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茂名市教育局 |
释义 | 行政科室:教育工会、直属学校管理科、督导室、德育科、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 部门职责:教育工会负责制订市教育工会、局机关工会等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负责局机关工会、女工委的日常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局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和局直属学校工会、女职委开展工作。 直属学校管理科综合负责直属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拟订年度计划、做好总结和制订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直属学校的课程开设、教材选用及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子女入托、入学工作;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局重要会议和文秘、外事、信访、保密、文书档案、保卫及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工作。 人事科负责和指导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中小学教师以及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计划,并负责选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分管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并组织指导大中专、中小学师资培养、培训、学历达标工作;管理局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的人事、老干部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及直属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计财科负责拟订分管范围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工作;指导本系统基建工作和直属单位及学校经费的财务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和分管范围的教育统计、信息等工作。 基础教育科综合管理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工作;指导、推动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和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指导、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协助有关科室指导中小学艺术教育。 德育科综合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拟订学校德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德育队伍的培训工作;管理指导学校青少年和团队工作;负责全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科技教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督导室负责全市教育总体改革和发展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制订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标准;负责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导,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的指导、监督、评估;负责教育强镇、强县和中小学等级评估;负责局政策法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评价工作;草拟地方性教育政策文件;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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