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帽儿胡同11号四合院 |
释义 | 位于东城区帽儿胡同。五进四合院格局。坐北朝南。大门1间,两旁有八字墙、上马石。门内有照壁,照壁西有4扇屏门。入门内为第一进院,有倒座房7间。一座两卷垂花门与倒座房相对,门两旁有小石狮1对。第二进院有正厅3间,左右各带耳房2间,前有走廊。西厢房3间,右边带耳房2间。东厢为3间两卷勾连搭过厅,可通往东边花园——可园。第三进院为正房院。院内由转角廊贯通,走廊均有坐凳栏杆。有正房3间,左右各有耳房1间,前出廊,后出厦。东廊与正房拐角处又与一横廊相接,通往花园。第四进院各房屋构造、布局与第二进相同。最后一进院内有后罩房16间。院内主要建筑均为大式硬山合瓦顶,带排山沟滴。此宅原文煜宅住宅的主要部分。1917年冯国璋购买此宅,并将全宅重新油饰。1937年后此宅又售与张兰峰。1949年后曾为朝鲜驻华大使馆。后改为单位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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