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蒙太格语法 |
释义 | 蒙太格语法的出发点是通用语法思想。所谓通用语法思想,其基本点就是认为自然语言和逻辑人工语言不存在实质上的差异,因而,“在一个自然而又具有数学精确性的理论框架中,概括这两大类语言的句法学和语义学不是不可能的”。(Thomason, p.222)基于这样的考虑,蒙太格尝试用现代逻辑的形式化方法对英语进行处理:先在范畴语法的基础上构造一个英语部分语句系统的句法部分,进而用包含英语范畴毗连运算的句法规则来形成英语句子,然后再给出一个严格意义的翻译函数,把作为范畴语法的英语翻译成逻辑类型论语言,最后再通过逻辑类型论的语义学来解释这些翻译式,从而使英语表达式真正获得它的语义解释,使英语语义的系统化描述成为现实。 蒙太格因为开创了全面系统地运用现代逻辑工具研究自然语言的方向而被视为自然语言逻辑的创始人,蒙太格语法也因此而成为自然语言逻辑诞生的标志。蒙太格语法实现了现代逻辑和现代语言学的完美结合,在逻辑史上和语言学史上都是一座不可替代的丰碑。但是,蒙太格语法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局限性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 第一,蒙太格语法对句子语义的分析是静态的。蒙太格语法在分析句子的语义时,采用的是严格的形式翻译方法,这种方法贯彻了语形与语义对应的原则,通过这种方法可以透过自然语言的外在形式来把握其内在的语义特征。然而,蒙太格语法从句子到逻辑公式的翻译是一步到位的,也就是说,把单个句子翻译成逻辑公式后就不再增添新的内容了。第二,蒙太格语法对不定摹状词的处理是不恰当的。第三,蒙太格语法无法刻画出语篇中的指代照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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