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蒲城县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蒲城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渭南市盐务管理局。 蒲城县盐业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为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于渭南市盐业公司。与县盐务管理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股、计划业务股、信访办、盐政稽查大队、监察室等。 领导班子王普才:蒲城县盐务管理局局长、蒲城县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雷升俊:蒲城县盐务管理局、蒲城县业公司党支部书记。 王进红:蒲城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蒲城县业公司副经理。 陆红梅:蒲城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蒲城县业公司副经理 王天蛟:蒲城县盐务管理局、蒲城县业公司经理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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