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萍乡市盐务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萍乡市盐务局是萍乡市人民政府授权行使盐政管理的职能部门,正处级建制,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江西省盐务局。 萍乡盐业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萍乡公司)成立于1950年,为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盐业经营和盐业行政管理二位一体的经营管理机构,依照国家盐业法律法规承担全市居民合格碘盐和工农业生产用盐的批发供应,管理辖销区的盐业行政工作,组织食盐专营工作的贯彻实施。局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 局司现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党员17人,离退休人员21人,多次荣获省主管部门先进单位称号,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萍乡被誉为“全省第一个防治碘缺乏病达标的地市级单位”,2001年又被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授予“全省消除碘缺乏病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萍乡公司所辖盐业市场管理区域为两县两区,即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管辖供应人口为155万(不含莲花县)。共有120家食品加工行业,72家小工业用盐单位,354家餐饮业,约2200户终端食盐零售网点,年供应量超过10000吨。以食盐配载中心为起点,配送半径约为47.5公里。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制定我市盐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向省盐业主管部门提报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情况; 3、执行国家计划,平衡下达全市盐产品产销计划,并组织盐产品的调配、供应; 4、负责对全市盐业企业的盐政、盐务管理工作,依法对我市盐的生产、流通和市场进行管理,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并受理下级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对盐业批发、零售许可证及运输准运证的核发和验审工作; 6、承担全市盐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省盐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内设行政办公室、财务部、食盐专营部、党群人事部、盐政配送部(盐政稽查支队)。 下辖上栗县盐务局、芦溪县盐务局(盐业分公司)。 领导班子李福江:萍乡市盐务局局长、萍乡盐业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主持企业全面工作。 袁晓珍:萍乡市盐务局、萍乡盐业公司党总支书记,负责企业党建工作。 王宏伟:萍乡市盐务局副局长、萍乡盐业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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