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黔西南州史志办公室 |
释义 |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2010〕15号)、黔西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州直各部门“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机编字〔2010〕1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关于黔西南州史志办公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州组通〔2008〕31号)文件精神,州史志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一)根据党和政府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原则和方法,组织、领导、管理督促、协调全州党史、地方志工作,发挥党史、地方志工作在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功能,以史资政,以史育人。 (二)负责全州党史和地方志资料的征集、整理、归类、存档,为编纂党史专题和党史丛书以及党史研究提供翔实的资料;向省地方志和有关部门提供翔实的地情资料。 (三)组织本州进行党史(主要是本州中共党史)、地方志编修的学术研讨活动,培训各县市及部门的党史,地方志业务骨干。同时参加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党史、国史、革命史、地方志编修的研讨活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现实工作提供借鉴。 (四)编纂党史专题资料及党史丛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负责指导和审定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专志的编修和审稿工作。组织编写《黔西南州年鉴》。组织开展读志、用志活动。 (六)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有关党史、地方志工作方面的工作。完成省委党研室、省地方志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科室(一)综合科 协助办领导规划党史、地方志工作。负责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承办文电、秘书、会议、信访、档案等工作;负责财务、公产、行政事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了解、反映各县市、各部门党史、方志工作情况,进行本单位的半年、年度工作总结。负责搞好接待工作,协调本办内各科室之间的关系,安排调研活动。 (二)党史业务科 负责征集全州党史资料,科学归类、建档,为党史研究、编撰提供资料;对党史(主要是地方党史)进行深入的研究,积极参加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党史、国史、革命史研讨活动;编纂党史资料及党史丛书,力求探索党的建设和发展的规律、经验、教训,为现实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提供借鉴,发挥资政育人的功能;根据全州的实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研究课题,供全州进行深入的党史研究。 (三)方志业务科 负责指导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专志的设计、规划、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对各县(市)和部门专志进行初稿评审;承担州志总概述、大事记、附录的编写和送审出版等工作;组织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开展编修的学术研讨活动。 (四)年鉴编纂科 负责编辑出版发行《黔西南州年鉴》,黔西南州年鉴主要反映当年黔西南州社会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情况;收录州委、州人大、州政府本年度的主要文献及重要资料;收录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专题文章等。 三、人员编制州史志办公室参公事业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列入州级财政全额预算。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职数5名。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