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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释义

机构概况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是青岛市国税局下设的一个副局级基层征管单位,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室、纳税服务处、政策法规处、征管处、税政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税源管理一至四处、稽查局、黄岛税务分局14个职能机构。现有在职税务干部150人,其中党组成员6人,中层干部(副处级)13人,现有人员平均年龄40岁,95%的干部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2009年累计组织国内各税106.44亿元,同比增长170.43%,增收67.08亿元,区局在全市国税系统绩效管理考核中,综合成绩跃居全市国税系统第二名,首次跨入先进局的行列。区局先后荣获“山东省青年文明号”、“青岛市文明建设标兵单位” 等荣誉称号,保持了开发区“突出贡献单位”、“驻区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办税服务厅也先后被授予“山东省巾帼建功示范岗”和“青岛市基层行风建设文明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

征管税种

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

主要职能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驻地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本辖区纳税人税收分类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缴纳税种的核定。

(五)负责各类发票的发售管理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认证、税控收款机和加油机税控装置推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所辖区域税源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调研工作。

(七)对逾期申报、缴税的催报催缴,缓缴和减免税款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八)负责对所辖纳税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对异常申报进行审核和调查处理。

(九)对申报和发票日常稽核及税收违法违章行为的调查处理,依法行使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十)负责对纳税申报资料等各类征管资料的收集、管理。

(十一)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辅导和对纳税人的规范化服务。

(十二)负责按规定管理本局的财务经费、资产管理。

(十三)负责本局队伍建设、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基层党的建设、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劳动工资的呈报、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组织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内设5个行政、业务处室、5个税源管理处、1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

1、行政及业务处室名称及主要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负责处理本局日常政务,起草、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组织本局会议、文秘事务、文书档案、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工作;承办政务督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及办公室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本局的财务经费核算、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的立项、上报和服装、装备及资产的管理;负责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教育处

负责本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宗教和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任免、调配、工资核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人事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监督和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负责本处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察室

负责本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局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责受理信访举报并负责对本级管理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负责本处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纳税服务处

负责本局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性征管制度建设;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税务登记验证、换证和非正常户处理,以及外出税收管理证明开具、核销、税务登记政策管理等;负责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管理,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存管理,发票发售、验审、代开、缴销、核销、票款解报,以及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推行、报税、认证及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负责税种核定、申报受理、税款入库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的开具;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统计、欠缴清理、提退以及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税源监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重点税源调查研究和监控分析,汇总编制上报各类税源报表和报告;负责发放、受理、转办各种涉税待批文书(包括资格认定、减免税、税前扣除、税款提退、年检年审),并将办结后的涉税文书发放给纳税人;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贯彻的组织实施及工作情况的上请下达和汇总上报;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应予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调查和执行;负责本处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税政法规处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及有关新开征税种的税收政策贯彻的组织实施及工作情况的上情下达和汇总上报;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具体管理制度、纳税评估办法;负责对流转税、所得税减免税资格审核、审批;负责对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负责征管检查案件、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和税务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的出具;负责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日常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本处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税源管理一处

负责本局征管检查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注销税务登记的检查及相关事项的处理;负责日常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发票协查系统的业务管理及发票协查工作;负责“全面开具发票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审结案件处理决定的执行;负责日常税收管理中的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负责各类检查统计报表、资料的归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本处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税源管理二处

负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所辖范围内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以及应纳税人要求的其他涉税服务;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源监控、调研、管理;(包括编制税收计划,税源调查、分析、反馈、监控,贯彻落实税收计划,组织税收收入.)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包括未申报、抄税、认证的催报,未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催缴,各种税款退回的审核,清缴欠税,负责延期缴纳税款和延期申报的审核);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转正、取消和各类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对所辖纳税人资格类减免税税款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审批;负责对所辖纳税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汇算清缴及检查工作;负责对所辖纳税人纳税评估的实施;负责非正常户的调查、监控和对责任范围内漏征漏管户的检查核实;负责税控器具、系统的推行落实,负责税控器具涉税信息采集、整理归档。负责本处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税源管理三处

负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辛安、柳花泊办事处区域所辖内资企业和海尔、海信、澳柯玛等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以及应纳税人要求的其他涉税服务;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源监控、调研、管理;(包括编制税收计划,税源调查、分析、反馈、监控,贯彻落实税收计划,组织税收收入.)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包括未申报、抄税、认证的催报,未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催缴,各种税款退回的审核,清缴欠税,负责延期缴纳税款和延期申报的审核);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转正、取消和各类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对所辖纳税人资格类减免税税款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审批;负责对所辖纳税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汇算清缴及检查工作;负责对所辖纳税人纳税评估的实施;负责非正常户的调查、监控和对责任范围内漏征漏管户的检查核实;负责税控器具、系统的推行落实,负责税控器具涉税信息采集、整理归档。负责本处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税源管理四处

负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办事处区域所辖内资企业和重点商贸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以及应纳税人要求的其他涉税服务;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源监控、调研、管理;(包括编制税收计划,税源调查、分析、反馈、监控,贯彻落实税收计划,组织税收收入.)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包括未申报、抄税、认证的催报,未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催缴,各种税款退回的审核,清缴欠税,负责延期缴纳税款和延期申报的审核);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转正、取消和各类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对所辖纳税人资格类减免税税款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审批;负责对所辖纳税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汇算清缴及检查工作;负责对所辖纳税人纳税评估的实施;负责非正常户的调查、监控和对责任范围内漏征漏管户的检查核实;负责税控器具、系统的推行落实,负责税控器具涉税信息采集、整理归档。负责本处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税源管理五处

负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薛家岛办事处区域所辖内资企业和黄岛发电厂、前湾港、及正在筹建的大炼油和北海船厂等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以及应纳税人要求的其他涉税服务;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源监控、调研、管理;(包括编制税收计划,税源调查、分析、反馈、监控,贯彻落实税收计划,组织税收收入.)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包括未申报、抄税、认证的催报,未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催缴,各种税款退回的审核,清缴欠税,负责延期缴纳税款和延期申报的审核);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转正、取消和各类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对所辖纳税人资格类减免税税款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审批;负责对所辖纳税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汇算清缴及检查工作; 负责对所辖纳税人纳税评估的实施;负责非正常户的调查、监控和对责任范围内漏征漏管户的检查核实;负责税控器具、系统的推行落实,负责税控器具涉税信息采集、整理归档。负责本处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直属机构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黄岛税务分局

负责个体开业、变更登记初审,税务登记验证换证受理、转办和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管理;负责个体普通发票缴销管理、用票管理;负责个体户籍管理、应纳税额核定和建帐建制管理;负责个体减免税资格认定的受理、转办,减免税审批管理和日常监控;负责个体税收申报征收、税款解缴、催报催缴和税收票证管理;负责个体税源调查和监控分析,落实个体税收计划;负责个体税收日常征管检查;负责委托代征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及协税护税网络建设;负责个体税控装置的推广应用和监控管理;负责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市国税局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税收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单位信息化工程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和全市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负责组织本单位税务信息库管理以及对税务信息数据的处理和管理工作;负责进行本单位数据信息分析利用,推动信息的增值应用;负责对本单位各类应用软件的技术管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应用软件的技术支持、运行维护及指导应用工作;参与指导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建设,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软硬件系统日常维护与耗材管理;参与税控和为纳税人服务类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认证、推广和管理、日常维护工作,参与组织各类应用软件及税控器具以及其他各类重点软件的推广、应用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技术管理和防伪税控税务发行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青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利民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绪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律怀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正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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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5: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