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闽清县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闽清县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内设8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直属单位、8个分局(所),担负着闽清县2897户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至2009年3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92人,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达84人,占全系统人员的91.3%。 闽清县地方税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取得明显成显。1994年至2008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4.0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66亿元,年平均增幅达18%,为闽清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队伍建设方面,闽清地税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强化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大力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县局先后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第六、八、九届文明单位称号。 机构设置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负责全县性税收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编发政务信息;管理文书档案;处理群众来信和来访;组织办理市人大、市政协的提案和议案;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产等行政事务。负责督查县局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 税政科 负责各单项税种、随流转税征收的费种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负责涉外税收征管和政策管理的综合性工作。 征管法规科 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等级、申报、税务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管理税收发票。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业务培训;负责税务代理的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规章制度。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县地税系统税收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税政与征管立法的组织协调,审核现行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整。负责地方税收理论、政策调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地方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负责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计划财务科 汇总分析全县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县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税收票证和完税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分析全县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 信息技术科 负责全县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负责计算机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软件的推广、应用;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经济信息的提供处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地税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县地税系统后备干部以及干部职工、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地税系统干部制度改革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系统干部出国(境)的审核和干部监督审查工作;管理地税系统人事档案。制定全县地税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规费征收管理处 负责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解释和贯彻实施;研究草拟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措施;指导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审核、稽核检查及相应的违章处理;开展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社保业务知识的培训;配合对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统计分析;配合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配合开发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与维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工会经费以及今后政府授权(委托)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廉政教育工作、负责执法监察、纪律监督和违法违纪的查处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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