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海办事大臣 |
释义 | 这里说的办事大臣,指雍正二年设的“钦差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称青海办事大臣,因驻西宁,又称西宁办事大臣。清朝雍正元年以前,俱派理藩院司员驻扎西宁,办理民族事务。平定罗卜藏丹津事件后,简派大臣驻西宁总理之,而遣部郎协理。首任办事大臣达鼐,蒙古正白旗人,散秩大臣,雍正三年到任。办事大臣衙门,初设于察罕城(青海湖边)。然该处气候寒冷,历任大臣多不亲往,而驻西宁城内(今南大街)。乾隆二十五年(1760)曾一度撤销,二十七年复设,终清一代,延续不辍。其主要职掌,负责管理青海蒙古各旗和藏族部落。至此,整个青藏高原都纳入了清政府的直接统治之下,使清政府有可能对藏族地区行政区划重新进行调整和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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