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麓书院 |
释义 | 青麓书院,遗址位于湖南耒阳市城区东北的青麓塔右侧、文昌宫遗址左侧,即现在私立正源学校校区东端。青麓书院始建于清雍正二年(1724),由耒阳县令徐德泰创建。 简介自前任县令张应星于清雍正元年(1723)六月离任,至次年五月徐德泰莅任,徐德泰于仲夏乘船从邑沂耒水而上赴任,过耒洲渡、抵铜锣洲,见青麓塔高百丈,中流砥柱,耸立于耒水西岸,逐向迎接他的县绅黄定周等了解,知道宝塔为前任县令张应星建。助建者有黄定周等四人,并知道了建青龙塔的前因后果,徐县令称赞不已。船至青龙塔脚下,徐县令带了随从及迎接的县绅弃船从陆,攀上青麓山,登上青麓塔顶,一邑风光尽收眼底,又陟其山巅,放眼四望,耒水南来,在塔前回环东去,流至石泊湾(又称石铺万、石波万)又转向北去。青麓山似一葫芦,在葫芦瓶颈的危岸上,青麓塔耸入云霄。塔的右边相距里许是始建于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由知县曾惟悫创办的文昌阁(也称文昌宫、文昌庙)。文昌阁与青龙塔之间有一空地,险而夷,高而坦。徐德泰看后叹曰:“多美呀!若在塔右阁左的空地上盖一书院,多好啊!建塔以植一邑之风水,办书院以振一邑人文,以达两相须而两相成。建塔,张县令已为之;办书院,当责在本令,谁能为我助?”时迎接县令的县绅黄定周、李三侯、谢彝重、梁子凤四人毅然答应以身任其劳。徐德泰县令上任后,邀黄定周等四人相商议定:一、四邑绅捐资建书院全部经费,徐县令捐俸两个月,不靡费百姓;二、推定黄定周四人主其事、购木石,纠工匠,备材料,筹措区划;三、书院建成后,明谕四乡绅捐赠学租用,以养书院各项费用。 青麓书院于甲辰(1724)动工,是岁仲冬竣工,一个可容纳二百生员的书院建成了,一切用具也同时置办齐全。学长、讲书、教习、监院都聘请了,正副山长由县令徐德泰推举报府转呈朝廷礼部委派了。次年春招收了生员,随即开讲。书院向全县四乡绅募捐学租田,徐德泰县令捐创田租六石,资朝洛、梁梦魁、蒋国琦等先后都捐了田租给书院。至光绪十一年(1885),青麓书院已有田禾2243担,有田租669石,这在当时是一笔可观的财产,不仅可以解决书院教书人员的薪俸,还可资助生员的香火钱。 据史料载:青麓书院从1724-1903年曾出举人21人,恩赐举人4人,进士12人,状元1人,青麓书院红火一时,终于了却了张应星县令一段心愿。 清光绪廿九年(1903)废私塾、书院,兴办学堂,青麓书院改为耒阳官立第二高等小学堂,附设初中预科班。民国十五年又设立乙种师范传习所,后改为耒阳县立初级中学。民国十七年(1928)因战火,青麓书院被焚。民国廿八(1939)年,湖南省政府播迁耒阳,省政府为播迁官员子弟,在青麓书院、文昌阁两处旧址上创办精忠学校,分设小学部和中学部,直到民国三十三年(1944)六月省政府迁出。2004年6月,由罗湘云及梁晓斌兄弟姐妹筹建私立正源学校至今。为纪念徐德泰县令创办青麓书院,耒阳市人民政府将南连接群英路、北延青麓麓村的一条大道命名为德泰隆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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