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昌清真寺 |
释义 | 简介南昌醋巷清真寺,即南昌清真寺,也是南昌市伊斯兰教协会所在地。地处繁华的中山路醋巷15号。公交路线:2路(非区间车),22路,7路(单线) ,旅游1线 在“子固路口”下车,向东30米,向南进入合同巷,行60米,向西拐入醋巷,行20米至醋巷清真寺(南昌清真寺)。 历史演变始建至文革《南昌县志》载:清真寺在醋巷,始建于1824,座落在今南昌西湖区醋巷15号,通称古寺,由马、哈两位穆斯林集资购得醋巷民房一栋改建,占地4百平方米,单层建筑。1929年,由乡佬王云亭、宛少云集资并向外地募捐,将后栋改建砖木结构两层楼房,大殿移至楼上。楼下大厅作殡葬仪式及节日活动之用,前栋修缮后作沐浴水房。新屋落成后不久,抗战开始,南昌沦陷,留城30余户穆斯林避居寺内,成大杂院,宗教活动停止。房屋经8年抗战,3年解放战争,从未维修,已成危房。解放后,人民政府帮助将住户安排迁出,拨款维修,恢复旧观。“文化大革命”中,醋巷清真寺再遭破坏,改为宗教界交代“罪行”遭受批斗时的所谓“宗教牛棚”。后改作汉民宿舍,且在天井内深挖洞,以至影响屋柱基础,房屋倾斜,再成危房。 改革开放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宗教政策,人民政府再拨巨款,将醋巷清真寺全屋推倒,改建钢筋水泥结构前后栋两层楼房,水电齐全,购置设备,恢复宗教活动。1981年批准开放为南昌市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场所。南昌市伊斯兰教协会会址设此。 基础设施南昌清真寺的始建年代,一说建于1673年;另一说为1824年,由马哈两位穆斯林集资购民房一栋改建。该寺为南昌市现存唯一一座清真寺。据寺内碑文记载,民国十八年由清真寺首士等捐助,将原单层建筑改为砖木双层结构。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多次拨款对清真寺进行修葺。1981年,政府拨巨款将原屋推倒重建为钢筋水泥两层楼房。全寺占地四百多平方米,坐南朝北,呈长方形,分为前栋和后栋。大门呈八字形,正面上端石刻匾额镌刻着“清真寺”三个大字。整体建筑采用中国传统的建筑风格,观瞻古朴。前栋下层为大小净(沐浴)水房,上层为办公室,前后栋之间有一天井相连,可通风照日。后栋为主要建筑,大殿设在楼上,约100平方米,可容纳200人礼拜。西南角设有厢房一间。楼下大厅作会议及节日等活动之用,东西两侧是经堂、教长室、接待室。在厅尽头有天井与前栋天井遥相呼应。 清真寺1981年批准为南昌市伊斯兰教合法宗教场所。市伊斯兰教协会设于此。对外开放以来,接待了大批海内外穆斯林和友好人士来寺礼拜及访问。南昌清真寺已成为江西省颇具影响的穆斯林宗教活动中心。 宗教团体-南昌市伊斯兰教协会1987年12月成立,选举王梦石为主委,王晓舟为副主委兼秘书长等15人组成的委员会。协会成立后至1992年的5年间,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开展合法的宗教活动,接受政府对宗教场所的管理,组织穆斯林学习,创办自养事业,接待外国穆斯林参加宗教活动,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保障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起到党和政府与穆斯林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期间,王晓舟当选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常委、市政协常委、1989年参加北京国庆四十周年大典观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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