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名色 |
释义 | 名色概述梵语na^ma-ru^pa,巴利语同。为名与色之并称。属十二缘起之第四支。又作名色支。一般作为概括一切精神与物质之总称。自语意而言,名指心的方面,色指物的方面。又名色亦为五蕴之总称;此乃因五蕴中受、想、行、识等四蕴为心法,无形体可见,而须藉名以诠显之,故称四蕴为名;色蕴系极微所成,为有质碍之物体,故称为色。 关于名色之意义,诸宗派有不同之解说:有部等由胎生学理解十二缘起,主张十二缘起之各支皆以五蕴为体。其中,托胎结生时之一刹那位之五蕴,称为识、识支;托胎后,在眼、耳、鼻、舌四色根未起,六处未满之前的胎内五位,称为名色、名色支。然唯识宗则以名色支为异熟蕴之种子,即识等五支由无明、行二支之资助,能引生当来之果,称为异熟无记之名言种子,其中,除本识、六根、触、受之种子外,其余皆为名色。或谓五蕴之种子皆为名色。 此外,若将十二缘起由论理之条件与关系来说,则缘识而有名色,缘名色而有六处,即名色为识之对象,依六处之机能,由识认知一切法。[长阿含卷十大缘方便经、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三、俱舍论卷九、成唯识论卷八、瑜伽师地论卷九、卷五十六、卷九十三、顺正理论卷二十六、大乘义章卷四、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下](参阅‘十二因缘’337) FROM:【佛学大词典】 一名 二色 今辨法界初门。先从名色而始者。至论诸法本原清净。绝名离相。尚非是一。何曾有二。不二而辨其二者。以行者初受一期妄报歌罗逻时。但有名色二法。当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摄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诸大圣分别说一切法门。皆约名色而分别之。无有一法出于名色。故智度论偈云 一切诸法中 但有名与色 若欲如实观 但当观名色 虽痴心多想 分别于异事 更无有一法 出于名色者 一名心但有字故曰名也。即是心及相应数法。虽有能缘之用而无质碍可寻。既异于色而有心意识及诸数法种种之别名。故谓之为名也 二色有形质碍之法谓之为色。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质碍之法。并无知觉之用。既异于心意识法。故称为色也 文学解释1.有名的美色。指著名的美女。 唐 孟棨 《本事诗·情感》:“﹝ 韩翃 ﹞邻有 李 将妓 柳氏 ……间一日,﹝ 李 ﹞具馔邀 韩 。酒酣,谓 韩 曰:‘秀才当今名士, 柳氏 当今名色,以名色配名士,不亦可乎?’” 2.名目;名称。 宋 汪应辰 《与周参政书》:“近户部行下,以今岁下半年赋,限七月内令以其他名色,先次兑那,起发一半。” 明 屠隆 《彩毫记·海青死节》:“[侍臣]请皇帝穿袍。[浄]这教做甚么名色?[侍臣]这教做滚龙袍。” 清 魏源 《筹鹾篇》:“又有南北两局员换给水程之费,三关委员截票放行之费,名色百出,不可胜胪。” 孙犁 《读》:“至于‘三角’之作,或人扰乱其间,虽改朝换代,变化名色,皆为公式,不足谈也。” 3.名义。《东周列国志》第五二回:“ 灵公 一心贪著 夏姬 ,把游幸当个名色,正是‘窃玉偷香真有意,观山玩水本无心’。”《天雨花》第二十回:“小姐自知难伉俪,名色夫妻过一生。” 4.佛教语。五蕴(受、想、行、识四蕴为名,色蕴为色)之总称。《功德经》卷下:“绝诸名色,尽诸欲垢,斯等疾逮无量功德。” 唐 李邕 《东林寺碑序》:“众生可度,名色两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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