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森·韦特(1816年11月29日-1888年5月23日),美国政治家、法学家,于1874年至1888年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其父为法官。曾在俄亥俄州执律师业。他因阿拉巴马号索赔案而誉满全国。1874年尤利塞斯·S·格兰特总统任命他为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直到去世。在韦特最著名的判决意见中--出现在“孟恩诉伊利诺州案”(1877)--他,认为当一个企业或私人财产“妨害公众利益”时,它就要受政府节制。在“美国诉克鲁克香克案”中,他说,第十五修正案没有赋予黑人以联邦选举权,因为“选举权来自各州”。
前任:
萨蒙·波特兰·蔡斯 美国首席大法官 继任:
梅尔维尔·富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