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生牌汽车 |
释义 | 1928年12月,东北易帜,南北趋于和平。奉天迫击炮厂厂长李宜春等提出的“应国内需要,宜首先制造载重汽车”的建议得到张学良将军的赞许,遂将奉天迫击炮厂改为辽宁迫击炮厂,并附设民用品工业制造处,主要生产民生用具,制造汽车内饰材料和各种皮革。1929年2月,张学良将军将辽宁迫击炮厂结余的四万余元(旧币)拨给民生工厂,作为研制汽车所用材料试验费。随后又拨款70万元,作为国产汽车的试制和生产费用。为了加快研制工作,民生工厂聘请了美籍技师麦尔斯为总工程师,并聘请国内外大学和专科毕业的技术人员担任工厂的重要职务,当时民生工厂共有职工207人,其中职员30人,工人177人。 民生工厂从1929年5月开始国产汽车的研制工作。在设备和技术条件十分简陋的条件下,经过两年多的时间,至1931年6月,终于试制成功了中国第一辆民生牌75型2.5吨国产载货汽车。为此,沈阳迫击炮厂举行了隆重的庆祝大会。同年7月,该车应邀送上海参展,并准备再生产15辆,为“双十节”献礼。后因日军发动“九·一八”事变而未及组装。1931年10月上海《道路月刊》和同年8月13日上海《民国日报》的照片和史料,大致记载了民生工厂试制国产汽车的基本过程。 据载,1929年8月,民生工厂在完成了基本准备工作之后,根据张学良将军关于载货汽车是当时急需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指令,从美国购买了瑞雷号载货汽车散件,运回厂内自行组装整车,并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然后将瑞雷号全车拆卸,选择重要的易损机件,另行设计并重新制造。通过对汽车的拆装测绘和试验,初步掌握了汽车设计和制造技术。 根据民生工厂的汽车制造计划,原定试制和生产两种载货汽车,一种是55型载重2吨,一种是100型载重3吨,后根据城乡运输的需要,确定为75型2.5吨载货汽车。民生牌75型载货汽车是自行设计的。发动机、后轴、电气装置和轮胎等汽车部件,由于设备工艺和原材料当时在国内无法解决,事实上也难以自制,均暂行委托国外专业名厂依照民生工厂自行设计的图纸加工。除此以外,民生牌汽车零部件均由本厂自行设计制造。 民生牌汽车为长头,棕色,采用六缸水冷汽油发动机,65马力,前后轮距4.7米,前后四轮为单胎,最高车速为每小时40公里。自行设计的缓冲式后轴也有自己的特点,水箱分为四部,即使一部损坏,汽车仍然照常行驶。 1931年9月19日奉天《盛京日报》记载,“民生工厂自制国产汽车40辆工程将告竣……样式精美,轻便异常。”但由于“九·一八”事变,民生工厂未组装成车的零部件均被日本侵略军掠夺一空,张学良将军创办民族汽车工业的雄心壮志也随之前功尽弃,毁于一旦。1934年3月,伪满实业部按照日本关东军的旨意,在原辽宁迫击炮厂旧址上成立了同和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该社的目的是适应扩张侵略的需要,从事汽车的修理和组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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