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乔纳森·爱德华兹 |
释义 | 乔纳森·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1702—1758,北美殖民地时期大觉醒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神学家,诗人,哲学家,代表作《发怒上帝手中的罪人》。至今仍被认为是美国最出色的神学家,是十八世纪美国大觉醒运动的领导者,也同时被视为美国哲学思想的开拓者。 十八世纪初正值理性时代和物质主义的思潮,理性至上的浪潮对教会产生了冲击,爱德华滋将属灵生命与理性思维融合在一起,将对信仰的热情注入到当时僵化的正统神学系统之中,使神学真的成为教会更新的动力。 中文名:爱德华兹 外文名:Jonathan Edwards 国籍:英国 出生日期:1966年10月5日 身高:1.82米 体重:73公斤 运动项目:三级跳远 主要奖项:1998年欧锦赛男子三级跳远冠军2000年悉尼奥运会男三跳远冠军2001年世界室内田径三级跳远冠军2002年国际田联大奖赛总决赛跳远亚军,世界杯冠军,欧洲杯冠军。 重要事件:一直受兴奋剂丑闻困扰 英国现代 爱德华兹辉煌战绩爱德华兹是三级跳远现世界纪录的保持者,他在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这个原先本不太受欢迎的项目上来居功至尾。1998年爱德华兹夺得了欧洲冠军,他跳出了在当时是该项目有史以来第四好和第六好成绩,荣膺当年欧洲最佳田径选手的殊荣。而到了1999年,他已经将田径史上最好的7个三级跳远成绩的中的6个记于自己的帐下。然而,爱德华兹的最佳表现却是出现在1995年瑞典哥德堡世界田径锦标赛上,他在赛场上连续刷新三级跳的世界纪录,其最后一次跳出了18米29,至今仍无人问津。近年来这位老将一直受兴奋剂丑闻困扰。 主要奖项1995、2000、2001年三度当选英国年度最佳男运动员。 1992年世界杯男子三级跳远冠军; 1993年世锦赛男子三级跳远第三名; 1995年哥德堡世锦赛创造男子三级跳远世界纪录并夺得冠军;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男子三级跳远亚军; 1997年世锦赛男子三级跳远亚军; 1998年欧锦赛男子三级跳远冠军; 2000年悉尼奥运会男子三级跳远冠军; 2001年世界室内田径锦标赛男子三级跳远亚军,世锦赛男子三级跳远冠军; 2002年国际田联大奖赛总决赛男子三级跳远亚军,世界杯冠军,欧洲杯冠军。 美国近代 爱德华兹出生爱德华滋於1703年10月5日在美国东岸康乃狄克州的温莎镇(Windsor)出生,在十一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五。父母都是出身於敬虔清教徒後代的家庭:父亲是公理会的牧师;母亲是北安普敦(Northhampton)极具影响力的教牧领袖斯托达(Solomon Stoddard)牧师的女儿,他自幼在家受虔诚的宗教教育熏陶。 学业1716年,进入耶鲁学院,接受严格的人文课程训练。他精通拉丁文、希腊文与希伯来文,所写的自然科学文字显示他具有罕见的观察舆分析能力。而神学方面,他对牛顿和洛克的思想特别感兴趣,也成为他日後深远的影响者。 1720年毕业,继续在校研读神学,同时受聘任纽约的一间小教会---苏格兰长老会。此间他对「本体」想出了一套思辩哲学,比英国哲学家柏克莱主教的想法还早。1723年1月12日,他写下「立志」七十条,献上自己一生为神所用。1724年毕业时,名列全班之首,应耶鲁之邀回校出任助教,因而有更多时间思想知识论的问题,探索上帝如何在人的心灵中作工。 婚姻1727年七月廿八日,他与撒拉·彼伊勒本 (Sarah Pierrepont)女士结婚,撒拉的父亲为詹姆士(James Pierrepont)牧师,是纽黑文有名的牧师,也是耶鲁大学的创建人之一。他们的儿女成群,共育有11名儿女,8女3男,是一个温暖的模范家庭,他们的婚姻也被写为爱的故事。 牧会1727年,他有过一次灵性的奇异经历,认识到上帝的绝对权威和人对上帝的依靠。同年年底,应外祖父斯托达(Solomon Stoddard)牧师主理的教会之邀,在麻萨诸塞州的北安普敦出任圣公会副牧师。斯托达讲道有能力,声誉也很好,却主张「半途信约」(Half-Way Covenant),意即明知道某人尚未得救,却可以守圣餐,但如此一来,信与不信的界限无形中消失、混杂了,既然圣与俗彷佛一体,基督徒也就没有必要分别出来过圣洁生活,以致信徒反应淡漠,而更大多数是不冷不热。1729年,外祖父斯托达去世,他便受命为北安普敦出圣公会的主任牧师。他和当地其他的牧师,感受到教会昏睡的情形,不止信仰生活就连道德生活也松懈不堪,他因对人的灵魂极其关心,多次想改革这种情况。 复兴之火他改革的事奉从讲道开始,证道辞博学精深,直到1733年,其中两篇道,<圣灵将神超自然之光直接照彻人心>和<因信称义>,在信徒中引起极大回响,令他们反省自己的属灵光景。 1734年,镇上有两位年轻人死亡,但在死前因感到圣灵光照,因此痛彻悔改,开始向人见证神的恩典,然後才安然离世。因这事,爱德华滋鼓励大家多参与聚会,谈论信仰,而不要浪费生命在娱乐或闲谈中,不到几个月,他的会众有三百多人皈依基督教,呈现复兴觉醒景象,影响延及到美东各地,一个城镇一个城镇都经历复兴,是为「大觉醒运动」(Great Awakening)的滥觞。 1735年,复兴虽趋於平缓,但他更加感受到属灵的影响,他有时间详细纪录这次的运动,作神学反省,并开始著述,他在书房每天工作十三到十四个小时,是个多产的作家。他相信复兴是神的恩典,在人的身心两方面的兴奋中彰显了出来。 1737年,他将属灵复兴现象的观察和报导,写成一本书,是《神奇妙工作的忠实记述》(Faithful Narrative of the Surprising Work of God),同时在伦敦和波士顿出版,到1738年末,已经再印了许多版。此书被普遍传诵,为「大觉醒运动」作了准备。 大觉醒运动因著爱德华滋对复兴运动的著书报导,其影响不仅在美国也到了英国。1740年,布道家怀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 1714-1770)从英国来到美国东岸巡回布道,教会复兴之火重新挑旺,他讲道的消息一传出,几十哩内的工人马上放下工具,田野没有人耕作,听众常多达数千人,教堂容纳不下,都必须在户外讲道,人们成群结队来接受基督教。大觉醒运动於1740年达到颠峰,北安普敦再度成为中心,爱德华滋也成为中心人物。 1741年,他同时间要牧会还要旅行布道,在恩菲特镇(Enfield)宣讲了他最著名却不幸被误解的道<落在愤怒之神手中的罪人>(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这篇道极其震撼,他只是平和稳定的宣讲,而不是狂呼大叫,但圣灵大大动工,会众不能自己的懊悔哭泣,有的抱住座椅或教堂的柱子,恐怕就坠入地狱,众人皆愿全然委身於神。 思辨对於「大觉醒运动」,自由派的态度,是讥笑和否定,他们保持冰冷的礼仪,枯燥的讲章,对於复兴不感觉兴趣;另一种则是极端派,激动情感、无秩序、无节制的吵闹,反给大觉醒带来恶名,招致反对。爱氏要两面迎战,一方面他需要为复兴的事实做神学的辩解,另一方面他却要处理对复兴运动中圣灵工作的误解。他最大的贡献,就在於他对圣灵充满、圣灵恩赐的经历,提供了神学基础并牧养的指引,使教会从固守教义却了无生气的景况中释放出来,挑战信徒看重属灵与永生的事,并以追求神圣的美善为人生最大的快乐。 辞世1750年六月二十二日,北安普敦圣公会以二百三十票对二十三票,通过辞退爱德华滋牧师。这并不是偶然的事件,他先前谴责「半途信约」,决定只有真正清楚重生得救,而有良好品德的人,才可以有资格领受圣餐。使得有些放纵的青年受到指责,家长认为有失体面,反对他的人,就乘机煽动,造成教会辞退忠心服事24年的牧师。其後他转往另一小镇的教会,专事向印地安人传福音。 1757年,他应普林斯顿大学之聘,出任校长,1758年一月到任,时值普林斯顿爆发天花瘟疫,他因注射疫苗而不幸染病,於3月22日与世长辞。 思想与著作思想他著意高举神的至高主权、人的原罪和败坏、神的恩典和荣耀。他认为上帝有绝对的主权,提出「上帝的恩典决定一切」;并深信人无法靠著自己的行为得救,因人性在堕落後为绝对的败坏;而人之所以能免於走向地狱的深渊,全是因神的恩典和怜悯紧紧抓住了人。 他重视真理的知识,但也同时看重宗教经验。他受洛克的的经验主义影响,但却认为洛克有关经验的理论过於贫乏,而提出「心灵感觉」(超自然力量在人心中引发的经验),一旦被圣灵苏醒,便能感悟上帝的荣耀与美善,令他的经验形成有所不同,也就是影响了他的世界观。 他深信一个真正的救的人,内里有圣灵的临在作印记,他外在的生活行为一定会反映他内在生命的真实。他是一个律己甚严的人,然而他的自律是出於一种向往,一种分享上帝优美的圣洁渴求,这也是他在著述中所强调宗教情感的重要性。 著述他著述立论严谨,析理分明,本於《圣经》,很少引用其他作品。他的写作始於20岁,「立志」七十条,是在他遇见神的经历後,立志以神为他人生的目标之写作;「日记」则是他於21岁牧会时,对履行立志的自我醒思和检讨;38岁写「自述」,描述他信仰的历程和属灵经验,用以回忆信仰经过,并鼓励别人接受信仰、为信仰而活。 牧会後以讲道为他的事奉,也是他思想的精华与呈现,他写过六百多篇讲章,至今仍以手稿的形式存在。他广读群书,写作题材相当广泛,包含哲学、伦理及科学在内。其中最有影响力和最重的的著作是《自由意志论》(On Freedom of the Will)、《伟哉原罪论辩》(The Great Christian Doctrine of Original Sin Defended )、以及《宗教情操论》(A Treatise Concerning Religious Affec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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