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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莫怀威
释义

莫怀威,重庆作家。198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1969年上山下乡,1979年参加工作,历任重庆电影公司职员,重庆川剧院队队员,第三军医大学新闻干事,重庆师范学院中文系教师、副教授,199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小说集《诗礼人家》,系列《大律师现实录》等。其作品曾获得年中国作协庄重文文学奖。

中文名:莫怀威

别名:周平安、章大明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重庆

出生日期:1951年

职业:当代作家

主要成就:重庆师范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994年获全国庄重文文学奖

代表作品:《东方福尔摩斯探案集》 《莫怀威中短篇小说选》

性别:男

代表作品

中篇小说《诗礼人家》曾获《四川文学》奖、散文《散步》和《家园落日》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系列小说《东方福尔摩斯探案集》、表作是小说《透支时代》、《陪都就事 》、《 散 步 》、《花样年月》,作品集有《莫怀威中短篇小说选》、1994年获全国庄重文文学奖。

主要思想

莫怀威秉承重庆人关注本地小人物的传统,一直注重于都市生活的开掘,尤其是对都市男女的庸常生活的欲望与骚动的持续开掘与表现,一直是他创作的兴奋点。早期的侦探推理小说如《大律师现实录》,主要是借助都市男女的恩怨情仇来一展其心理分析与逻辑推理的超常智慧,带给读者以侦探小说惯有的智性快感,都市生活本身还并不是他要着重开掘的意义对象。他以极大的热情和专注的态度,集中探求种种社会心理现象,他看取生活深入,观察人性细切,在对各色人等的行为方式的心理因素的挖掘上,客观、准确而深刻,具有由表及里、由浅人深的人性深度。改革开放带来的最大变化是什么?表面看来是社会风貌、物质生活,这其实都只是表面现象,更大和更深的变化,是人们的心理世界和精神状态。20多年来,人们在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动中,经历着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由封闭社会到开放社会的深刻变革,思想上的更新与精神上的“涅磐”,始终是永无完结的主题。莫怀戚抓住这一根本点,在他的小说中探绩索隐,穷形尽相,写思想的冲突、个性的碰撞、情感的迷失。可以说,他的小说在一定意义上是当代社会生活的精神现象史。(《社会心理的探索者 ——莫怀威小说解读 》白烨)

《经典关系》是一道“重庆大餐”,诸多的人在组成的关系网中缠啊绕啊……他们的关系又不是仅止于情爱,还有报恩……莫怀戚因而被称为“说话深刻得让人脸红,行文透彻得让人心惊”。

如他自己所说:“视写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写作必得使其愉快,否则不写。胸无大志,重视世俗生活中的乐趣,所以虽有心走红,却无心较劲,尽力而为后听其自然。”

莫怀戚至今已发表各类体裁的小说四五十部,另外还有各类随笔、小品文近千篇,这方面的作品,作者往往就地取材,任意挥洒,但仍不失大家风度,作品雍容典雅,哲理深蕴,耐人寻味

作品艺术特色

1980年莫怀威在大学时开始文学创作,现已从事文学创作二十余年。他的创作以小说见长,也擅长散文,但不善于写诗。他的作品很注意发掘生活中的情趣,颇富人情味,我们从《散步》中可以领悟这一特色。

他的作品贴近生活、关注现实、注重细节、描写入情入理、可读性强。语言风趣,甚至有些尖酸刻薄,生活气息很浓,人物的塑造,个性鲜明,“他善于把一些日常琐事讲得娓娓动听”,“注重描述人生的感性真实”(《成于艰难 出之潇洒——论莫怀威小说的艺术特色》,《现代作家》,1990年第9期)。不同于池莉对俗世琐碎生活的意义开掘,也不同于方方对都市普通人卑微、残酷生存状况的表现,莫怀威更热衷于对都市普通男女的“积极”(或嚣张)的生活欲望(尤其是性爱的欲望)与骚动进行开掘与表现——这就是莫怀威小说创作的个性之所在,也是他可以立足于当代文坛的“本事”之所在。

如:《经典关系》就象一道“重庆大餐”,诸多的人在组成的关系网中缠啊绕啊……他们的关系又不是仅止于情爱,还有报恩……莫怀威因而被称为“说话深刻得让人脸红,行文透彻得让人心惊”。

他的系列小说集《大律师现实录》(1992年6月),记录了一个自称大律师的奇人(本是中学教师)依靠自己丰富的知识和机智,将生活中一些法律管涉之外的社会问题层层剥开,如汽车司机戏耍路人、匿名恐吓电话、弃婴收养、金钱婚姻、婚外奸情等问题,揭示了当代社会人们复杂的内心世界。在作品中,涉及到大量中外学术理论,包括哲学、医学、心理学、精神学、刑侦学、法医学、社会学、遗传学、伦理学、佛学等等,可见作者之博闻强志。作品描写入情入理,且颇富人情味,可读性很强,在当代推理小说中可谓上品。

他的文字从容不迫,张弛有度,跳跃而有节奏,节制,举重若轻,可以让读者轻松地放下戒备。读他的作品,好象和一个有趣的朋友摆龙门阵,你听他唠叨着,胡乱地说东道西的时候,忽然就看见他弹了一下烟灰,啜了口茶,或者是偷偷向你一个坏笑挤了一下眼睛。让人愉悦、很舒服、很满足。

莫怀威的散文精美,玲珑剔透、秀美隽永、蕴籍丰,如《散步》于尺水兴波,在波谷与波峰上折射出亲情人性的亮丽之光;于轻描淡写之中显出蕴籍含蓄隽永的诗意;于娓娓道来里展示晓畅素雅的美的语言。

代表作

系列小说集《大律师现实录》、小说集《诗礼人家》、《莫怀威中短篇小说选》、散文《散步》、《家园落日》

《大律师现实录》

简介

曾著有系列小说集《大律师现实录》(1992年6月),小说记录了一个自称大律师的奇人(本是中学教师)依靠自己丰富的知识和机智,将生活中一些法律管涉之外的社会问题层层剥开,如汽车司机戏耍路人、匿名恐吓电话、弃婴收养、金钱婚姻、婚外奸情等问题,揭示了当代社会人们复杂的内心世界。

点评

在作品中,涉及到大量中外学术理论,包括哲学、医学、心理学、精神学、刑侦学、法医学、社会学、遗传学、伦理学、佛学等等,可见作者之博闻强志。作品描写入情入理,且颇富人情味,可读性很强,在当代推理小说中可谓上品。

《散步》

课文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课文解释

一、整体把握

这一家人,祖孙三代,和和美美,相亲相爱,这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家庭。作者表达了关于家庭伦理的理想。

最突出的一点是,“我”的敬老。试作两个假设,第一个假设,如果把母亲冷落在家里,散步就带老婆孩子,那会怎么样呢?不少人往往是这样做的,在他们看来,没有老人的拖累,更自在,更开心。殊不知,老人在家多么孤独、凄凉、寒心。不劝母亲一起散步,似乎也没有良心的谴责。“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既然如此,好像也有理由不去招呼了。作此假设,更可以感知“我”对母亲的孝敬。

第二个假设,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如果“我”依从儿子,那会怎么样?儿子如愿,自然兴高采烈,久而久之,就会变得骄纵。母亲呢,老年人有涵养,自然不至于老大的不高兴,但是,心里总不大畅快。年纪大了,自己说话还不及小孙孙。走小路也有理由,小路有意思,“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散步就是看景的,走小路实在也算不得错。而“我”唯母命是从,没有把儿子当小太阳宠着,更可以感知“我”对母亲的孝敬。

孝敬,出于良心。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我”的善良。这一家人如此和美,敬老,是一个决定的因素。

二、问题研究

1.这篇短文为什么大词小用、小题大做?

大词小用确有好几处。一处把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说成“分歧”。一处说,面对“分歧”,“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一处把自己的话,说成“决定”。一处在结尾,“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这样的大词小用,小题大做,透露作者这一篇《散步》大有深意,他想说的意思超出事情本身,是在借散步这件事讲一个道理。

2.作者的意思是什么呢?

探究这个问题,要学会一种思想方法,就是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从行为到原则。

“我”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顾两头。两头都顾到,当然没有矛盾。有时,无法兼顾两头,就像走大路还是走小路,无法“两全”,只能顾一头,那么顾哪一头呢?“决定委屈儿子”,就是顾老的一头。因为伴同儿子的时间还长,言下之意,父母风烛残年,想孝敬,时间也不可多得。这里有一个家庭伦理道德的准则:上有老,下有小,两头无法兼顾时,应该顾老的一头。

实行这个原则,家庭就和美了。奶奶疼孙孙,总是谦让的,即使自己行走不便,也宠着孙儿的。孙儿呢,见爸爸为人孝敬,自己也听话,你瞧他,不哭也不闹。这一家多么和睦。孩子长大了,爸爸年老了,就会像当年爸爸孝敬奶奶一样孝敬父母。好的家风就会代代相传。

再往深一层想,试看人性,疼爱老婆孩子是自然而然的,容易做到的,孝敬老人,就不容易做到。天下不乏不孝之子,造成诸多家庭矛盾。作者有感于此,借散步这个题材,宣扬一个伦理原则。照这个原则办事,一个家庭总是比较和美的。

再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妻子的贤良,也是重要因素,“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她对婆婆没有不孝顺的表现,当“我决定委屈儿子”,妻子丝毫没有争执。一般说,婆媳关系更为要紧。这篇短文在妻子身上着墨不多,但是隐隐地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意思,为人妻,为人儿媳,理当如此。

3.为什么把“我”背母亲,妻背儿子描写得那么郑重其事呢?

从字面上看,这是形容他们走得小心,走的是小路,唯恐哪一步有闪失,特别是母亲,是经不起摔跌的,非稳当不可。

这个形象很有象征意义,中年的责任,既要赡养老一代,又要抚养下一代,一个家庭是这样,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又何尝不是这样?

4.这篇短文语言很精美,从哪些方面去学它的语言呢?

学习课文的语言,可以把注意力专门放在词句上。精美的语句反复揣摩,揣摩作者怎样遣词造句,悟出一点道理来,今后自己作文,就会灵活运用。

第一段有一句:“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这几句把母子二人的情态都显现出来了,母亲的老迈、顺从,儿子的诚恳、孝敬,情态毕现。“正因为如此”一句,又透露了“我”的文化修养。缺乏文化修养的人,话是不会这样说的。由此可以明白,表现什么情态,就要用什么样的语言。

“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比况得多妙!从内容上说,有回环的关系,把母子关系一下子追溯到几十年前,把母子二人温顺的性格都表现出来了。这种妙思来自何处呢?就是写甲与乙二者时,说了由甲到乙,再由乙到甲,便可以构造出这样的妙句。

两两对称的句子很多,这是本文语言精美的主要成分。例如:

有的浓,有的淡。

我和母亲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

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

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

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

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

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

事物都是成双成对的,把两个方面集中在一起说,力求把句子写得整齐一点,就可以构成这样对称的句子。对称的句子有对称美,互相映衬,很有情趣。

有关资料

一、《散步》的写作契机(莫怀戚)

《散步》写于1985年;因为是发一种“生命的感慨”,所以注定了它的抒情色彩,因我不善诗作,它就成了散文。所以说体裁这东西,往往非作者的刻意选取,实在只是一种自然结果。

这篇文章写作的契机,现在回想,应该是两个。

第一个就是一次全家三辈四口人的散步,的确如文中所说:初春,南方的原野,哄了一阵才将母亲带上路……当时我儿子正上幼儿园,他叫“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也是真的。但是当时我们的笑,是为小家伙的出语机灵而兴奋,像所有年轻的父母一样,以为自己的孩子是天才,或者至少也有过人之处——你看他小小年纪便懂得归纳,将来岂不是个哲学家

第二个契机则较有理性色彩。我与来西南政法学院进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先生相熟后,常就中西文化的异同进行浅层次交谈。出我意料的是他对中国文化中的“孝悌”的看法——他将其拆开,反对“悌”(他说弟弟没有必要高看兄长),而对“孝”,却大加赞赏,说中国人的敬老爱幼,是“文化的精髓”,又说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这个,全世界数中国人做得最好,云云。他还同我一起看过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说这种“由政府出面召集,全国像一家人在过年的事,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自己丢掉的,发达国度的人却拾起来,如获至宝,这使我感慨不已,开始重新正视这份看起来很陈旧已无什么油水的民族遗产。写作的念头就产生了。

选材时,我最终确定第一个契机为文章的外延,或曰思想感情之载体,是这样考虑的:

(一)这是一次真实的散步,有真人真景及部分真事(细节),这样,想象加工的部分便有了依托,较之纯粹的虚构更有实感;

(二)刚好三代人,主体“我”和“我的妻”,客体“儿子”、“母亲”齐全,便于“导演”;

(三)说“导演”,是因为近年的散文写作倾向之一,是情节化(也有称细节化的),总之寓理于事之风长,单纯说理之风消;可读性越来越被强调。

切入角度:强化“生命”,淡化伦理,一是因为伦理说得已经太多,出新很难,二是“生命之说”不但本质,而且人性与动物性的参照也出来了——只有人类才不但保护幼小的生命,而且善待衰老的生命。

所以成熟的生命,即所谓中青年人吧,其责任的沉重可想而知,其社会性,或曰伦理性质,也暗暗渗透了出来。

而沉重的责任,自需背负,所以我在文中设计了——背:背小的,背老的;将整个世界背起来,中青年人责无旁贷。

而且为了突出“责任感”,特意改造出歧路之争,由我裁决,不能两全这个重要细节。事实是有歧路,无争执——祖母宠孙子,一下子就依了他。但不加改造,无以产生表现力。

而且那次也只背了儿子,并未背母亲,但这之前是背过母亲的。譬如1981年我们陪母亲游都江堰,离堰水,景象略险,我便背着母亲慢慢。那时母亲尚不很老,似觉过意不去,我说你在我背上我还稳当些。这倒是实情,所以母亲说:“那么,倒是我在保护你?”。

所以说,如果从未既背过小,也背过老,也难想到背负这一幕。

所以综观此文之作,也不过暗合了一条文艺理论: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如是而已,也无甚特别的技法。

(选自《语文学习》1995年第3期)

二、《散步》的人性美

1.《散步》探美三题(节录)(夏雨舟)

莫怀戚的《散步》是一篇玲珑剔透、秀美隽永、蕴藉丰富的精美散文,也是一曲用580字凝成的真善美的颂歌。读完这篇文章,有如接受了一次道德的洗礼。是不是可以这样说:读这篇文章的历程,是人的心灵在亲情、人性、生命这三点构成的轨迹上的一次愉悦而高尚的旅行。

《散步》一文的线条比较明晰:(1)“我”劝母亲散步;(2)全家一起散步;(3)选择大路小路的分歧;(4)“我”决定委屈儿子;(5)母亲却依从了孙子;(6)在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

如此简单的事情,作者何以将它写得饶有兴味,发人深思呢?细味之,不外乎采用了尺水兴波,一波三折的写法,在波谷与波峰上折射出亲情、人性的亮丽之光。

文章开篇写“我们”一家去散步,母亲本不愿意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了觉得很累。”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于是,母亲信服地点点头。

本不愿出来的母亲何以又答应了呢?作者这样写的:“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听她的话一样。”

一个“慈母”,一个“孝子”,一个真诚的理解,一个绝对的信任,这种良性的因果循环正反映了古朴的伦理道德之美。

在散步遇到走大路还是走小路时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这个矛盾怎么解决呢?当然取决“我”了,此时,作者深感自己责任的重大: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拆散一家人又于心不忍。于是,“我”决定委屈儿子,原因是“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这个选择应该说是入情入理,体现了“我”爱幼更尊老的情感。

当“我”作出“走大路”的决定后,结果竟出人意料:“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忽然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如果说“我”的决定易于理解的话,那么母亲的改变则有悖常情了。但正是这不合情理的地方,人的真诚善良却得到了充分的光照,这一家三代人的温和、谦让与体贴都融进了这深深的爱之中。这不正是以血缘构成的家庭最稳定、最能持久也是最为宝贵的东西吗?

“有意思”的小路的确不平顺,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只好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这一“背”实际上是背起生活的重担,架起了两代人之间的桥梁,含蓄地影射了“我”这一辈人赡养老人抚育儿女的重大使命。

(选自《中学语文教学》1995年第9期)

2.一曲尊老爱幼的颂歌(贺晓溪)

《散步》是一篇清新优美的散文。它像一首动人心弦的诗,一支感人肺腑的歌,颂扬了中国人民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反映了中国文明家庭建设的可喜成就。

文章在选材上颇有特色。作者深深懂得“一滴水可以辉映太阳的光辉”的道理,精心选材,以小见大。文章只是选取一个三代同堂的家庭一次散步的小事来写,就表现了一个重大的主题: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在新的时代得到了发扬光大。

在这个三代人的家庭里,“我”处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每当家庭出现分歧的时刻,“我”总是主动地站出来,消除分歧,维护团结,增进亲情。“我”家要到田野上散步,可是母亲不想去。原因是母亲老了,身体不好,好不容易才熬过了一个严冬,走远一点就觉得累。母亲的想法并非毫无道理,但是“我”不是消极的表示顺从,而是积极地提出建议。“我”劝说母亲,正因为年老体弱,“才应该多走走”。“我”的话渗透着辩证思想,饱含着对母亲的深切的爱,有利于母亲身体素质的增强,有利于家庭温馨氛围的营造。母亲听了“我”的话,不是固执己见,而是从善如流。儿子敬爱母亲,母亲尊重儿子,家庭出现了融洽、祥和的气氛。

家庭犹如一口池塘,有时波平如镜,有时波浪起伏。在散步的过程中,这个三代之家就像平静的水面涌起了波澜。在岔路口,“我”的母亲要走大路,“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大路平顺,便于老人行走;小路难行,可是秀色可心。在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的情况下,“我”决定舍鱼而取熊掌。“我”认为,母亲年老体弱,余年不多,伴随她的机会已很少;儿子年纪尚幼,来日方长,伴随他的机会还很多。于是“我”委屈儿子,顺从母亲,作出了“走大路”的决定。这个决定是明智的,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的美德。

就在“我”作出了“走大路”的决定的时刻,母亲忽然摸摸孙儿的小脑瓜,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母亲疼爱孙儿,了解孙儿的心思,知道孙儿喜欢小路旁边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小路尽头水波粼粼的鱼塘,于是决定自己克服困难,满足孙儿的心愿。母亲改走小路的决定,体现了中华民族“爱幼”的传统美德。

小路不好走,母亲对“我”说:“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到了一处难走的地方,“我”蹲下身子,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他们怕摔伤了自己所背的亲人,因此走得很慢,很稳,很仔细。他们的行动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

(选自《中学语文教学》1994年第9期)

三、景物描写的诗意美(夏雨舟)

《散步》一文对景物描写着墨不多,仅有两处,两段文字加起来也不过七十余字,可在这轻描淡写之中充满了浓郁的诗情画意,为常见的散步提供了一个美妙的背景。

第一处是对南方初春田野的描写:冬去春来,“大块小块的新绿”有浓有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起了水泡”。

这“新绿”,这“嫩芽”,这“冬水”的水泡,分明是春的气息的透露,它显示了不可遏制的生机,这是对生命的高歌,对生命力的礼赞。

第二处描写母亲所望到的小路远处景物: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水波粼粼的鱼塘——春天在召唤,生命在呼唤。是啊,尽管“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春天总算来了”,母亲也总算“又熬过了一个严冬”,这字里行间流露的正是一种对生活的酷爱,对生命的珍爱。

春天来了,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是该抖抖精神,抖去冬日的慵懒;也得活动活动筋骨,用充沛的活力投入新的生活,迎接美好的明天。

两段景物,看似简短,实则蕴含着美妙的意境和深刻的哲理。

(摘自《〈散步〉探美三题》,载《中学语文教学》1995年第9期)

四、《散步》的语言美

《散步》的语言平易朴实,然而内涵丰富,耐人寻味,如同橄榄一般,越嚼越觉得有滋味。下面从三个方面作具体分析。

(一)情趣盎然。“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这句话写母子关系,母亲明理,儿子孝顺,相映成趣。“小家伙突然大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这两句话充满生活情趣,既表现了小家伙的天真、聪颖,又表现了家庭的幸福、温馨。

(二)含义丰富。“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既写出了母亲忍受痛苦度过严冬的情景,又写出了“我”为母亲最终安然无恙而庆幸的心情。“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这一句表现了妻子的贤惠。“在外面”这个限制语用得好,令人想到“在家里”就可能不是这样了,很可能“我总是听她的”。“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句话含义深刻。它以轻衬重,突出了“尊老爱幼”的重大意义,还写出了中年人已意识到自己责任的重大,正在继承和发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谱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新篇章。

(三)意在言外。“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这段话通过初春秀色的描绘,表现了春天蓬勃的生机,暗示熬过了严冬的母亲将会获得新的活力。“她的眼睛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这句话描绘了充满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揭示了“小路有意思”的内涵,点明了走小路的原因,展现了母亲充分理解孙儿愿望的内心世界。

(出处同“二”第二则)

《散步》的语言散发着清新淡雅的芬芳。阅读这种语言的感受像是背着花篮和作者一同散步,一边交谈,在不经意间往花篮里采摘几朵并不名贵却很雅致的花朵。

纵观整个行文,无生僻华丽的词语,更无令人费解的句子,除文末有几分含蓄外,其余则明白如话。但通俗而不庸俗,明了而不直露。

句式的整齐与错杂,音韵的铿锵与连绵,语意的对举与反衬,似乎都是信手拈来,无丝毫的刻意雕琢。于平实中见灵气,在浅易中见哲理。

“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儿子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

这三个句子看来熟悉的字眼很多:无非就是“我的话”“她的话”,“前面”“后面”,“妈妈”“儿子”,读来却能撩起几多思绪,几多羡慕:慈母与孝子爱的深沉,和睦家庭的宁静温馨……羡慕之余却又悟出:生命原本这样,代代相因,生生不息。

“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一个“平顺”,一个“有意思”,这分明是描摹母亲和儿子的口吻,加之运用顶真辞格,读时格外真切,琅琅上口,富有韵感。

“我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一“老”一“小”,一个看为“强壮”,一个视为“高大”,这种回环复沓的句式和遣词的变化即使句子饶有趣味,又很好地表现了“我”复杂的心理。

“我蹲下来,背起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儿子”,“我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此种对举在文中是常见的,它构成了句式的对称美,同时也为文章的内容服务,作者站在人生的中点上,一边是长辈,一边是后代,也处在生命之链的关节上,这里既有作者强烈的责任感,又体现了作者挚爱生活,品尝人生甜美的无穷韵味。练习说明

一 朗读全文。题目“散步”是从文章主要事件的角度确定的,你觉得这个标题好吗?请你换一个角度为本文拟一个标题,并说说你的理由。

本题在标题上做文章,意在整体把握课文内容,也是揣摩标题艺术。第一问,可以回答“好”,也可以回答“不好”,只要言之成理。另拟标题,可以各显神通,拟好后,交流一下,相互评判,鼓励创意。

二 “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说说你对这段话的理解,并与同学交流。

本题要求理解语句的深层含义,重点应放在“整个世界”四个字上,兼及其他。

答案参见“问题研究”之三。

三 下面这篇短文也是讲三代人的故事。与课文比较,哪个故事更感动你?说说你的理由。(《三代》一文略)

《三代》与《散步》主题相近,又有差异,情节则差别较大。本题作比较阅读,培养鉴赏能力。阅读是个性化行为,“感动”这种情感更是个性化的,说《散步》更感动人,可以;说《三代》更感动人,也可以,能言之成理就好。教师应引导学生正确把握两篇短文的主旨,《三代》说的是,宁可自己受伤,也要保护一老一小;《散步》说的是,孝顺第一。衡量作品,也要从社会价值上去考虑。教学建议

一、抓住两处关键,引导研讨

寓意深刻而文辞冲淡的文章,阅读能力的高下表现在理解的深度。只见表层,不见深层,是肤浅;由表及里,方为深刻。本文关键有两处。一处在面对“分歧”时作出的决定,一处在篇末所说的“整个世界”。尤其是第一处,要引导研讨。“我”为什么决定顺从母亲而委屈儿子,推而广之,“我”处事的“原则”是什么。悟出一个“孝”字,才算理解了课文,于人文素养也大有益处。

二、要引导揣摩语言,学习语言

特别要品味对称的句子,要研究遣词造句,这样的句子是怎样写出来的。例如写“我”背母亲,妻子背儿子,接着写背的重量,从母亲的体重到儿子的体重,连起来说,就可以造出对称的句子。一个是不算重,一个是轻。扩展一下,说为什么不算重,为什么轻,一个瘦,一个是幼小,再扩展一下,说到身材,一个是高大,一个是很胖。这样就能说出两相对称的句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很轻。”引导学生揣摩语言,增强语感,才能逐步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三、教学设计

1.朗读。

朗读能力包括接到文稿立即朗读的能力,这一次要试试这种能力。

2.跳读四遍。

第一遍注意“我”这个人怎么样。

第二遍注意妻子性情怎么样。

第三遍注意母亲性情怎么样。

第四遍注意儿子性情怎么样。

提示:不但要注意有形的,而且要注意无形的。例如,“我”说“走大路”,委屈了儿子,没有写儿子的反应,应该加以想象,也没有写妻子的反应,也应该加以想象。

3.谈谈整体感受。

既要展开,又要聚焦,聚焦于“我”的孝敬上面。

4.内容研讨。

研讨方法:质疑;提问;合作探究。

(1)这篇短文为什么大词小用、小题大做?

引导法:先找出大词小用的语句,再思考作者的写作意图。

(2)作者的意思是什么?

引导法:抓关键因素;学习从个别提升到一般的抽象。

(3)为什么把背母亲、背儿子写得那么郑重其事?

5.语言学习。

(1)用圈点法圈出精美的句子。

(2)揣摩对称的美。

6.语言运用。

(1)_________________信服地点点头。

(2)一切都取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得其所。

(4)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波粼粼。

7.比较阅读:《散步》与《三代》。

《家园落日》

课文

很久以来,我都有种感觉:同是那个太阳,落日比朝阳更富爱心。

说不清楚这是因为什么;当然也可能是:眼睁睁看它又带走一份岁月,英雄终将迟暮的惺惺惜惺惺,想到死的同时就想到了爱。

……这么说着我想起已到过许多地方,见过各种落日。

戈壁落日很大,泛黄古旧,半透明,边缘清晰如纸剪。此时起了风。西北一有风则苍劲。芨芨草用力贴紧了地,细沙水汽一般游走,从太阳那边扑面而来,所以感到风因太阳而起;恍惚之间,太阳说没了就没了,一身鬼气。

云海落日则很飘又很柔曼,一颗少女心。落呀落,落到深渊了吧,突然又在半空高悬,再突然又整个不见了,一夜之后从背后起来。她的颜色也是变化的——我甚至见过紫色的太阳。这时候连那太阳是否属实都没有把握。

平原落日总是一成不变地渐渐接近地平线,被模糊的土地浸润似的吞食。吞到一半,人没了耐心,扭头走开。再回头,什么都没啦:一粒种子种进了地里。

看大海落日是在美国。或许因为是别人的太阳,总感到它的生命不遂意:你无论如何也看不到太阳是怎样浸进海水的,隔得还有一巴掌高吧,突然就粘在了一起——趁你眨眼的时候。这时美国朋友便骄傲地说,看,一颗水珠在辉煌地接纳火球了。我说唔,唔唔。

说到底,我看得最多的,还是浅缓起伏的田野之上的落日;说起它就想起庄稼和回家的落日,普通得就像一个人。在我居住的中国川东,就是这种太阳。

我常常单骑出行,驻足国道,倚车贪看丘陵落日。那地势的曲线是多层的,颜色也一一过渡,从青翠到浓绿,从浓绿到黛青,而最近夕阳之处一派乳白,那是盆地特有的雾霭。

似乎一下子静了一阵,太阳就这样下来了;红得很温和,柔软得像泡过水,让我无端想起少女的红唇和母亲的乳头。

有时候有如带的云霞绕在它的腰际;

有时候是罗伞般的黄桷树成了它的托盘;

农舍顶上如缕的炊烟飘进去,化掉了;竹林在风中摇曳,有时也摇进去了。

……当路人不顾这一切时,我很焦急,很想说喂,看哪!

两只小狗在落日里追逐;老牛在落日里舐犊……有一天有一个老农夹在两匹马之间,在光滑的山脊上走进了太阳。马驼着驮子。老农因为老了,上坡时就抓着前面的马尾巴。后面的马看见了,就将自己的尾巴不停地摇着。

我不禁热泪盈眶;一种无法描述的爱浸透全身。

这个迟暮的老农!他随心所欲的自在旷达让我羞愧……我突然想到就人生而言,迟暮只有一瞬,长的只是对迟暮的忧虑而已。

这个起伏田野上的落日啊……我曾经反复思索这种落日为什么特别丰富——曲线?层次?人物活动?抑或角度的众多?

最终承认:仅仅因为它是家园落日。

家园!这个毫无新意的单纯的话题!

家园的感觉何以如此?说不清。譬如在我生长的重庆——我心知凡是她能给予我的,其他地方也能给予;然而一切的给予,又都代替不了家园。

关于这个,一切的学术解释都是肤浅、似是而非的。只能说:家园就是家园。而人在家园看落日,万种感觉也许变幻不定,有一种感觉却生死如一:那才是我的太阳啊!

(选自《中国青年报》)赏析

爱国爱乡是古今中外文学作品的永恒主题。无数作家倾心于此,蹊径另辟,呕心沥血,留下他们的千古佳作。

莫怀威的《家园落日》也是如此,文章以落日为发端,以落日作抒情的线索,把爱国爱乡的情怀渲染得浓烈而深沉,美丽而迷人。

文章开篇紧扣题目的中心词,抒写自己对落日的别致感受——落日比朝阳更富爱心。揭示文眼,奠定全文基调。然后,作者在对此感受作了一番别开生面的解说之后,用一组排比段,将镜头聚焦在戈壁落日、云海落日、平原落日和大海落日上,展示戈壁落日“很大,泛黄古旧,半透明,边缘清晰如纸剪”,“说没了就没了”的“一身鬼气”;云海落日则“很飘又很柔曼,一颗少女心”,给人一种似有似无“是否属实都没有把握”的飘逸感;平原落日“总是一成不复地渐渐接近地平线,被模糊的土地浸润似的吞食”,似“一粒种子种进了地里”的古朴和深情;而在美国所见的大海落日则让人觉得“它的生命不遂意”的凄楚。为后文写家园落日作铺垫,蓄气势,形成强烈的反差和映衬,营造了浓烈的抒情氛围。于是,作者笔锋一转,直奔主题,描绘家园落日的奇观,赞美家园落日的壮美。你看,那“浅缓起伏的田野之上的落日”,“说起它就想起庄稼和回家的落日,普通得就像一个人”,那落日“地势的曲线是多层的,颜色也一一过渡,从青翠到浓绿,从浓绿到黛青”。落日时分“似乎一下子静了一阵,太阳就这样下来了;红得很温和,柔软得像泡过水”。这就是家乡中国川东的落日啊!作者用了近一半的篇幅,从家园落日的位置、颜色、声势、背景、平生所见的几幅能给人美意,充满爱意的家园落日的画面以及自己的深切感悟等方面,大肆渲染,抒发了自己一腔浓烈而深沉的爱乡情怀。这里,作者对家园落日内涵“特别丰富”的一番联想和感悟,画龙点睛,有力地增强了文章的厚度和力度,特具感染力。结尾一句“那才是我的太阳啊!”含蓄深情,别具神韵。如交响乐中的最强音,在轰然奏响后,戛然而止。

练习说明

演练场:

1、“同是那个太阳,落日比朝阳更富爱心。”一句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2、文章由落日展开哪些联想?怎样展开?这与家乡的落日有何关系?

3、第12—15段分别从哪 三个方面描绘家园落日的形象?怎样进行描绘的?

4、“而人在家园看落日,万种感觉也许变幻不定,有一种感觉却生死如一:那才是我的太阳啊!”这种“感觉”具体指的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说?

5、“两只小狗在落日里追逐;老牛在落日里舐犊……”你发现落日中还有什么?请仿照句子写出一句。

6、“我不禁热泪盈眶;一种无法描述的爱浸透全身。”为何“无法描述”?

7、文章可以分成几个部分?你能准确加以概括吗?

8、用精练的语言对全文内容进行归纳。

9、乡情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古今中外有无数的文人墨客作过描述,你可以写出两句有关的诗句吗?

【答案精讲】

1、参考答案:作为抒情线索贯穿全文。

解题提示:文章的线索是解读文章内容的关键,阅读文章不能不注意对线索的分析,特别是散文的阅读更是如此,其叙事、其联想无不围绕线索展开。

联系作家 :莫怀戚的散文比较注重结构的安排,叙事严谨,首尾圆展,他的《散步》亦体现出于尺幅之间展千里之势的特色,靠的也是线索的有效设置。

2、参考答案:“戈壁落日”、“云海落日”、“平原落日”和“大海落日”。这儿用一组排比段,将镜头聚焦在戈壁落日、云海落日、平原落日和大海落日上,展示戈壁落日“很大,泛黄古旧,半透明,边缘清晰如纸剪”,“说没了就没了”的“一身鬼气”;云海落日则“很飘又很柔曼,一颗少女心”,给人一种似有似无“是否属实都没有把握”的飘逸感;平原落日“总是一成不复地渐渐接近地平线,被模糊的土地浸润似的吞食”,似“一粒种子种进了地里”的古朴和深情;而在美国所见的大海落日则让人觉得“它的生命不遂意”的凄楚。以其他地方的各种落日衬托家园落日。

解题提示:作者用“这么说着我想起已到过许多地方,见过各种落日。”一句导入,而后一一写来,显得自然,显得从容。这就为后文写家园落日作铺垫,蓄气势,形成强烈的反差和映衬,营造了浓烈的抒情氛围。于是,作者笔锋一转,直奔主题,描绘家园落日的奇观,赞美家园落日的壮美。按文章的思路阅读是很容易把握的。

联系作家:莫怀戚的散文有着蕴籍含蓄隽永的诗意美,通过这几节文字完全可以看出这一点。

3、参考答案:从 色彩、体态 和 神韵 三个方面描绘家园落日的形象。那“浅缓起伏的田野之上的落日”,“说起它就想起庄稼和回家的落日,普通得就像一个人”,那落日“地势的曲线是多层的,颜色也一一过渡,从青翠到浓绿,从浓绿到黛青”。落日时分“似乎一下子静了一阵,太阳就这样下来了;红得很温和,柔软得像泡过水”。“有时候有如带的云霞绕在它的腰际”、“有时候是罗伞般的黄桷树成了它的托盘”、“农舍顶上如缕的炊烟飘进去,化掉了;竹林在风中摇曳,有时也摇进去了。”这就是家乡中国川东的落日啊!

解题提示:作者用了近一半的篇幅,从家园落日的位置、颜色、声势、背景、平生所见的几幅能给人美意,充满爱意的家园落日的画面以及自己的深切感悟等方面,大肆渲染,抒发了自己一腔浓烈而深沉的爱乡情怀。情感的溪流缓缓流淌在字里行间,细细的触摸是能够感觉到的。

联系作家:莫怀戚的散文,语言亮丽、富有情感,于娓娓道来里展示晓畅素雅的特色。他的另一佳作《散步》所展示的家庭的温馨,就着实让人感受了一把。

4、参考答案:“这种感觉”指的是:家园永远是我的太阳。

5、参考答案:作者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生我养我的是家园,家园对我的爱是博大的,宽厚的,是其他任何地方都不能替代的。

6、参考答案:“无法描述的爱”是指:家园的一切都浸润在爱的氛围中,这种爱无处不在。

7、参考答案:三部分:第一部分:提出自己的看法,同是一个太阳,落日比朝阳更富爱心;第二部分:用其他地方的种种落日衬托家园落日;第三部分:浓墨重彩描写家园落日,抒发热爱家园的赤诚之情。

解题提示:注意围绕“落日”,“提看法—引联想—抒情怀”展开内容。

8、参考答案:中心思想:本文通过对家园落日的工笔描绘,抒发了作者热爱家乡的深厚感情。

解题提示:注意文章“画龙点睛”的文字——议论。

9、参考答案:“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举首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解题提示:积累是语文学习的基本工夫,这就需自己平时多用心。

拓展说明

乡村的瓦

冯 杰

乡村的瓦大都呈蓝色,那种蓝不是天蓝也不是海蓝,是近似土蓝;我们乡下有个词说得准确--“瓦蓝”。这个词属于瓦的专利。

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

瓦更像是乡村房子披在身上的一面带羽的蓑衣,在苍茫乡村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雨的清气里漂浮。若在雨日来临时刻,瓦会更显出自己独到的神韵与魅力。雨来了,那一颗颗大雨珠子,落在片片房屋的羽毛上,胆子大的会跳起,多情的会悄悄滋润到瓦缝;最后才开始从这面蓑衣上滑落,从屋脊上,再过渡到屋檐。浩浩荡荡穿越雨瓦的通道,下去,回归大地,从而完成一方方瓦存在的全部意义。

瓦有对称之美,任何人看到乡村的瓦,都会想到一个成语,叫“鳞次栉比”,如观黄河的鱼鳞与母亲的梳篦。瓦在骨子里是集体主义者,它们总是紧紧地扣着,肩并肩,再冻再冷也不松手。在冬天它们能感到彼此的体温,像肌肤相亲的爱人,贴得密不透风,正团结在月亮缓缓上升的乡村里。

当瓦还没有走上屋顶,生命里的“籍贯”一栏早就填上了,是两个粗拙的字,叫“乡村”,像一个孩子或者老人用颤巍巍的笔所写。是的,瓦更是一种对乡村的坚守。在瓦的记忆里,所有的飞鸟都是浪子与过客,都是浮云与苍狗。

籍贯属于乡村的瓦有一天走进城市,它晕头转向,无所事事,毫无用途。城市里的幻影夜色与镭射霓虹拒绝它。有一片瓦迷路了。它被开往城市里的一辆大卡车用来垫上面的器物,最后被拉向城市,当它完成自己的使命时又被远远地抛弃在公路边。城市人就爱过河拆桥,瓦看看身上“籍贯”一栏,早已被风的手擦模糊了。

瓦上的风景只有一种,那就是“瓦松”,我们那里叫“蓝瓦精”。这称呼多气派啊!那些一棵棵站在瓦上的小小生灵,因为听风观雨的缘故,已经一位位聪明成精了。且慢,它们还是“乡间郎中”呢。乡村药谱如是说:瓦松,又名天蓬草、瓦莲草、向天草,清热解毒。我小时候得过恶性疟疾,久不见愈,姥姥就从旧屋顶上采到几棵瓦松,炖汁连服,止住了。

小时候我常在梦里想到,那些瓦松站在我外祖母的屋脊上,跷着脚丫,在我不知不觉的夜半时刻,正一颗颗摘星呢。那一柄北斗七星的长勺低低地垂落下来,一如在汲瓦松上一颗颗透清的露珠。终于,一不小心,有两颗最大的掉下来,缓缓地,落在我的眼角。

当我的灵魂有一天回归大地,就请瓦在上面扣上小小的一方,有你瓦的余温,还有你瓦的纹络。这一方故乡的小房子,泥与水组合的小房子,草气上飘摇的小房子,你罩着我。像谁夜半耳语:“睡吧,孩子。这叫归乡。”

文本解读:

不论是从落日入手,还是从普普通通的瓦深入,一样的情深深,“乡情”真的是解不开的结,没有人不为之沉醉,为之痴迷。“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让人想到好多好多,“瓦更像是乡村房子披在身上的一面带羽的蓑衣”有“自己独到的神韵与魅力”是的,乡村的瓦,别有一种韵味,“像肌肤相亲的爱人,贴得密不透风”你看多么让人为之神往、倾心呢,不过瓦不会到处流浪,更难以融会到城市中去,从这一点说“瓦更是一种对乡村的坚守”,不过当你厌倦了城市的喧嚣,当你从远方归来,乡村不会排斥你,一如从前,“睡吧,孩子。这叫归乡。”

文字的自然质朴,并不会阻止了人的感动,我们从文中感受到的是悠远、浓郁的乡情。

设题:

⒈文中说:“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请解释这句话的含意。

⒉作者从“乡村的瓦”中感受到了什么?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⒊文中第六段写到:“有一片瓦迷路了。”为什么“瓦”会“迷路”?作者这样写有什么意义?

⒋结合原文,回答下面的问题。

(1)文章是从哪些方面写“瓦松”的?作者为什么要写“瓦松”?

(2)文章最后两段写了“我”与“瓦”对语的情景,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案精讲】

⒈参考答案:

“瓦”真实记录了“我”的童年生活,能勾起“我”对童年时代乡村生活的回忆。

解题提示:把握“底片”一词。同时,这一句也能引发人们的联想。

⒉参考答案:

①雨中的神韵与魅力;②对称之美;③团结与温情;④对乡村的坚守。

解题提示:所感受到的内容,恰恰是文章要体现的。

⒊参考答案:

“迷路”的原因:①对乡村的背弃;②被城市拒绝和抛弃。意义:表现现代人在追求新生活过程中的困惑,强调面对光怪陆离的现代生活不要丢掉过去美好的东西。

解题提示:这要联系现代人们的生活,对一味追求光怪陆离的现代生活的人们要有自己的观点。

⒋参考答案:

(1)实写(“瓦松”名称及药用功能)、虚写(梦中“瓦松”)两方面。原因:与瓦“能冲洗出乡村旧事”形成呼应,更能表达出对童年乡村生活的怀念。

(2)表现“我”对“瓦”的一往情深,使文章更有亲切感;点明主题,表达“我”灵魂归乡的愿望。

解题提示:注意从文章的叙述去感受、去体味,能触摸到作者的情感,结合具体语言就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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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