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成立于2010年3月30日,内设综合科、人事教育监察科、案件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等6个科室,主要负责雨花、秦淮、建邺三个区域的税务稽查任务,共有稽管户约33600户,其中企业纳税人约19200户,个体工商户约14400户。现有干部41人,男30人,女11人,其中30岁以下1人,占2.4%,30至40岁2人,占4.8%,40至50岁34人,占83%,50岁以上4人,占9.8%。党员17人,占41.5%,群众24人,占58.5%。科级领导职务9人,科级非领导职务32人。 机构设置(一)综合科 负责制定本局办公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财务及资产管理;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秘事务、网站管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信息宣传、目标管理考核、督查督办、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上级对口处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 负责分配稽查任务,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负责全局稽查工作的指导、管理、考核和稽查纳税服务管理;负责全局稽查信息化管理;负责全局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局稽查案件督办、跟踪管理、组织案件复查和大要案管理;负责全局税务检查证管理;负责全局稽查数据、信息统计,报表编制以及综合文字工作;负责与公安、地税、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络和协调,配合纪检监察、法制部门开展涉税案件调查;负责公告、曝光案件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上级对口处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 负责全局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登记、查办、转办、交办、催办、反馈以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下发举报案件的转办、督办、上报工作;负责全局举报奖励管理;负责上级对口处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 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监察科 负责制定本局人教监察、文明创建和党群管理制度;负责本局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任免调配、考核奖惩、交流、辞职辞退、专业技术职务、外出及请休假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人事统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国税文化建设等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党群工作;负责纪律监察、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负责上级对口处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案件审理科 负责本局查处案件的审理工作;对审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本局稽查案件卷宗的归档管理;负责本局税收法制工作;负责涉税犯罪案件移送管理;负责本局与管理局联动管理;负责本局稽查政策业务培训;负责上级对口处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检查一、二、三科 负责根据本局下达的稽查计划开展日常税收检查,按规定整理并向审理部门移交案卷资料,协助做好案件执行工作;负责所查案件的稽查建议、案例分析以及案件听证、复议、诉讼等事项的举证工作;负责上级及本局下达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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