宣、曾植皆学有远识,本其所学,使获竞其所施,其治绩当更有远到者。乃朝局迁移,挂冠神武,虽皆侨居海滨,而平居故国之思,无时敢或忘者。卒至憔悴忧伤,赍志以没。悲夫!”清史馆对张勋、康有为原定暂不立传,是金梁将二传底稿私自付刻。今关外一次本于《张勋传》后附有《张彪传》。

又关内本抽换了关外一次本的《艺文志·序》,因增入的《序》过长,以致脱夺自《易》类《易经通注》《日讲易经解义》《周易折中》《周易述义》《易图解》《周易补注》《易翼》《读易大旨》《周易裨疏》《考异》《周易内传》《发例》《周易大象解》《周易外传》《易学象数论》《周易象辞》《寻门馀论》《图书辨惑》《读易笔记》《周易说略》《易酌》《易闻》《田间易学》《大易则通》《闰》《易史》《周易疏略》《易学阐》《读易绪言》《易经衷论》《读易日钞》《周易通论》《周易观彖大指》《周易观彖》《周易浅述》《周易定本》《易经识解》《易经筮贞》《周易明善录》《易原就正》《周易通》《周易辨正》《合订删补大易集义粹言》《周易筮述》《周易应氏集解》《仲氏易》《推易始末》《春秋占筮书》《易小帖》《太极图说遗议》《河图洛书原舛编》《乔氏易俟》《大易通解》《周易本义蕴》《周易传注》《周易筮考》《学易初津》《易翼宗》《易翼说》《周易刳记》《易经详说》《易经辨疑》《周易传义合订》《易宫》《读易管窥》《读易观象惺惺录》《读易观象图说》《太极图说》《周易原始》《天水答问》《羲皇易象》《羲皇易象新补》《孔门易绪》《易图明辨》《身易实义》《先天易贯》《易互》《周易玩辞集解》《易说》《易说》《周易函书约存》《约注》《别集》《易笺》《周易观象补义略》《索易肊说》《周易孔义集说》《陆堂易学》《易经揆》《易学启蒙补》《易经诠义》《易经如话》《周易本义爻征》《周易图说正编》《易翼述信》《周易原始》《周易浅释》《易学大象要参》等八十八种之多。关内本有《赵尔丰传》的传文长达二千四百字,而关外二次本压缩至九百二十字,不啻减去了一半以上。关内本《赵尔丰传》作者以赵尔丰为清史馆馆长赵尔巽之亲弟,作此长传,不免有迎合讨好馆长之嫌,故以删削为是。

金梁重印本(关外二次本)。1934年,金梁在东北刊行,绝大部分依关外本,只是去掉了志卷29-34的《时宪志》六卷,《公主表·序》等部分,增加了朱筠等三传,总卷数为529卷。

不同印本

上海联合书店影印本。1942年出版,对关内、关外两本的不同处加以选择,多处采用了关内本。它同二十四史《新元史》合为“二十六史”,故亦称为“廿六史本”。

日本印本。据说有两个本子,一为大本两册,一为小本二册,从“关外一次本”翻印而来。

香港文学研究社印本。1960年出版,依关外一次本付梓。

中华书局本。中华书局组织史学工作者,依关外二次本为工作本,将《清史稿》作了标点、分段, 他们审查了关内本、关外一次本、关外二次本三种本子的篇目,内容上的不同,作了附注,录出异文,以尽量反映各种本子的优点,对史文的脱、误、衍、倒和异体、古体字作了校改;清朝的避讳字,尽量改回,对已发现的由于行、段错排造成事理不合的地方,进行了查核校正,对于史实错误及同音异译的人名、地点、官名、部落名称等,一般不予改动,但大也作了一定的统一工作。于1977年出版,这是此书问世50 年来最好的版本。(《中国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编(上册)》)

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印本。1981年印行,两大册。系据关外二次本刻印而成,计529卷,有金梁的校刊记。

此外,张其昀、萧一山、彭国栋等人在台湾将《清史稿》略加修改和补充,将其列传分类予以调整而成,名曰《清史》,于六十年代出版,计550卷。

史料价值

《清史稿》汇集了比较丰富的清史资料。由于清朝灭亡时,清廷档案、私家著述和文化典籍保存得比较完整,这就为编写《清史稿》提供了充实的原始资料。当时的主要史料有:

《清实录》,从太祖到宣统凡十二朝,共四千四百卷;

《清国史》,纪、传、志、表俱全,清亡前,清朝国史馆已编成七百五十四卷;

清诏书,又称《圣训》,共一千六百二十四卷;

清典志四千九百三十八卷;清朝人物传记、名人年谱等二千多卷;

清纪事史书《东华录》等千卷以上。此外,官方对某一具体事件的纪略,私人记某一事件的始末,更是数不胜数。

总之,《清史稿》取材“以实录为主,兼采国史旧志及本传,而参以各种记载,与夫征访所得,务求传信。”《清史稿》集中并系统整理了有清一代的史料,为后人研究清代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素材,这是应该肯定的。

编撰体例

《清史稿》编写的体例大致取法《明史》,但又有所创新。如本纪部分不仅逐年记载了皇帝的军国大事,而且在前代逊君还健在、无谥可称时,创了“宣统纪”的新格局;各志、表中除记录天文、地理、礼乐、选举、艺文、食货及皇子、公主、外戚、封臣等各方面活动外,新修的交通志、邦交志及表中的军机大臣、理藩院,都是前史所未有的。列传中创立了畴人、藩部、属国三传,反映了清代社会的新发展。另外,对于反清斗争的重要人物如张煌言、郑成功、李定国、洪秀全等,《清史稿》也都列了传。这些都是值得称赞的。

但是,由于参加修史的人多是清朝的“遗臣”,因此书中贯穿着反对民主革命,颂扬清朝正统的思想。例如诬蔑明末农民起义军为“土贼”,称太平军为“粤匪”,视辛亥革命为“倡乱”。而对帝国主义的侵华罪行和清朝统治者的反动行径却多处隐瞒,倾向性错误显而易见。对此,连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人员都极为不满。1929年12月14日,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列举了十九条理由,呈请政府下令禁止《清史稿》发行,其中有;反革命、蔑视先烈、称扬诸遗老、鼓励复辟、反对汉族、为满清讳等内容。所以,思想观点与立场错误实是此书的主要问题。

同时,由于《清史稿》是众人编纂而成,编写时彼此缺少照应,更因时局动荡,仓促成书,未经主编总阅审定便“随修随刻,不复有整理之暇”,过于粗陋。因此,体例不一,繁简失当,史实之中也有不少错误。其实,这与赵尔巽的主导思想有关。因为他把此书看做是“急就之章”,“并非视为成书”,只是想以此作为“大辂椎轮之先导”,对于书中所有疏略纰缪处,“敬乞海内诸君子切实纠正,以匡不逮,用为后来修正之根据。”显然,按其本意。《清史稿》只是类似现代的一部征求意见稿。这样,易培基所指责的“体例不合,人名先后不一致,一人两传,目录与书不合,纪表传志互不相合,有日无月,人名错误,泥古不化,简陋,忽略”等谬误也就成了先天性的问题。至于遗漏、颠倒、文理不通等现象更属意料中事。

历史局限

自1914年设立清史馆起,历时十四年修成。先后参加缩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本书体例一如历代的正史,分为本纪、志、表、列传四个部分,共五百二十九卷。然而,《清史稿》修纂时,纂修者多为清室遗老,眷恋清朝的心态甚重,故书中很多反对革命、诬蔑先烈、谀扬清朝之词,政治立场有很大问题。其次,当时清朝的档案尚未清理,修史者只能根据原国史馆中的稿件和有关史籍,不能直接利用原始档案,故价值较逊。再次,《清史稿》成书时,国民党的北伐军即将入北京,仓猝付印,未能对全书统一修改和认真校勘,故史实、人名、地名、年月日的错误遗漏比比皆是。赵尔巽在《发刊缀言》中指出,本书是“作为史稿披露”的“急就之章”,“并非视为成书”。《清史稿》出版后之翌年,即1929年,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呈文国民党行政院,建议禁止《清史稿》的发行,《清史稿》遂成禁书。易培基在呈文中说:此书“系用亡清遗老主持其事,……彼辈自诩忠于前朝,乃以诽谤民国为能事,并不顾其既食周粟之嫌,遂至乖谬百出,开千百年未有之奇……故其体例文字之错谬百出,尤属指不胜屈。此书若任其发行,实为民国之奇耻大辱”。

《清史稿》的编纂者明确站在清朝一边,反对辛亥革命,故而对清末革命活动少写或不写,如兴中会、同盟会的成立、民报的出版、辛亥前的起义活动,几乎全都没有记载,看不出清朝是怎样被推翻的。即使有一点记载,也语含贬抑,如写武昌起义,“八月甲寅,革命党谋乱于武昌,事觉,捕三十二人,诛刘汝夔等三人……丙辰,张彪以兵匪构变,弃营潜逃……嗣是行省各拥兵据地,号独立,举为魁者,皆称都督”,寥寥数十字,修史者反对革命的立场十分鲜明。对革命中牺牲的烈士,目为“匪党”。对于孙中山当选临时大总统这一重要史事,该书称:“甲戌各省代表十七人开选举临时大总统选举会于上海,举临时大总统,立政府于南京,定号曰中华民国”,故意不写孙中山的名字,使人不明白临时大总统是谁。孙中山是推翻清朝的革命领袖,《清史稿》中“孙文”的名字仅一见。光绪三十年“五月丙戌,懿旨特赦戊戌党籍,除康有为、梁启超、孙文外,褫职者复原衔,通缉监禁编管者释免之”(《德宗本纪二》)。这是慈禧太后下旨赦免戊戌党人时,特别指名康、梁、孙三人大逆不赦,这才提到孙文的名字。

相反,该书编纂者对对抗革命者则大加歌颂表扬。《清史稿》卷469,为恩铭、端方、松寿、赵尔丰、陆钟琦等一批被革命者击毙的督抚写传记,或称“不屈遇害”,或称“骂不绝口”,或称“忠孝节义萃于一门”,篇末论曰“或慷慨捐躯,或从容就义,示天下以大节,垂绝纲常。庶几恃以复振焉”。这些吹捧之词,反映了修史者拥护清朝、反对革命的遗老心态。

《清史稿》记述李自成、张献忠、南明、白莲教、太平天国等史事时一概称“匪”、“逆”、“寇”、“贼”,立场亦极为鲜明。《清史稿》记载民国以后的事,不用民国纪年,而用干支纪年。如民国元年称“壬子年”,民国二年称“癸丑年”,民国三年称“甲寅年”,表示不承认中华民国,不奉民国正朔。《清史稿》是民国政府出钱聘请撰修的,他们竟然诬蔑辛亥革命,反对民国。所以易培基在请封禁《清史稿》的呈文中说:修史者“若在前代,其身必受大辟,其书当然焚毁。现今我政府不罪其人,已属宽仁之至,至其书则决不宜再施行海内,贻笑后人,为吾民国之玷,宜将背叛之《清史稿》一书永远封存,禁其发行”。

众所周知,在晚清时期,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清朝丧权辱国。《清史稿》却为清朝讳,往往轻描淡写,语焉不详。如鸦片战争后签订南京条约,《宣宗本纪》中仅书(道光二十三年)“八月戊寅,耆英奏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各海口,与英国定议通商”。寥寥50字,只提到五口通商,而对于关系重大的割让香港、协定关税、赔偿军费烟费等均未提及。

《清史稿》的编纂者由于知识结构的限制,对外国情况不了解,故而对域外的记述错误也很多。如说“俄国界近大西洋者,崇天主教”(《邦交志一》),其实俄国近波罗的海,距大西洋甚远,信仰东正教,而非天主教。又晚清洋务运动中,设工厂,开矿山,建铁路,造轮船,开始启动中国近代化的步伐。《清史稿》仅立《交通志》以概括当时的工矿交通建设,而对当时规模巨大的上海制造局、福州船政局、汉冶萍企业、开滦煤矿、基隆煤矿、大生纱厂、华盛纱厂等均视而不见。这些企业标志着中国近代化的艰难起步,《清史稿》全无记载,实为重大的遗漏。

新疆于光绪九年建行省,台湾于光绪十一年建行省,这几乎是众所共知的。而《清史稿·地理志》却说“穆宗(同治)中兴以后,台湾、新疆改列行省”,把台湾、新疆建省的时间,提前到了同治时。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于咸丰末年,而《清史稿·职官志》称“延及德宗(光绪),外患蹑迹,译署始立”。按“译署”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简称,这里又把它成立的时间,推迟到了光绪时。

《河渠志》记载全国河流的情况,却只记了黄河、淮河、运河、永定河四条。我国最长的河流长江遗漏失载,其他像珠江、黑龙江、松花江、雅鲁藏布江等大江大河全都不见踪影,岂不笑话!

《天文志》只记到乾隆末年,乾隆以后一百多年无天文可查。原因是外国传教士任职钦天监期间,有天文记录,而传教士离开后,天文失载,资料空缺,故只有半部《天文志》。

《时宪志》内编入了三卷八线表,这是中学生数学教科书中的对数表,和清史风马牛不相及。修史者缺乏自然科学知识,把它塞进了《清史稿》实属不伦不类。

清朝统治期间,存在南明政权,包括弘光、隆武、永历三朝,历时十八年。又太平天国政权历时十四年。《清史稿》简单处理,南明政权只设立张煌言、李定国、郑成功三篇传记,而太平天国仅设洪秀全一篇传记。列传的设置也十分凌乱,一人立二传者共十四人(王照园、乌什哈达、马三俊、安禄、周春、乐善、兰鼎元、胡承诺、苏纳、惠伦、罗璧、阿什坦、谢启昆)。又有应立传而不立传者,如翁方纲、朱筠(后有人增补)、吕留良、谭钟麟均无传。严复是晚清著名思想家,译介西方文化到中国,影响甚大,也无专传,仅在林纾之下列有附传。《清史稿》的列女传,胪列妇女二三百人,大多是丈夫早死、守节不嫁或夫死殉节,纯属宣扬纲常礼教、三从四德的封建糟粕,更无可取之处。

《清史稿》一书记载之史事,有很多失实之处,至于人名、地名、年月日之讹误,更数不胜数。如《皇子表》载延信“雍正元年袭贝勒,寻以功封郡王。六年因罪革爵”,误。延信之最高封爵为贝勒,未封郡王。雍正三年革爵,非六年。《公主表》载宣宗(道光)第六女寿恩固伦公主,“道光十年十二月生,咸丰九年四月薨,年三十八”,误。按其生卒年计算,虚岁仅三十岁而非三十八岁。《世祖本纪一》称:顺治二年六月,“(李)自成窜九宫山,自缢死”,误。按:李自成为地主武装所击杀,非自缢。顺治二年十月“故明唐王朱聿钊据福建”,误。按:唐王名朱聿键,非聿钊。《圣祖本纪》康熙五年三月“以胡拜为直隶总督”,误。按:是年直隶总督为朱昌祚,非胡拜。康熙十七年七月,“是月,吴三桂僭号于衡州”,误。按:吴三桂僭号称帝,在康熙十七年三月,非七月。康熙十九年三月“吴丹复重庆、达州、奉乡,诸州县悉定”,误。按:四川无奉乡县,应为东乡。康熙二十九年“荣亲王常宁为安远大将军,简亲王喇布、信郡王鄂札副之”,误,常宁应为安北大将军,非安远大将军,喇布已死于康熙二十年,其弟雅布袭封简亲王,此处应为雅布,非喇布。又《阮元传》称:“集清代天文、律算诸家作《畴人传》,以彰绝学”,误。按:阮元所作《畴人传》,为记载我国历代科学家之传记,非仅记有清一代。《邦交志》载“英有里国太者,嘉应州人也,世仰食外洋”,误。按:里太国亦译李泰国,曾在中国任第一任总税务司,英国人,并非华裔,与广东嘉应州没有关系。像这类史实、人名、地名、时间的错误,比比皆是,难以缕述。汪宗衍先生详细校勘了部分《清史稿》,摘出上千条错误,集成一书,名《读清史稿札记》。他评论说“翻阅所及,凡年份、官爵、人、地、书名,误倒衍夺之处,不胜条举。史实抵牾,体例乖谬,亦多有之。”

《清史稿》记事上起努尔哈赤称汗,下至宣统三年清朝灭亡时为止。其中一些列传还涉及到辛亥革命以后的张勋复辟、溥仪离宫后出走天津、王国维投北京昆明湖自杀等事件。本书大部分依据《清实录》《宣统政纪》《清会典》《国史列传》和一些档案资料写成,编者对这些史料汇集起来,初步作了整理,使读者能够得到比较详细系统的有关清代历史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传,并非取材于常见的史料,当另有所本。因此,本书仍有它的参考价值。

尽管《清史稿》存在许多缺陷,可是,在今天还没有别的清史能替代它时,这部未定稿的正史。也就成了我们研究清史的一部很有价值的史书。

1914年3月,赵尔巽被袁世凯召为清史馆馆长。他上任以后,聘清朝遗老、著名学者柯劭忞、缪荃荪等100多人,工作人员200多人,名誉职位300多人,组成篡修班子,开始编修清史。适值军阀混战,国力衰微,经费极为紧张,特别是1917年后,费用几乎到毫无着落的地步。赵尔巽对清王朝心怀眷恋之情,认为事关一代国史,“失今不修,后业益难著手”,再困难也“不敢诿卸”。一方面节约开支,敦促同仁加快进度、多尽义务,一方面以其资望向各军阀募捐,并言:“不能刊《清史》,独不能刊《清史稿》乎!”终于1927年编成《清史稿》,为研究清朝历史提供了权威史料。当年9月3日赵尔巽在北京病逝,时年83岁。翌年,《清史稿》正式付印出版。

评价

赵尔巽:乃大辂椎轮之先导,并非视为成书也。

金梁:史稿本非定本,望海内通人不吝指教。当别撰校勘记,为将来修正之资,幸甚幸甚。

孟森:《清史稿》为大宗之史料,故为治清代掌故者所甚重。即将领有纠正重作《清史》,于此不满人意之旧稿,仍为史学家所必保存,供百世之讨论。

中华书局:本书虽编成于辛亥革命以后,而编者却基本上还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来写清史的。由于成于众手,彼此照应不够,完稿后又未经仔细核改,刊行时校对也不认真,是以体例不一,繁简失当,以至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错误往往可见。

编纂人员

所聘编撰人员列表

馆长:赵尔巽

总纂:郭曾炘、沈曾植、宝熙、樊增祥、柯劭忞、吴廷燮、缪荃孙

纂修兼总纂:李家驹、劳乃宣、于式枚、金兆蕃、吴士鉴、李瑞清、耆龄、陶葆廉、于式棱、王乃征、谢远涵、朱钟琪、温肃、杨钟羲、袁励准、万本端、邓邦述、秦树声、王大均、章钰、王式通、顾瑗

协修:宋书升、唐晏、宗舜年、李葆恂、安维峻、张仲炘、俞陛云、姚永朴、罗敦曧、吴广霈、袁金铠、吴怀清、张书云、张采田、张启后、韩朴存、陈敬第、陈毅、袁嘉谷、蓝钰、李岳瑞

后来添聘者

 马其昶、姚永朴 、姚永概、唐恩溥、刘师培、黄翼曾、夏曾佑、王树楠、夏孙桐、吴昌绶、瑞洵、戴锡章、朱师辙、邵瑞彭、檀玑、刘树屏、何震彝、陈曾则、陈田

受聘未到或到馆未久者

 简朝亮、袁克文、朱孔彰、王崇烈、陈能怡、方履中、商衍瀛、秦望澜、史恩浩(培)、唐邦治、陈曾矩、吕钰、余嘉锡、王以慜

校勘兼协修:王庆平、齐忠甲、吴璆、叶尔恺、田应璜、李景濂、傅增淯、何葆麟 (骆)、成昌、徐鸿宝、赵世骏、杨晋、金兆丰、胡嗣芬、朱希祖、李哲明、朱方饴

提调:陈汉第、李经畲、金还、周肇祥、邵章

收掌:谢绪璠、黄葆奇、尹良、王文著、尚希程、容濬、曹文燮、文炳、孟昭墉

收掌校对科长:董峻清、周仰公、秦化田、金善、刘景福、赵佰屏、史锡华、曾恕传、诸以仁、惠澄、胡庆松、 刘济、伍元芝、锡荫、张玉藻、金梁

以上受聘者131人,实际到馆工作者前后共117人,其中撰稿者68人,收掌、提调等30余人。

2名誉总纂、纂修顾问一百多人,不在此列。

3前后三期实际撰稿者

第一期:1914—1916年体例初定,开馆经费充足,故撰稿人最多,共66人到馆,其中总纂8人,纂修15人,协修43人。

第二期:1917—1926年,因受时局影响,经费支绌,薪水叠减,停薪自去者众多,撰稿人仅剩24人,新增聘协修2人,共有撰稿者26人,其中总纂8人,纂修7人,协修11人。

第三期:1926—1928年,此时馆中仅剩14人坚守撰稿,其中总纂4人,纂修3人,协修7人。

编纂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相互关系

参加清史稿编纂的人员,按当时标准,这些人“当有学术文章,能通史例为上选,而以有文采兼能潜心撰述者为次”。但这仅是对撰稿者的起码要求,从所聘撰稿者的实际情况看,还显示出下列几个特点:

1.遗臣居多

撰稿者中,以清朝正途出身的官宦居多,也有少数旗人因祖辈、父辈居功位显荫及子孙为官者。

柯劭忞 光绪丙戌(1886)科进士,历官翰林院侍讲、日讲起居注官等。

王树楠 光绪丙戌(1886)科进士,历官户部主事、知县、兰州道、新疆布政使,宣统庚戌(1910)罢任还京,民国时遂不复出。

吴廷燮 光绪甲午(1894)顺天乡试举人,历官知府、巡警部郎中,民国时任国务院统计局局长。

夏孙桐 光绪壬辰(1892)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与修《国史会典》,文渊阁校理。历官知府、护宁绍台道。辛亥革命后,辞官归里。

缪荃孙 光绪丙子(1876)恩科进士,改庶吉士,次年散馆一等,授职编修。庚子之变后,张之洞在湖南推行新政,缪积极赞襄,并赴日本考察学务,回国后创办江南图书馆。

秦树声 光绪丙戌(1886)科进士,历官云南府知府、调护迤东(西)道,特旨以道员补用,擢迤南道、迁云南按察使,庚戌(1910)改提法使,辛亥改授广东提学使,革命军起,叹时事不可为,避居沪上,自是不谈世事。

吴士鉴 壬辰(1892)科进士,授职编修,充会典馆汉文总校,并武英殿总纂,提督江西学政,署理湖南提学使。武昌起义后奏请开缺允准,至沪侍奉父母起居。

奭良(1851-1930) 贵州按察使承龄之孙,光绪年间,因旗人故,荫奉天县令后擢东迤道,山西河东道,湖北荆宜道、江苏徐州道等职。

瑞洵 大学士琦善之孙,乌鲁木齐都统恭镗之子,光绪丙戌(1886)科进士,荐至内阁学士,出任科布多参赞大臣,不久被人以“赴任骚扰台站”劾官,自具疏抗辩,愈拂上意,遂废置不复用。

撰稿者在清朝为官的经历和背景,首先使他们对前朝存一种特殊的感情,歌颂清朝、宣扬忠君是他们的共同目标,“修故国之史,即以恩故国”。其次,他们熟悉清朝典制,了解政体运行过程,又多为文职官员,有的还直接任国史馆编史修志之职。当事者修当朝史,成了修中国古史的特例,提高了修史的速度和史实的可靠性。为官的背景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在世事多变,兵荒马乱的条件下,协调关系,想尽办法,使《清史稿》得以成书。

2.文人为主

主要撰稿者中大多功名出身,博学多闻,国学底蕴较深,有的是当世公认的专家学者,他们为《清史稿》纂修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

柯劭忞 元史专家,集30余年心力,征外籍、考大典、博采佚存旧闻,撰成《新元史》257卷。1920年徐世昌出资为之刊刻,并以大总统身份颁令,以《新元史》增入廿四史,而为廿五史。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因此特赠柯劭忞名誉文学博士。有自刻诗集《蓼园集》,著有《文选补注》等书。

王树楠 年青时随读莲池书院,深得曾国藩、李鸿章赏识。殚心著述,至老不少辍,尤以小学特精,常以《尔雅》、《广雅》、《夏小政》诸书订证经文,在晚清学界独树一帜。其著书共53种,685卷,内容涉及训诂、算数、地舆等方面。

王式通 法学家,清末任刑部主事,参稽律例,充修订法律馆纂修,更定新律。后擢刑部员外郎,提调法律学堂。学部成立之初,往日本考察学务,奏请调查法典,总办法律馆。民国时任司法次长代理部务,因反对袁称帝,遂谢病去官。预修《四库书目》,合撰辑《清儒学案》《清诗钞》等,自著《志盦诗文集》。

朱孔彰 曾国藩督师皖南,延揽人才,诣安庆上书,被曾国藩所器重。后欲入曾国藩幕,委襄校江南官书局。著有《说文粹》,辑有《十三经汉注》等。

朱希祖 经史学家,晚清藏书家。学治史于日本早稻田大学,师从章炳麟,创制汉语注音字母。任北京大学中国文学系、史学系系主任、教授。倡导语体文,主张治史当兼治政治、经济、法律、社会诸学。主要著述有《明季史籍题跋》、《汲冢书考》等11种,58卷。

刘师培 主持《警钟日报》,创办《天义报》、《衡报》,曾在四川国学院讲学,后任北京大学教授。著述凡群经小学、学述及文辞、群书校释、诗文集、读书记等60余种。

劳乃萱 宣统元年任宪政编查馆参议官,兼资政院硕学通儒议员,后擢大学堂总监督,署学部副大臣。其著作多散佚,现存《遗安录》、《古筹算考释》等14种,43卷。

吴士鉴 古文字学家,翰林院编修,会典馆汉文总校,武英殿总纂,曾往日本考察学务。对钟鼎文字颇有研究,撰《商周彝器释例》,有著述11种152卷。

吴廷燮 清末任民政部右参议,兼宪政编查馆编辑,法制局参议。民国时任国务院统计局局长。对近代掌故研究较多,著述有《明春秋草》、《万历百官表》等9种100余卷。

罗敦曧 民国时任总统府秘书,曾为袁克定老师。后热衷于戏曲创作,曾为程砚秋编《红拂传》、《孔雀东南飞》等戏。

姚永朴 经史学家,专治经于注疏,旁及子史、小学、音韵自成一家,历主广东起凤书院、山东大学、安徽高等学堂、北京大学法政学校、东南大学、安徽大学讲席。所著书有《尚书谊略》、《蜕私轩易说》等18种约数百余卷。

袁嘉谷 翰林院编修,先后任学部编译图书局局长,国史馆协修。通音韵之学,尤重《广韵》。著有《滇绎》、《卧雪堂诗集》等7种49卷。

缪荃孙 翰林院一等编修,晚清藏书大家,目录学家。是江南图书馆和京师图书馆的主创人之一。历主南菁、钟山、泺源、经心等书院讲席,毕生研究文史,考录金石,校订旧籍,撰《书目答问》,编纂《顺天府志》等共25种,约315卷。

金兆丰 文史学家、书法家,翰林院庶吉士,留学日本。充大学堂教务提调,先后兼充国史馆协修,编书处协修,实录馆纂修,武英殿校对各职。著有《校补三国疆域志》、《尔雅郭注补》等。○16

马其昶 学部主事,经学家,师从桐城古文派吴挚甫。《易》、《书》、《诗》、《礼》,皆有成书,共17种300余卷。

《清史稿》的主要撰稿者以文人为主,他们熟读经史,远崇孔孟,近效万(斯同),大多膺任史(文)职,君死臣辱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虽然《清史稿》的纂修为他们提供了展示自身才华的机会,但陈腐的观念使史稿的思想性和学术水平受到严重影响。

3.关系密切

 《清史稿》主要撰稿者中的文人和官宦,由赵尔巽主宰而成,文人主要以桐城古文派为主,也有一些旗籍文人。实际撰稿中桐城派多主文,主写汉传、列传;旗籍文人多主义,主写满传、本纪。昔日虽然满汉官宦间政治上的防范根深蒂固,学术上的门户之见又由来已久,但两派的学术旨趣在编纂清史时渐趋一致。总之,两派的成员关系较为密切,诸如同出一门,父子相随,兄弟相从,乡邻同呼,师生相望,功名同科,同学相应,可谓人才济济。

桐城古文派在清代文坛占有主要位置,“天下文章,其出于桐城乎”。清史稿主要撰稿者中大多出此门下。柯劭忞皈依桐城古文派门下,娶桐城大家吴挚甫之女为妻。马其昶、姚永朴、姚永概皆为桐城人,三人同乡同里又同为吴挚甫高足,二姚为胞兄弟,桐城大家姚鼐后裔,姚永概又为马其昶妻弟。夏孙桐之母姚太夫人为姚鼐之裔,自小受教于其下。夏孙桐与缪荃孙为同乡,其三妹嫁与缪荃孙。朱孔彰为朱师辙之父,朱家世习桐城古文,朱方饴为朱师辙堂兄,夏孙桐“三女纬磷,适朱方殆”,故朱师辙称夏氏为“夏闰丈”。秦树声为固始桐城派传人,朱师辙为其门下弟子,且为其婿。八旗籍文人中,?#93;良为赵尔巽表侄,瑞洵与(骆)成昌为表兄弟。吴廷燮、金梁为赵尔巽幕府中人。王树楠、柯劭忞、秦树声、瑞洵为光绪十二年同榜进士。夏孙桐、吴士鉴为光绪十八年同榜进士。秦树声、柯劭忞二人入仕后,诗词唱和,直至秦终,张尔田曾师秦树声。

总之,清史馆人中的组成结构和人员的情况虽“远不如修明史人才”,但主要撰稿者中,特别是第三期编纂人员中,清朝遗臣居多,前朝文人为主,且相互间关系密切,显示其独有的特点,为《清史稿》在其军阀混战,经费枯竭的条件下成书创造了条件,“在馆之员,等于半尽义务,皆为赞成清史必成之人”。

《 清史稿》有关外本和关内本的区别。

书籍目录

· 本纪一 太祖本纪

· 本纪二 太宗本纪一

· 本纪三 太宗本纪二

· 本纪四 世祖本纪一

· 本纪五 世祖本纪二

· 本纪六 圣祖本纪一

· 本纪七 圣祖本纪二

· 本纪八 圣祖本纪三

· 本纪九 世宗本纪

· 本纪十 高宗本纪一

· 本纪十一 高宗本纪二

· 本纪十二 高宗本纪三

· 本纪十三 高宗本纪四

· 本纪十四 高宗本纪五

· 本纪十五 高宗本纪六

· 本纪十六 仁宗本纪

· 本纪十七 宣宗本纪一

· 本纪十八 宣宗本纪二

· 本纪十九 宣宗本纪三

· 本纪二十 文宗本纪

· 本纪二十一 穆宗本纪一

· 本纪二十二 穆宗本纪二

· 本纪二十三 德宗本纪一

· 本纪二十四 德宗本纪二

· 本纪二十五 宣统皇帝本纪

· 志一 天文一

· 志二 天文二

· 志三 天文三

· 志四 天文四

· 志五 表略

· 志六 表略

· 志七 表略

· 志八 表略

· 志九 表略

· 志十 表略

· 志十一 天文十一

· 志十二 天文十二

· 志十三 天文十三

· 志十四 天文十四

· 志十五 灾异一

· 志十六 灾异二

· 志十七 灾异三

· 志十八 灾异四

· 志十九 灾异五

· 志二十 时宪一

· 志二十一 时宪二

· 志二十二 时宪三

· 志二十三 时宪四

· 志二十四 时宪五

· 志二十五 时宪六

· 志二十六 时宪七

· 志二十七 时宪八

· 志二十八 时宪九

· 志二十九 地理一

· 志三十 地理二

· 志三十一 地理三

· 志三十二 地理四

· 志三十三 地理五

· 志三十四 地理六

· 志三十五 地理七

· 志三十六 地理八

· 志三十七 地理九

· 志三十八 地理十

· 志三十九 地理十一

· 志四十 地理十二

· 志四十一 地理十三

· 志四十二 地理十四

· 志四十三 地理十五

· 志四十四 地理十六

· 志四十五 地理十七

· 志四十六 地理十八

· 志四十七 地理十九

· 志四十八 地理二十

· 志四十九 地理二十一

· 志五十 地理二十二

· 志五十一 地理二十三

· 志五十二 地理二十四

· 志五十三 地理二十五

· 志五十四 地理二十六

· 志五十五 地理二十七

· 志五十六 地理二十八

· 志五十七 礼一(吉礼一)

· 志五十八 礼二(吉礼二)

· 志五十九 礼三(吉礼三)

· 志六十 礼四(吉礼四)

· 志六十一 礼五(吉礼五)

· 志六十二 礼六(吉礼六)

· 志六十三 礼七(嘉礼一)

· 志六十四 礼八(嘉礼二)

· 志六十五 礼九(军礼)

· 志六十六 礼十(宾礼)

· 志六十七 礼十一(凶礼一)

· 志六十八 礼十二(凶礼二)

· 志六十九 乐一

· 志七十 乐二

· 志七十一 乐三

· 志七十二 乐四

· 志七十三 乐五

· 志七十四 乐六

· 志七十五 乐七

· 志七十六 乐八

· 志七十七 舆服一

· 志七十八 舆服二

· 志七十九 舆服三

· 志八十 舆服四卤簿附

· 志八十一 选举一

· 志八十二 选举二

· 志八十三 选举三

· 志八十四 选举四

· 志八十五 选举五

· 志八十六 选举六

· 志八十七 选举七

· 志八十八 选举八

· 志八十九 职官一

· 志九十 职官二

· 志九十一 职官三外官

· 志九十二 职官四武职籓部土司各官

· 志九十三 职官五内务府

· 志九十四 职官六新官制

· 志九十五 食货一

· 志九十六 食货二

· 志九十七 食货三

· 志九十八 食货四

· 志九十九 食货五

· 志一百 食货六

· 志一百一 河渠一

· 志一百二 河渠二

· 志一百三 河渠三

· 志一百四 河渠四

· 志一百五 兵一

· 志一百六 兵二

· 志一百七 兵三

· 志一百八 兵四

· 志一百九 兵五

· 志一百十 兵六

· 志一百十一 兵七

· 志一百十二 兵八

· 志一百十三 兵九

· 志一百十四 兵十

· 志一百十五 兵十一

· 志一百十六 兵十二

· 志一百十七 刑法一

· 志一百十八 刑法二

· 志一百十九 刑法三

· 志一百二十 艺文一

· 志一百二十一 艺文二

· 志一百二十二 艺文三

· 志一百二十三 艺文四

· 志一百二十四 交通一

· 志一百二十五 交通二

· 志一百二十六 交通三

· 志一百二十七 交通四

· 志一百二十八 邦交一

· 志一百二十九 邦交二

· 志一百三十 邦交三

· 志一百三十一 邦交四

· 志一百三十二 邦交五

· 志一百三十三 邦交六

· 志一百三十四 邦交七

· 志一百三十五 邦交八

· 表一 皇子世表一

· 表二 皇子世表二

· 表三 皇子世表三

· 表四 皇子世表四

· 表五 皇子世表五

· 表六 公主表

· 表七 外戚表

· 表八 诸臣封爵世表一

· 表九 表略

· 表十 表略

· 表十一 表略

· 表十二 表略

· 表十三 表略

· 表十四 表略

· 表十五 表略

· 表十六 军机大臣年表一

· 表十七 军机大臣年表二

· 表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一上

· 表十九 部院大臣年表一下

· 表二十 部院大臣年表二上

· 表二十一 部院大臣年表二下

· 表二十二 部院大臣年表三上

· 表二十三 部院大臣年表三下

· 表二十四 部院大臣年表四上

· 表二十五 部院大臣年表四下

· 表二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五上

· 表二十七 部院大臣年表五下

· 表二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六上

· 表二十九 部院大臣年表六下

· 表三十 部院大臣年表七上

· 表三十一 部院大臣年表七下

· 表三十二 部院大臣年表八上

· 表三十三 部院大臣年表八下

· 表三十四 部院大臣年表九上

· 表三十五 部院大臣年表九下

· 表三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十

· 表三十七 疆臣年表一(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 表三十八 疆臣年表二(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 表三十九 疆臣年表三(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 表四十 疆臣年表四(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

· 表四十一 疆臣年表五(各省巡抚)

· 表四十二 疆臣年表六(各省巡抚)

· 表四十三 疆臣年表七(各省巡抚)

· 表四十四 疆臣年表八(各省巡抚)

· 表四十五 疆臣年表九(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 表四十六 疆臣年表十(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 表四十七 疆臣年表十一(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 表四十八 疆臣年表十二(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 表四十九 籓部世表一

· 表五十 表略

· 表五十一 表略

· 表五十二 交聘年表一(中国遣驻使)

· 表五十三 交聘年表二(各国遣驻使)

· 列传一 后妃

· 列传二 诸王一

· 列传三 诸王二

· 列传四 诸王三

· 列传五 诸王四

· 列传六 诸王五

· 列传七 诸王六

· 列传八 诸王七

· 列传九

· 列传十

· 列传十一

· 列传十二

· 列传十三

· 列传十四

· 列传十五

· 列传十六

· 列传十七

· 列传十八

· 列传十九

· 列传二十

· 列传二十一

· 列传二十二

· 列传二十三

· 列传二十四

· 列传二十五

· 列传二十六

· 列传二十七

· 列传二十八

· 列传二十九

· 列传三十

· 列传三十一

· 列传三十二

· 列传三十三

· 列传三十四

· 列传三十五

· 列传三十六

· 列传三十七

· 列传三十八

· 列传三十九

· 列传四十

· 列传四十一

· 列传四十二

· 列传四十三

· 列传四十四

· 列传四十五

· 列传四十六

· 列传四十七

· 列传四十八

· 列传四十九

· 列传五十

· 列传五十一

· 列传五十二

· 列传五十三

· 列传五十四

· 列传五十五

· 列传五十六

· 列传五十七

· 列传五十八

· 列传五十九

· 列传六十

· 列传六十一

· 列传六十二

· 列传六十三

· 列传六十四

· 列传六十五

· 列传六十六

· 列传六十七

· 列传六十八

· 列传六十九

· 列传七十

· 列传七十一

· 列传七十二

· 列传七十三

· 列传七十四

· 列传七十五

· 列传七十六

· 列传七十七

· 列传七十八

· 列传七十九

· 列传八十

· 列传八十一

· 列传八十二

· 列传八十三

· 列传八十四

· 列传八十五

· 列传八十六

· 列传八十七

· 列传八十八

· 列传八十九

· 列传九十

· 列传九十一

· 列传九十二

· 列传九十三

· 列传九十四

· 列传九十五

· 列传九十六

· 列传九十七

· 列传九十八

· 列传九十九

· 列传一百

· 列传一百一

· 列传一百二

· 列传一百三

· 列传一百四

· 列传一百五

· 列传一百六

· 列传一百七

· 列传一百八

· 列传一百九

· 列传一百十

· 列传一百十一

· 列传一百十二

· 列传一百十三

· 列传一百十四

· 列传一百十五

· 列传一百十六

· 列传一百十七

· 列传一百十八

· 列传一百十九

· 列传一百二十

· 列传一百二十一

· 列传一百二十二

· 列传一百二十三

· 列传一百二十四

· 列传一百二十五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列传一百二十七

· 列传一百二十八

· 列传一百二十九

· 列传一百三十

· 列传一百三十一

· 列传一百三十二

· 列传一百三十三

· 列传一百三十四

· 列传一百三十五

· 列传一百三十六

· 列传一百三十七

· 列传一百三十八

· 列传一百三十九

· 列传一百四十

· 列传一百四十一

· 列传一百四十二

· 列传一百四十三

· 列传一百四十四

· 列传一百四十五

· 列传一百四十六

· 列传一百四十七

· 列传一百四十八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列传一百五十

· 列传一百五十一

· 列传一百五十二

· 列传一百五十三

· 列传一百五十四

· 列传一百五十五

· 列传一百五十六

· 列传一百五十七

· 列传一百五十八

· 列传一百五十九

· 列传一百六十

· 列传一百六十一

· 列传一百六十二

· 列传一百六十三

· 列传一百六十四

· 列传一百六十五

· 列传一百六十六

· 列传一百六十七

· 列传一百六十八

· 列传一百六十九

· 列传一百七十

· 列传一百七十一

· 列传一百七十二

· 列传一百七十三

· 列传一百七十四

· 列传一百七十五

· 列传一百七十六

· 列传一百七十七

· 列传一百七十八

· 列传一百七十九

· 列传一百八十

· 列传一百八十一

· 列传一百八十二

· 列传一百八十三

· 列传一百八十四

· 列传一百八十五

· 列传一百八十六

· 列传一百八十七

· 列传一百八十八

· 列传一百八十九

· 列传一百九十

· 列传一百九十一

· 列传一百九十二

· 列传一百九十三

· 列传一百九十四

· 列传一百九十五

· 列传一百九十六

· 列传一百九十七

· 列传一百九十八

· 列传一百九十九

· 列传二百

· 列传二百一

· 列传二百二

· 列传二百三

· 列传二百四

· 列传二百五

· 列传二百六

· 列传二百七

· 列传二百八

· 列传二百九

· 列传二百十

· 列传二百十一

· 列传二百十二

· 列传二百十三

· 列传二百十四

· 列传二百十五

· 列传二百十六

· 列传二百十七

· 列传二百十八

· 列传二百十九

· 列传二百二十

· 列传二百二十一

· 列传二百二十二

· 列传二百二十三

· 列传二百二十四

· 列传二百二十五

· 列传二百二十六

· 列传二百二十七

· 列传二百二十八

· 列传二百二十九

· 列传二百三十

· 列传二百三十一

· 列传二百三十二

· 列传二百三十三

· 列传二百三十四

· 列传二百三十五

· 列传二百三十六

· 列传二百三十七

· 列传二百三十八

· 列传二百三十九

· 列传二百四十

· 列传二百四十一

· 列传二百四十二

· 列传二百四十三

· 列传二百四十四

· 列传二百四十五

· 列传二百四十六

· 列传二百四十七

· 列传二百四十八

· 列传二百四十九

· 列传二百五十

· 列传二百五十一

· 列传二百五十二

· 列传二百五十三

· 列传二百五十四

· 列传二百五十五

· 列传二百五十六

· 列传二百五十七

· 列传二百五十八

· 列传二百五十九

· 列传二百六十

· 列传二百六十一

· 列传二百六十二

· 列传二百六十三循吏一

· 列传二百六十四 循吏二

· 列传二百六十五 循吏三

· 列传二百六十六 循吏四

· 列传二百六十七 儒林一

· 列传二百六十八儒林二

· 列传二百六十九儒林三

· 列传二百七十 儒林四

· 列传二百七十一文苑一

· 列传二百七十二文苑二

· 列传二百七十三文苑三

· 列传二百七十四忠义一

· 列传二百七十五忠义二

· 列传二百七十六忠义三

· 列传二百七十七忠义四

· 列传二百七十八忠义五

· 列传二百七十九忠义六

· 列传二百八十忠义七

· 列传二百八十一忠义八

· 列传二百八十二忠义九

· 列传二百八十三忠义十

· 列传二百八十四孝义一

· 列传二百八十五孝义二

· 列传二百八十六孝义三

· 列传二百八十七遗逸一

· 列传二百八十八遗逸二

· 列传二百八十九艺术一

· 列传二百九十艺术二

· 列传二百九十一艺术三

· 列传二百九十二艺术四

· 列传二百九十三畴人一

· 列传二百九十四畴人二

· 列传二百九十五列女一

· 列传二百九十六列女二

· 列传二百九十七列女三

· 列传二百九十八列女四

· 列传二百九十九土司一

· 列传三百土司二

· 列传三百一土司三

· 列传三百二土司四

· 列传三百三土司五

· 列传三百四土司六

· 列传三百五籓部一

· 列传三百六籓部二

· 列传三百七籓部三

· 列传三百八籓部四

· 列传三百九籓部五

· 列传三百十籓部六

· 列传三百十一籓部七

· 列传三百十二籓部八

· 列传三百十三属国一

· 列传三百十四属国二

· 列传三百十五属国三

· 列传三百十六属国四

· 清史稿发刊缀言

· 清史馆职名

· 清史稿校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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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5: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